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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贷款买房银行合同

时间:2023-11-30 05: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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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贷款买房银行合同

真令人惊奇,谈恋爱三年了,谈婚论嫁了,不知道恋人在何处居住,买房了还交房贷,那房子合同见了吗,房子在那,几层几号房。

如果购房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算是无效合同吧,并由此产生的房贷是不是也是无效的,无法律依据

家子说法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房贷我们不还了!”湖北武汉,某楼盘停工,逾期交房,业主们发布停贷通知书,说:“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业主代表说,他们目前正在对告知书进行完善,近期会联系业主签字,并将该告知书寄给相关政府、企业、银行。(每日经济新闻)这些业主的心理可以理解,房子到现在没拿上,什么时候能拿到,能不能拿上,都是个未知数,但已经办理了的贷款,每个月还不得不还,换谁心里都很难接受。不过,现在业主们的做法虽然解气,但可能并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会让自己上了黑名单,被起诉到法院还款。这是为什么呢?许多人办理房贷时,都会产生一个误解,就是如果贷款还不了,把房子交给银行就行了。但这种想法其实是和法律、和现实都是不符合的。从法律上来说,房贷的过程是这样的:买房者去买房,但是钱不够,向银行借款。但是银行担心买房者将来还不了贷款,买房者就说,没关系,我把房子押给你,这房子跑不了,我要还不了,把房子卖了还你的钱。于是银行同意了,把钱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相当于把钱借给买房者,服了房款。然后买房者在房产部门办理个抵押登记,证明房子押给银行了。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房子盖没盖好,银行实际已经把全部房款付给了开发商,也就相当于已经把钱借给了买房者。那么,事后不管买房者拿没拿到房子,都应该还款。也就是说,你借钱买东西,事后不管你有没有拿到东西,都和借给你钱的人没有关系,该还钱还是要还钱的。不能说东西有质量问题,或者没拿到就不还贷款了。有人说,没说不还啊,不是拿房子抵押的吗?房子给银行还不行吗?这是抵押的误解。所谓的抵押,就是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优先受偿。其他债权人不能和抵押权人抢这个房子变卖、拍卖折价出来的钱,只有还完有抵押的这个债权人的钱,剩下的部分才能还其他人的欠款。并不是说,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拿抵押物。具体到还房贷这件事上,如果业主无法还房贷了,银行既可以要求变卖、拍卖房子来还款,也可以要求业主用其他财产还钱,只是房子可以保证100%可以用来还银行的钱,不用和其他债权人来分。如果经过拍卖、变卖,房子价款超过欠的贷款了,多余的部分要还给业主,如果房子价款不够,业主还要用其他财产来还,并不是说不用还了。所以,现在这些业主说不还贷款了,并不能威胁到开发商,反正他钱已经拿到手了,银行再追债也不能追到开发商那里。当然,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在一些地方,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也可能与银行签的有其他协议,约定为业主提供担保,在业主不还钱时,银行可以从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直接扣款还钱。如果是这种情况,恐怕开发商就要担心了。另外,就算不是这种情况,其实业主还有一种方式有希望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以开发商严重违约为由,起诉解除买房合同,在合同解除之后,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要求解除贷款合同。跟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也就是说,之后的贷款就不需要由业主还了,而是改由开发商来偿还了。所以,这些业主是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来保证自己的权利的,没必要选择这种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的方式处理这件事。你觉得呢?——@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武汉一楼盘业主将集体停止还房贷# #武汉头条# #武汉# 头条热榜

现在是低息房贷,合同签了买房后又开始涨利息,谁受的了!刚需也不敢买,没有钱钱,先保生活。//@上南场:太旱了,不下场大雨缓解不了干渴。问题是,需要雨水地太多了,上天也做难!

张捷财经观察教育、历史学者 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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