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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

时间:2020-12-11 06: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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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

近日,吉林省粮食收购政策已于12月14日出台,延边州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

水稻,东北等地区分批下达中央储备粮粳稻补库计划,按照每市斤1.42元的价格(国标,三等),由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组织收购,比国家原定的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8元(国标、三等)高0.14元;大豆,继续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大豆,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2.00元;玉米,继续实行临时收储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玉米,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0.99元。

目前,延边州执行中央储备粮水稻补库任务的企业有6家,分别为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图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龙市龙水坪粮库、汪清县天桥岭粮库、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执行大豆临时收储任务的企业有10家,分别为中央储备粮延吉直属库、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图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龙市龙水坪粮库、中央储备粮敦化直属库、敦化直属库太平岭分库、敦化直属库官地分库、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汪清县天桥岭粮库、汪清县汪清粮库,执行期限为11月23日至4月30日;执行玉米临时收储任务的收购库点待定,执行期限为12月14日至4月30日。

据延边州粮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出台较晚,秋粮收购高峰期比往年推迟一个半月左右,一方面农民市场预期较高,甚至出现惜售,另一方面粮食收购企业倾向观望,收购量明显减少。3项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是一颗“定心丸”,能有效稳定市场各方预期。为抓住机遇,提高粮农收入,增加企业效益,州粮食部门将按照吉林省下发的粮食收购工作“四加强、一监管”总要求开展工作,即加强引导农民把握时机、适时卖粮;加强指导中省直粮食企业落实政策、敞开收购;加强引导加工企业随行就市多收粮、多储粮;加强引导社会收储企业积极入市、搞活流通;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压等压价违法经营行为,坚决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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