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遂宁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农函[]77号)要求,5月3日至5月5日,我局兽医兽药股组织人员到安居、东禅、分水、三家、拦江五个乡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工作。所有样品均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和《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六部分:畜禽产品》NY/T5344?6-之规定采样。此次抽检共采集猪肉样品150份、鸡肉样品50份,并送遂宁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是否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它酮等违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