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工行教师个人信用贷款申请 工行事业单位人员信用贷款

工行教师个人信用贷款申请 工行事业单位人员信用贷款

时间:2019-02-17 16:47:29

相关推荐

工行教师个人信用贷款申请 工行事业单位人员信用贷款

我一个培训班的老师,工商银行就给我那么多额度,感觉工商银行好大方啊!给我这么多钱,万一我借出来,还不上,可别怪我哦[憨笑]

#徐州头条#

同事的女儿从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想考教师资格证当老师,考个徐州市区编制,同时沛县工行招编,这个把握大些!同事很犯难,女儿是当老师还是进银行?

妈妈的担心是随着网络支付的发达,银行存在感越来越低,将来失业咋办?

教师虽然是铁饭碗,但妈妈做了一辈子高中老师,早上六点出发上早读,晚上自习课10点回家,觉得不是正常人的生活,没有银行六点下班吃完晚饭的遛弯的惬意。

让我给点建议,我这次真的没选择了!我个人觉得寒假、暑假三个月假期还是比较舒服的,女孩子当个老师也稳当。你怎么看?

“谁取走我工资卡上16000元钱?”北京王老师发现自己工资被人异地冒领,赶紧挂失、报警,并起诉银行,索赔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反诉,王女士恶意串通,诈骗银行资金。(来源:北京市二中院)

1.原告王女士是北京某印刷学院的老师,在工行办理了一张储蓄卡,每月收入工资1万多元,并与一张活期存折捆绑,没有办理余额变动短信提醒和网银。

她和往常一样取款时,突然发现一条一个月前的取款记录,16000元钱,山西阳泉。而她根本没有去过阳泉。

她赶紧到柜台挂失,并报案。警方调取到ATM机监控,但无法查清取款人身份。

于是,王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银行赔偿这笔钱以及同期的利息。

2.王女士认为,自己和银行之间有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应当负责储户的资金安全。

16000元在异地被支取时,储蓄卡和存折还在自己身上,也没有借给他人使用;自己也从来没有去过山西阳泉取款;也没有告诉过别人自己银行卡的取款密码。

银行方面没有及时发现克隆卡的存在,没有及时阻止异地取款,没有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当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3.银行自然不同意王女士的要求,认为己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凭密支付,并无过错;王女士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存在恶意串通、诈骗银行资金的可能。

理由一,王某称储蓄卡被盗刷,但没有证据证明她遭受了损失,也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克隆卡。

本案异地取款发生在山西阳泉,与王女士居住的北京大兴距离仅有400公里。王女士完全有可能在一天内两地之间开车来回。

第二,双方在建立合同关系时约定,银行凭密支付款项。

储蓄卡章程第五条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王女士在储蓄卡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本人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并愿意遵守储蓄卡章程。”

4.庭审时,王女士反驳称,虽然申请表上的签名是本人亲笔所写,但是她并没有见过上述的章程,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对凭密支付的条款,作特别提示,应属无效。

法庭向山西阳泉公安调取了被取款的ATM机录像资料。录像显示,一戴口罩男子输入密码取款,在三分钟时间内分6次取走16000元。

由于录像分辨率有限,无法查清取款人的身份。王女士经过辨认,表示不认识录像中的取款人。

5.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合同中的凭密支付款系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银行的责任、加重了储户的责任。银行方面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无效。

按照收益和风险相一致的原则,在电子化交易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对取款人身份进行书面审查,但在经济上获取更大收益,那么就应当对潜在的风险承担更大的防范义务。

王女士在得知账户资金减少后,第一时间挂失并报案,提交了真实卡和存折,尽到了个人的举证责任。因此,不能将真伪卡的举证责任完全分配给王女士。

本案中,银行未能举证证明其存在免责事由,并且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银行也无证据证明,此次支取系王女士授意他人支取,恶意串通,其主张不被合议庭采信。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银行赔付王女士存款本金16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银行方面十分担心,此案之后,如果有人纷纷效仿,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外地取款,再回头向银行索赔,那该如何是好?

对银行的担心,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交流。

———————————————————

关注@阿芃读世界 ,一起把这世间百态,当戏看,当书读。#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孩子压岁钱共4000元,按年息3.5%存入虹山北路工行,并办理一年期满自动转存!后去取钱,利息共计才400元!我觉得:难道工行职员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