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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未还清凭证 信用社贷款没还清还可以贷吗

时间:2020-10-14 09: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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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未还清凭证 信用社贷款没还清还可以贷吗

意思就是借条不还,收条他拿走,证明你收到了他的还款。但是你不知道他收条还在不在所以你也没起诉他的意义了,他只有收条,没拿回欠条他也不敢把收条乱扔的。//@A芊琦晶石轩珠宝:什么叫他丢了?他向你借钱的时候写了借条给你,他还钱给你你不要把他当时写给你的借条还给他吗?这样你怎么可能还有借条在手上?//@东南桥头:当然不还。你给他开过收条了,就是他还你钱的凭证。他丢了,你也不知道。//@智勇双全铅笔FJ:给对方写收条,写不写有区别吗?收条在人家手上,他说没有,你.........

喜庆的青山Ly

对方还钱后,借条要给他吗#法律 #抖来学法 #债权债务

00:21

写收条这种做法更严谨,公账就是这么处理的,因为借条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还款时不可能把凭证册拆开抽出借条归还。而且归还借条意味着资金往来的这个业务灭失了。

湖南长沙,父亲去世后,弟弟竟然在父亲的遗物中找到了好几张借条。“原来,为了这些钱,你当初是故意饿死父亲的!”他怒气冲冲地来到大哥面前嚷嚷着。

顾家三兄弟,住在长沙的同一个小区里。老二顾斌和老三顾峰就在楼上楼下,而老大顾辉相隔也不过两三百米。

顾峰在6岁的时候,因为生病没能及时医 治,导致他的左腿留下了残疾。也因为如此,他的两段婚姻都以失败告终,而且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由于顾峰单身,多年来,顾家老父亲就一直跟着顾峰生活。

可是,前年,父亲突然中风了,在医院住了八个多月。即使出院以后,父亲也丧失了自理的能力。

由于顾峰住在四楼,于是三兄弟商量着,把父亲转到顾辉的家里,三兄弟每人两天,轮流照顾。

在照顾父亲的期间,兄弟仨也因为琐事,发生过争执。

就这样轮流照顾五个月后,顾家老父亲还是走了。本来,三兄弟即使有再多的争执,也应该随着父亲的离去,而不计前嫌握手言和的。

可是,顾峰在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却突然发现了几张让他吃惊的借据。

原来,在到间,顾辉七次向父亲借钱,每次数量不等,从几千到几万,总额有十多万元。

这下顾峰再也坐不住了,照顾父亲的时候,顾辉就常常掉链子。而父亲走了以后,顾辉还独自拿走了父亲的金戒指和保险,一共四万多。

顾峰拿着这七张借据,怒气冲冲地找到了顾辉:“你偷偷借了父亲的钱!原来,你就是为了这些钱,当初故意饿死父亲的。”

“胡说八道!”顾辉不承认。

“你以为父亲死了,这些钱就不用还了吗!你已经拿走了戒指和保险,还不知足!”顾峰气得脸都红了。

“想独吞父亲财产的人是你吧?如果不是因为父亲的身 份证在我这,他留下的七万多存款早就被你偷偷取走了!”顾辉说起这事,也来了气。

原来,顾峰在家发现父亲了留下的存折,里面有七万多,他没有告诉其他兄弟,想着取出来,可是他只知道密 码,却没有父亲的身 份证。

对于顾辉和顾峰之间的矛盾,顾斌也曾劝说两位兄弟,他认为顾峰不应该太计较,而顾辉借了的钱,也应该适当拿一些出来。

但是,顾辉和顾峰两个,谁都不肯让谁。顾辉则表示,在父亲生前,他把两层房子的租金让父亲收了三年,这已经抵扣了大部分的借款了。

他们的姑姑顾静茹非常头疼,在她看来,老三太爱计较,因为和顾辉的矛盾,就连父亲走的时候,他都没有送他上山。而顾辉好赌,钱都输光了,他达不到顾峰提出的要求。

后来,经过亲戚们的劝说,顾峰终于答应不再追究欠款一事,而父亲留下的七万多块,只分顾辉五千,然后扣除他当初付的住院费三万,剩下的他再和顾斌平分。

顾辉也答应了他的要求,但是提出顾斌和顾峰要把父亲的墓碑修一下。

@猫小咪3083

那么,父亲走了以后,顾辉的借条还有 效吗?

正常情况下,完整的借贷手续,除了有借条以外,还应该有支付凭证。

但是在这里,顾辉自己也承认了借钱的事情。

一般来说,借条是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开始生效。这里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但是时效性并不能作为不还款的抗辩理由。

但是由于顾辉已经用租金来抵扣了一部分借款,所剩的借款也不多,三个人再平分,更是没有多少。而且顾辉也在七万多的存款上作出了让步,这时还是应该以情分为重。

如果因为几万元,几兄弟闹到上法庭,这也不是他们的父亲所希望看到的。

对于顾峰,由于从小残疾,也因为没有完整的家庭,所以缺乏安 全感。也由于对晚年生活的担忧,所以对于钱财过于斤斤计较。

虽然说亲兄弟明算账,但是如果为了分清楚账目,而导致兄弟反 目,那是不是得不偿失?

