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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公务员考试网 梅州考公务员培训

时间:2020-04-29 16: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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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一网友称4日晚上,梅县发生一起案件,疑似当地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被殴打致死,原因为喝酒引发的问题,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本案事发经过是否真的如此,而又是否因为喝酒打架,目前并未有相关部门进行公告,但是,如果本案如网友所说,是在喝酒期间导致的纠纷,进而引发斗殴导致了有人员伤亡,虽然被害人的身份较为特殊,但是并不妨碍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首先,如果被害人是在非工作时间,属于下班后休息时间自费到酒店等消费场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问题,相关规定仅仅限制在上班期间不能出入涉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没有限制自行消费的问题。

其次,在发生争执后,将被害人打死,实际上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这两个罪名的,实践中,区分殴打行为到底是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还是仅仅是伤害对方,就要看在殴打对方时,如果对方已经倒地,是否又继续实施了侵害行为,或者说对方已经被殴打至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又继续对其实施了殴打行为,如果是这种情况,将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的规定,将会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被害人是在出警时被殴打导致了身亡,那么嫌疑人是一种妨碍公务罪,但是由于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者受伤的情形,也将会依据法律的规定,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同样,如果是在履行工作职务时,遭受到的暴力伤害,还会被认定为工伤。

当然在非工作时间,也不是没有可能认定工伤的,即当被害人在酒店餐饮时,遇到纠纷后,便立即表明身份,上前进行制止,此时,嫌疑人不管被害人的身份,而对其进行殴打,那么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被认定工伤的。

本案究竟是如何引发的,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加之被害人特殊的身份,不免让人产生联想。对此,你是如何看待本案的?

#广东一派出所副所长疑被打死#

#广东一派出所副所长被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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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中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锡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至,李锡昌在公务出行中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公务舱44次。李锡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 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郑晓东私车公养问题。2月至2月,郑晓东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多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3659元。郑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新秀办理群众保险理赔证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0月,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在调查处理一汽修厂火灾事故中,遗漏统计某车主车辆烧毁情况,造成其无法办理保险理赔。后该车主多次请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车辆烧毁证明,罗新秀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予办理,直至6月梅州市委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才得以解决。罗新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原副镇长林静勉卫生站验收弄虚作假问题。6月,林静勉在明知其负责的宏安四村卫生站建设未如期完工的情况下,使用虚假工程完工照片、工程款发票、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向上级部门报告工程已竣工验收,造成不良影响。林静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河源市东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级督学程伟东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11月,程伟东未向组织申报,违规操办其新居乔迁喜宴,并邀请其督学责任区8名校领导和教师参加,收受其中5人礼金。程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广东省纪委监委)

广东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中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锡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至,李锡昌在公务出行中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公务舱44次。李锡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 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郑晓东私车公养问题。2月至2月,郑晓东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多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3659元。郑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 梅州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新秀办理群众保险理赔证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0月,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在调查处理一汽修厂火灾事故中,遗漏统计某车主车辆烧毁情况,造成其无法办理保险理赔。后该车主多次请求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车辆烧毁证明,罗新秀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予办理,直至6月梅州市委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才得以解决。罗新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原副镇长林静勉卫生站验收弄虚作假问题。6月,林静勉在明知其负责的宏安四村卫生站建设未如期完工的情况下,使用虚假工程完工照片、工程款发票、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向上级部门报告工程已竣工验收,造成不良影响。林静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河源市东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级督学程伟东违规操办乔迁喜宴问题。11月,程伟东未向组织申报,违规操办其新居乔迁喜宴,并邀请其督学责任区8名校领导和教师参加,收受其中5人礼金。程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广东省纪委监委)

2月4日,广东梅州市,因有人醉酒后在一饭店闹事,48岁的派出所副所长李小平带领两名辅警出警。在控制嫌疑人时,遭到嫌疑人强烈反抗,导致李小平倒地昏迷,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有报道称,当时嫌疑人用膝盖顶撞了李小平警官的太阳穴。(来源:中国新闻网、极目热点)

【家子说法】

1、48岁,正是壮年,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龄,却因为一次简单地处理酒后闹事牺牲了,这就是所有警察面临的现状——你永远不知道哪一次出警会面临危险。

2、嫌疑人应负何种责任?

这个事情里,嫌疑人有两个行为,第一个行为是酒后闹事,第二个行为是反抗中导致到李警官身亡。

第一个行为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但该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结合具体情节来判断。一般来说,要构成寻衅滋事,需要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才可以构成。否则只属于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

第二个行为是典型的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但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最高是三年有期徒刑,这显然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一致。

不过,该男子的行为同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应当择一重罪进行处理,也就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应当考虑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对其从重处罚。

3、现行刑法对袭警行为并没有制定专门的罪名,还是按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不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袭警罪,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大了对袭警行为的处罚力度。该修正案将在今年3月1日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袭警罪中规定的这些行为,并不要求给警方造成实际伤害,只要危及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给警察造成了受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就要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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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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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派出所副所长因公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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