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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里会计 刑法会计双料博士

时间:2022-07-26 1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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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里会计 刑法会计双料博士

逆转重生1990:毕文峰继续说道:“按照香港刑法条例,你这次抢劫别人财务,证据确凿,如果不出意外,

可以处以八年以下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另外需要交纳盗窃财务百分之六十的罚金,合计

三百万---仲有啊,因为你在抢劫之后,又对原失主进行钱财勒索,因此又形成了敲诈勒索

罪,按照香港刑事条例……”

查永孝:“……”面对毕文峰给他普及法律知识,有些懵圈。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冲宋志超说道:“姓宋的,我被抓,你也好不了!不要忘了,你倒卖

军资,罪名不比我轻!”

宋志超没说话,那个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的毕大状就又开始对查永孝哔哔哔起来:“这下

你就错了。査先生,按照香港的法律条文,对于倒卖军需物资,香港警方是没有权力进行

侦查的,只有大英帝国的军事法庭委派专门人过来查办,香港警方在一旁才有协助权。也

就是说,这批货物香港警方连扣押的权力都没有,顶多只能通知驻港英军的部队,让他们

过来人处置。”

“不过我还可以告诉你,这批货物再有一小时就会被送往苏联,所以这批物资作为证据会很

快消失。没了证据,就算英国军队真的要侦查,也只能跑去苏联去找相关部门协调,请求

他们的帮助,不过,你觉得这样可能吗?所以综合来讲,这次你算计过头了,对万达公司

没有半点伤害,自己反而搭了进去!好了,对此我一句话总结:不懂法,真可怕!”

查永孝:“……”

如果谁这时候给他一把枪的话,他一定会把眼前这个哔哔哔,不断讥讽自己,嘲笑自己的

快嘴律师一枪打死。

毕文峰:“看你表情就知道你对我很不满,实际上有很多人对我都很不满。作为一名优秀的

香港皇家大律师,我早做好了觉悟---不管你们是想杀我,还是想打我,我都不在乎。我现

在只想给你一张我的名片,如果需要我为你辩护的话,尽管联系,我毕文峰毕大状竭诚为

你服务!”说着话,毕文峰还真就当着宋志超的面儿,递给了查永孝一张律师名片。

查永孝连看都不看,直接拿了名片丢在地上,用脚狠碾,嘴里说道:“想让我请你为我辩

护,做梦吧!我查永孝才不稀罕你这种乐色!”

见此,毕文峰没有说话,只是扶了扶自己的近视镜。

宋志超则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你一句至理名言:老孔雀开屏---自做多情。”

不成熟的人会认为犯规就是犯法!不成熟的人会认为民法等同刑法!规矩,民法,刑法!就是一个会计书而已!成本和收益而已!品下

头条南哥说

你吃过亏吗#南哥说

00:12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超过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适用于行政拘留,没有所谓的逃避法律追责的年纪,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如果是情节特别恶劣的,也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虽然本案中老人的年纪偏大,但是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损坏公私财务,也是要判刑的,不过法院量刑时可能会就嫌疑人年龄而稍微调整量刑的范围,具体看判决书决定,懂了没//@弗兰奇将军3:还没到超过逃避法律追责的年纪,胆子就这么大。。。

陈武鹏律师民商专业律师 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上海一名六旬老太毫无征兆地,突然推倒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主上门找她讨个说法,她竟然蹭地一下跳起来,气势汹汹地冲出门口,凶神恶煞地冲着车主就理直气壮地嚷嚷道:“肯定要推!”一边嚷着还一边迫近车主,看她那副架势,大有一种要揪着车主的衣领狠狠扇他个几十耳光的阵仗。车主当场吓得魂飞魄散、肝胆俱裂,竟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下意识地拔腿就跑,灰头土脸地逃之夭夭了。无奈之下,车主只能报警求助,并依法鉴定车辆损失为16000多元。在这起案件中,毫无疑问是老太的错。不管她的动机为何,也不论该辆摩托车停在那里是否有错,她都没有权力随意推倒它。她故意推倒摩托车,导致车辆与地面发生碰撞损坏,在民法层面侵犯了车主的合法财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在刑法层面老太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财产损失已经高达16000余元,已经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起刑点,依法应当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修正)】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所以,一旦车主放弃私了选择报案,一旦刑事追诉程序启动,在国法面前老太太就不是施展撒泼打滚就能解决问题了。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所以,老太太到时候即使哭得声泪俱下,也无法获得网开一面。目前,该名老太已经被批准逮捕,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制裁。等她进了监狱里,再好好发挥她那孔武有力的特长,多推几车煤炭吧。

江西上饶,三位老人饲养了7000只鸭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死了近4000只,损失十几万元。看着鸭子横尸遍野,三位老人分析一定是有人故意下毒,所以赶紧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侦查处理中。

如果鸭子是被人下毒毒死的,那么投毒人到底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还是投毒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如果造成损失超过50000元,就已经构成数额巨大,对应的量刑区间为3到7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投放毒害性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参照故意毁坏公司财务巨大的标准,投毒造成损失超过50000元以上也会被认定为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量刑的对应区间为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本案投毒人到底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投毒罪,区别的方法是,看投毒人到底是要通过投毒危害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是有目的地针对特定被害人的财产进行投毒。简单来说,如果投毒人目的明确,就是要毒死三名老人的鸭子,那么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不是只针对三名老人,希望毒死不特定人的鸭子,那么就构成投毒罪。

