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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商会财务管理细则模板

时间:2021-02-26 05: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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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商会财务管理细则模板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商会对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的目的、原则、范围、流程、职责、方法、标准、报告、考核等内容。这个制度是为了规范商会内部财务行为,保障商会财务活动的有序、合法和高效运行,从而促进商会的发展和壮大。以下是有关于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和商会财务管理细则模板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1

为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商会经费,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商会章程》和《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商会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并开具加盖商会财务专用章的统一收据,有关款项及时存入商会专用帐户:

(一)商会会员依照商会章程的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银行存款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二、支出管理

商会的收入用于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商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必要的办公支出;

(二)组织举行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三)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四)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五)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六)商会的资金和财产属商会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三、审批管理

(一)财务审批管理的原则: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经费的计划安排,办公室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办公室负责提出年度及专项活动开支的预算,交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1、商会办公场所租赁费、物管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网络费等办公必须费用按实际支出报销(房屋租赁标准及价位应事先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2、商会日常办公消耗品,非批量采购的,由秘书长决定;需大批量采购的,由秘书处列出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经会长签署方可采购。

3、商会如需添置固定资产,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报秘书长同意,由工作人员办理;1000—5000元的,由会长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经商会会长办公会、监事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

4、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标准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月支付;

5、差旅费:商会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外出参加有关公务活动,必须事先经商会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经费开支原则:

(1)商会领导受商会委托联系办理商会事务,所需经费(包括交通、住宿、招待费等)由商会负担;

(2)商会领导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与商会工作有关的观摩、培训、考察等活动,所需经费由商会和参加者各负担50%;

(3)商会办公室人员参加上述活动,所需经费由商会负担。

6、会务费(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以及以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由秘书处列出计划,报会长办公会审批;

7、会员单位及兄弟商会开业庆典等活动,其标准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制订,由办公室实施;

8、接待费用: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对省、市领导、部门,兄弟商会间的正常来往,非接待不可的,1000元以下报秘书长审批,1000—5000元以内的,报会长(执行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9、商会需向社会捐赠救灾、扶贫、助学等慈善福利事业的费用,由商会慈善部提出,经会长办公会和监事会研究同意,办公室财会人员按会议决定和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对象为在青菏泽籍人士(大学生和特殊困难群体),或为对提升商会形象有重大影响的。原则上采取商会与企业家联合赞助的形式。

(二)本会日常开支由秘书长、监事长、执行会长、会长联合进行审批。

经费开支,每月由办公室按经费开支项目编制汇总表,经秘书长、监事长、执行会长、会长审核签字报销;其原始单据需注明用途并经经手人签字后,报秘书长、会长审签;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不予报销。

四、财务管理

(一)商会财务按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商会设专职会计一名(应有履行财务工作的资质和上岗证书),会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并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2、按时完成月、季及年度财务报表,定期汇报执行财务情况,接受有关监督。

3、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三)商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基本帐户,根据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帐户专户专用,只供本会收支使用,帐户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不得借用、不得为企业和其他单位代收代付资金。

(四)确保现金、票据、印章的安全,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印章应严格按照《青岛市菏泽商会印章管理办法》执行。

五、监督管理

(一)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定期向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其中会费收支情况要作为单项重点汇报。

(二)商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受商会理事会监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商会监事会履行理事会职权。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进行抽查。

(三)每年度收支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或公示。接受会员监督,定期接受监事会的质询。

(四)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人有责维护商会的财产安全和经费的合理使用,并实施监督。有权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违法乱纪者进行检举揭发,商会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同时对检举人进行保护。

本办法经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实施。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2

一、为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建设,合理使用商会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将以《徐州市工商联行业(异地)商会工作文件汇编》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决做到依法管理。

三、为加强商会的财务管理,将在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下,设立“财务监督审查小组”,全面负责商会的’各项财务监督管理,定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严格实行每月一通报和每季度一审核的办法。“财务监督审查小组”由一名副会长、一名专业委员会会长、一名常务理事、一名理事和一名会员共5人组成。

四、商会的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帐,分别由两名财务会计管理(财务科目由会计根据实际设定)。现金会计由办公室文员兼任,主管会计由分管副会长推荐。