就因为他没有子女,所以日后的生活里,更需要依靠兄弟以及兄弟的子女来帮衬。

手足亲情,是弥足珍贵的。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血缘关系更为亲密呢?生活本就不易,兄弟姐妹才更应该团结一致,抵挡外面的风雨。

友友们,对此你们怎么看?#我要上 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长沙头条#

你把不让还款的银行曝光出来,哪家银行,哪个支行?空口无凭,把还款凭证截图,这样的银行,可以打银监会投诉。

习法小常识3:

借钱给别人: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同时,要求借款人打借条,明确借款时间、金额及还款时间,同时签字按手印,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学习了,法院判决可以这样说理。

1、这是原告的亲笔签名的给申请人出具的业务“结清”证明,上面写的很清楚,是“全部结清”,还有其他歧义没有说清楚吗?

2、判决书说:“因相关原、被告之间存在多笔合作业务,而该证明并未注明结清的是什么时间的那一笔煤款”,正因为有多笔业务,肯定无法注明结清的是哪一笔业务,所以,原告自己都写的是“全部结清”,难道法院不清楚“全部结清”的含义?非要吹毛求疵地要写清哪一笔?

3、大概一审法院自己也觉得这样的说法不成立,所以,又接着说:“即使该证明注明结清的煤款是特指该出具日期之前的煤款,在原告不掌握煤款具体结算数额、不认可被告主张,被告又无其他付款凭证印证已结清的情况下,亦不能据此确定原、被告之间的煤款已全部结清,故本院对于被告的辩称意见不予采信。”这就更无法让人理解了:

首先,一审法院是怎么知道“原告不掌握煤款具体结算数额”的?原告自己做的事,原告的诉讼请求写的那么清楚,原告掌握了几百页的证据,列的明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怎么会不掌握具体结算数额?如果不掌握具体结算数额为什么会写“全部结清”?一审法院可能是想帮原告说,原告不了解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结算数额,这本来就与原告无关。

其次,这个证明是原告写的,如果证明出现不利的解释,也只能由原告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为什么把不利的后果加到被告身上?

再次,法院决定是否采信的是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在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法院为什么不采信?这样明确无误的证据不采信,一审法院根据什么判案?判出的案子怎么可能正确?

最后,一审判决书说:“被告又无其他付款凭证印证已结清”,完全是颠倒是非,在审判过程中,原告提交了众多证据,包括付款凭证,判决书竟然公然说“没有付款凭证印证”,判决书是要上网的,法官自己不觉得又问题?

总之,法官判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歪曲事实,将导致太平的倾斜。

王某的同学向其借款10万元,但借款人迟迟不还款,由于当时没有借款凭证,王某欲哭无泪,准备采取极端措施,我给王某支招,授予妙计,借款人立马还钱。

我的老朋友王某前不久来找我,诉说被其同学借款10万元但逾期不还之事,咨询我该如何追讨欠款。

事情是这样的:二年前的一天晚上,王某的同学忽然来找他,说生意上遇到困难,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想向王某借8万元予以周转,并承诺在三亇月内归还。王某是亇爽快人,一听老同学资金周转困难,马上热情地说:“我干脆借给你10万元,帮你渡过难关,至于利息就不要了。”王某朋友的同学感激涕零,连声称谢。

王某是个生意人,家里经常有现金存放,于是,回家拿了10万元给其同学,由于是老同学,且关系不错,王某的同学当时未说写借条,王某也不好意思说,这样就埋下了借款纠纷的后遗症。

到了承诺的还款期,王某的同学未及时还款。很巧,有一次,他在街上碰到了该同学,同学马上打招呼,说:“哥,最近手头有点紧,欠你的钱再过半年还你。"王某说:“好的。”又过了半年,在喝喜酒的场合,王某又碰到了老同学,此人却未提起还款之事,王某面子薄,也不好意思问他还钱。

这样过了近二年,王某的老同学对借款之事竟一字不提,王某感慨:真是立着放债,跪着要债。他向懂法律的朋友请教如何追讨欠款,该朋友告诉他,你们之间没有借款协议,即使向法院起诉,因证据不足,借如对方不愿还款,你也不会胜诉。

看看时间超过了二年,王某着急了,虽然只有10万元,但也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于是,王某打电话给他老同学,对方的电话竟一直处于忙音之中,王某估计他已被老同学弄入了黑名单了。于是,大怒,准备派人在其老同学公司门前敲锣打鼓,并呼喊口号:ⅩXX欠我钱,欠钱不还是小人。”准备通过施压社会舆论压力,迫使其还钱。

我告诉他,此方法不妥。因为在公共场合这样做,有寻衅滋事的嫌疑,可能会被治安拘留。王某十分焦虑,问:"那如何是好?"