投毒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赔偿三名老人的全部损失。

对于本案,朋友们怎么看?欢迎关注@南哥看法,评论、转发、留言讨论。

#六旬老人近4000只鸭子疑似被人投毒# #律师来帮忙#

《礼记·曲礼》中写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北宋熙宁二年,金州知州张仲宣贪赃枉法,被判脊杖刑和黥刑,然而审刑院知院事苏颂听闻此案后,却认为刑罚过重,虽然张仲宣不值得怜悯,但刑不上大夫,这种处罚会侮辱到士大夫这个阶层,因此宋神宗赦免了张仲宣的刑罚,只将其流放。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行业的鄙视链一直都存在,无论是谁都希望从事更加体面的工作。有人从小就寒窗苦读十几年,为的是用知识改变命运,还有的人在商海摸爬滚打小半生,为的是家财万贯彻底解决财务自由。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月薪五千但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和月入过万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工作相比,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

虽然已经没有阶级等级一说,但这种就业观念始终在人们的思想里。收入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反而不是最重要的。以前社会发展欠缺,没有现代化的厕所,因此出现了一个职业:掏粪工,这工作还成了一份高收入行业。北京“粪霸”于德顺,自己独占36条粪道,就靠掏粪坐拥了100多套房子。

近代,我国实行过粪厂制度来解决排泄物的处理问题,因为时间久远,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制度了。处理这些排泄物的方式主要依靠人工,清朝建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处于社会安定的状态,政治清明,经济发展,因此人口逐年增多,人口增多带来的就有公共卫生问题。

那时候还没有供水和排水系统,在种地的农户家这些排泄物可以被制作成农家肥当做肥料使用,但还有其他职业的人是没有途径来处理的,因此清朝前期的北京城卫生条件十分脏乱。随地大小便的人大有人在,有些大户人家会修建茅厕,但因为不是自动抽水处理的缘故,专门处理排泄物的掏粪工人由此而生。

有厕所的人家会定期请人清理,需要清理的人多了,这个行业也开始逐渐完善起自己的体系。为了方便管理,有关部门建立起了粪厂区域化分配管理,每个厂都负责自己固定的区域,一开始粪厂由相关部门管理,总体来说制度化相对完善。但到了清朝晚期后,社会权力四分五裂,各地都有军阀割据,势力划分,没有统一的管理,粪厂制度也不复存在。

这个行业出现了畸形,一些地方性的地痞流氓看中了这一行业的高利润,开始低价雇佣大量掏粪工人,强行霸占区域性的处理工作。因为以前从事掏粪事业的工人大量失业,这些雇主只花了很少的雇佣成本就雇到了大批工人。他们不允许掏粪工人私自营业处理,也禁止民间自行处理,将这个行业整个垄断,并将处理好的粪便卖给农民。

彼时还没有化肥一物,务农为生的农民为了提高收成也不得不购买,因此在赚取处理费的同时还多了一份收入,这是一种早期的资本主义商业发展方式。这种情况不止发生在北京,各地都有发生。因为其中利润之大,有很多势力都在争夺,“粪霸”于德顺就是争夺后的赢家。

于德顺膘肥体壮,一副很形象的暴发户的姿态,被人称作于大肚子。此人崇尚暴力,心狠手辣,手下除了有大量的掏粪工人还有有一批打手,他不仅在管理自己区域的同时,还一直欺压其他一些同行业的人。一些势力较小的粪场主手上的生意也被他夺走,很多人都被逼无奈转行。

通过这种方式,北京一半的粪道处理都被他收归囊中。有些能够自行处理的人家原本十分反感这种做法,可顾忌于德顺手下的打手只好屈从。很快于德顺就拥有36条粪道,他依靠掏粪产业发家致富,名下有上千亩的土地,还拥有上百套的房产。

可惜于德顺的风光日子只过了短暂的几年,在建国之后,于德顺为他的暴行付出了代价。他恶行不减,依旧目无王法的横行霸道。而早已不是过去的我国,法律规定也初步明确,这样无视相关部门和法律的威严,侵犯人民的权利,种种行为已经被列为反动分子。最后于德顺被逮捕归案,并且被处以枪决,自己的那些财产房地也被没收。

像于德顺这样的无良老板依旧存在,但人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参考资料:

《礼记·曲礼》

他还没给钱这东西就不是他的,何来损毁他人财务只说//@观仪评论:错!入室毁坏别人财物,这是初犯刑法的事了。最理想的结果是装修老板还得再给人家装一遍,不然会判刑//@carey1208:这种就是知道要不回来了,想出口恶气,就是砸了也不留给业主,之前肯定要过不止几次//@观仪评论:装修工人肯定要赔钱的[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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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装修好了,业主却不付工钱,工人一气之下怒拆吊顶。网友:走这一步实属无奈#诚信做人诚信做事 #拖欠工资 #你怎么看 #生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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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取保出来,又被逮捕判实刑那个被告人是财务助理,因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受牵连。对这种打工的、只拿工资的、误入歧途的、对犯罪作用不大的,不能一棍子打死,应该给机会。很多人一听到“犯罪分子”,就把自己带入到被害人角色,要求严惩,喊打喊杀的,暴戾之气太重。惩罚不是刑法的目的,教育挽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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