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而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我们了解到,目前在金州新区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5家,其经营范围都是蔬菜、水果、花卉等种植业。虽然新区的家庭农场刚起步,但目前很多新区农民已经有了注册家庭农场的意向。
可以预见,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的不断加快,将有更多的专业大户加入家庭农场的行列,在引导和推动新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