我说:“你同学既然不仁,那我”们也就不义了!我会设计"请君入瓮"之计,迫使他还钱。"

王某一听,立马来了精神,急切问:“哥!有何妙计良策快告诉我。”

我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你同学欠你的10万元已2年多了,因此,必须马上搜集证据,积极追讨,否则,这笔钱恐怕打水漂了。"

王某问:“如何搜集证据?”

我说:“这简单。你同学虽然把你的电话号码弄入了黑名单,但你能在朋友圈看到他的动态,说明他没有把你微信弄入黑名单。你可向他发微信,问他欠你的20万元何时还,并说,如不还将向法院起诉。同时告诉他,上次借款时的对话已录音并保存好了。由于实际上他欠你是10万元钱,你现在说是欠款20万元,增加了一倍,他必然会说,我欠你是10万元,怎么现在是20万元呢?这在心理上是打他亇措手不及,除非他经过特殊训练,否则难以逃脱我的"请君入瓮"之计”。然后,你截图保存聊天记录,固化证据,为向法院起诉作准备。”

王某依计而行,其同学果然中计,其情景如出一辙。我叫王某掌握证据后向直接去他老同学公司追债。他同学一看证据确凿,只好承认借款10万元的事实,但抱怨生意一直不好,现在归还全部欠款力不从心,请求能否归还部分欠款,然后分期还款。王某说:“看在老同学的情分上,你先还5万元,其余欠款在一年内还清,如逾期不还,我将向法院起诉。"王某的同学连声说是,马上给付现金5万元,并亲自写下了欠款5万元的借条及分期付款的计划,这样王某“兵不血刃"地追讨到了一半欠款,并取得了书面证据,为以后进行诉讼奠定了基础。我朋友直嚷嚷,一定要上大饭店请我吃大餐,以报答我的出谋划策。

@东滩教育 各位网友,你是否碰到过有人欠钱不还之事?如有,你试试本计,也许你能如愿以偿地追讨到欠款。

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

今收到出借人xxx(身份证号码:……)以①出借的x元(人民币及其金额大写),月利息为x%,于x年x月x日归还。此款用于②。若到期未还清,每迟延一日按应还款金额的x%支付日违约金。

若发生争议而起诉,由出借人所在地的③法院管辖。

借款人:xxx,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配偶:xxx,身份证号码:……④

住址:⑤

日期:x年x月x日

(以下为空白⑥)

说明:

①写明出借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如果是后者,要保留好转账凭证。

②借款用途合法,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③若由借款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出借人将可能增大诉讼成本。

④避免借款成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增加出借人的风险。借款人及其配偶签名要用蓝黑笔墨,并在其上按下指印。身份证号码要填写准确,最好让出借人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⑤户籍所在地住址+临时居住地住址,便于违约以后的起诉。

⑥手写借条时,防止出借人增添内容。

借钱的时候,借条上明明写着10万元,可实际上拿到手的只有8万元,相差的2万元已经作为利息在本金中扣除了,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砍头息,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只需按实际交付的金额还款和计算利息,即使起诉到法院,砍头息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当然,要主张存在砍头息,则需要举证,所以要保存好借款凭证,转账记录,微信记录,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

#历史冷知识#前几日写了一篇有关清朝时节“放印子”的文章,其中有几个名词有朋友表示没看懂,希望我大致说明一下。

那好,您且听我道来:

所谓“放印子”,其实就是高利贷,可大致分成“羊羔利”、“驴打滚”、“印子”三种形式。

“羊羔利”本利一年翻一番,生息如羊羔繁殖般迅速,故名“羊羔利”。

“驴打滚”则是以一月为期,到期不还,利息加倍,利上加利,越滚越多,故名“驴打滚”。

“印子”则在接待之前先扣去十分之一利息,本利共分六十天还清,每天拔除一份,立折为凭,催债人逐日收取时,在折子上盖一印,作为还款凭证,故名“印子钱”,又称“折子钱”。

这三种形式不管哪一种,只要陷入其中,便难以脱身,要说这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行当,一点都不为过。

某某网贷平台强制下款1000,逾期三天现在要还3930元,这是什么情况?

答:请注意对714高炮“套路贷”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这可能是以放贷为名,采用强制交易、砍头息、毁匿还款凭据、故意失联制造逾期假象等方式虚增债务数额,勒索钱财,属于套路贷的一种表现形式,俗称714高炮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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