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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公务员考试试题 国考湛江公务员岗位

时间:2024-02-12 23: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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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公务员考试试题 国考湛江公务员岗位

近日,广东湛江又发生了一起暴力执法事件,本次事件中遭殃的不仅有个体商户,还有一名围观群众。

事发当日,洪先生正在附近吃饭,看见一名男子推倒了一家饭店的桌子,与该男子同行的还有两名身穿制服的年轻人。洪先生见状,便拿起手机拍摄。

没想到,拍摄时被对方发现,对方要求洪先生停止拍摄并删除视频,遭到洪先生拒绝,双方发生了争吵,后转化为肢体冲突。

经调查,推翻桌子的男子为当地工商所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钟某。附近商户表示,钟某平时嚣张跋扈,见到违规摆放的东西就砸,还经常骂人,谁见到他都害怕。

目前,洪先生还在医院治疗,钟某也声称在医院住院。鉴于警方没有对二人进行处罚,估计两人伤势并不严重,当然也不排除后续转化成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从各个角度来看,本事件的始作俑者正是工商所所长钟某,自己暴力执法在先,后又将矛头指向周围监督的群众。

1、执法超出范围的,构成违法犯罪的,应予以严惩

一般情况下,工商部门如果发现市场内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采用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但任何一种处理方式都不包含暴力手段,更不应该出现打砸商贩财物的行为。

很显然,钟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执法行为的限制,其打砸他人财物的行为应被看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数额够大的话,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数额不足的话,也应给予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15条规定,工商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仪表庄重,待人礼貌。钟某与上述规定完全是背道而驰,不仅不穿着工装,还打骂商贩,真不知道这个所长的位置是怎样得来的。

2、公民有监督执法的权利

我国《宪法》第41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简单来说,只要洪先生的录像行为没有影响正常执法,并且没有对视频进行恶意剪辑的话,钟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必须接受监督的。

目前,没有报道指出洪先生的录像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问题。既然不存在问题,那么钟某就是想要销毁自己暴力执法的证据,不值得原谅。

PS:笔者翻阅资料时发现,公安部门多次强调要习惯执法时被群众监督,作到面对手机拍摄也面不改色。这体现了公安部门对执法自信、严格的一面,值得其他部门学习。

最后,笔者建议大家如果遇到此类事件拍摄视频时,最好不要与对方发生冲突,快速离开现场,然后再将证据交给有关部门。如果对方采用暴力行为,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关注@康文平律师,“法律保护懂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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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监管所所长多次暴力执法,市民拍照留证被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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