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生人,1988年参加工作,晋级副高,专业技术岗位6级,收入情况如下:
打卡工资7700元
年底绩效薪金5000元
公积金600元
邹城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刘书寅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中秋节至春节,刘书寅先后36次收受企业及下属所送礼金、消费卡等,共计22.7万元。12月至8月,刘书寅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小型轿车一辆,供其个人使用。刘书寅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8月,刘书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