五、商会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即各项费用的支出均需会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六、单据报销需凭发票、收据,发票、收据均需盖有公章,并有二名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注明日期,严禁白条入帐。所报销的发票应在消费后一周内报销入账,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会长说明情况,否则,责任自负。

七、凡开支在三千元(含三千元)以内的,由会长签字;凡开支超过3000元以上的,事前需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独自决定;违者不予报销。

八、日常支款应先及时向会长汇报并同意,凭会长签名借据或电话,现金会计才可支款。

九、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每月会长办公会通报一次,每年底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十、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

xxx

20xx年xx月xx日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3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上海商会章程》,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商会收入和会费标准

1、商会收入(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银行利息收入、政府资助、赞助费、经商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低风险投资收入等。

2、会费标准:会长:30000元/年;副会长(常务):20000元/年;副会长:10000元/年;理事:3000元/年;会员:500元/年;会费标准的修改须经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会费收入管理(暂行)

1、以秘书处成员的名字在银行建立一个个人账户,作为商会收支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卡片交由商会专职秘书保管,实行卡片和密码分人分开管理。网上银行实行USB移动证书或登陆密码和付款密码分人分开管理。

2、商会会员交纳会费,可以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商会的专用账户,会员汇款后将电汇凭证交到商会秘书处,财务人员在核实会费到帐后,给交款人开具财务收据,电汇凭证留商会财务做帐;

3、现款或网上银行转帐交纳会费的,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到会员的会费后,开具财务收据,一联给交款人,一联留存做帐。收到会员交纳的现款后,财务人员必须在二天内将现金存入商会专用账户内,否则视为挪用商会资金。

三、商会资金使用原则

1、商会经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2、商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企业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接待费。

3、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四、经费使用范围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出版会刊及印刷费、各种咨询费、律师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商会秘书的工资、保险、补贴、福利费及个人通讯费等(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执行)。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五、费用预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商会秘书的工资福利费用、接待费等。

2、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3、重大开支(1万元以上)费用:须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4、以上预算须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

六、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一)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二)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三)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审批程序:秘书处编制预算→常务理事会批准预算→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七、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2、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4、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5、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出纳应拒绝付款。

八、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年终做出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5、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1000元。

九、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季度须进行财务审计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委派一名常务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监督员(非会员)进行联合审计。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终审计合在一起。

3、经审计后的每季财务状况,在的网站上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召开常务理事会时,由秘书长汇报最新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4、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十、其它

1、本制度自商会成立大会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秘书处。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4

为了保障商会会务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商会财务管理,促进商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建设,建立阳光照耀的财务体制,根据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商会年费收取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管理

一、本商会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合法收入,并开具加盖商会财务专用章的统一收据,有关款项及时列入商会收入帐户:

(一)会费。商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是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资源,发挥职能作用,竭诚为会员企业服务。按照国家社团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实际,制定以下会费收取标准:普通会员元以上/年,企业会员元以上/年,执委元以上/届,,副会长元以上/届,会长万元以上/届。

(二)捐赠。鼓励全体会员向商会捐赠财物。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手续费收入。

(五)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二、年费必须在每年12月底前交清。后期入会的会员,满一年后续交第二年会费。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年费的,依照《章程》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籍。对确有重大困难的会员企业经申请,由秘书处核实,并经商会理事会批准通过,年费可以给予减缓交纳。

第二条、支出管理

本会的’经费使用依据民主理财,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使用,尽可能减少招待费用发生。主要用于以下个方面:

(一)办公费(含办公用品购置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及商会简报、会刊印刷费等);

(二)差旅费;

(三)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福利费;

(四)会务费(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工作会议,以及以商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费用);

(五)商会的外事活动经费;

(六)商会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

(七)与商会有关的其它正常开支。

第三条、商会经费开支实行年度预决算制

年初,秘书长根据商会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需要,向理事会报告年度经费预决算,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商会财务开支实行会长审批制、会长可委托轮值副会长审批

本会日常财务开支实行会长审批制,由经办人签字,验收人盖章,秘书长附签,报会长(轮值副会长)审批。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即所有发生的费用均须持有填写完整、清楚的正式票据并注明用途,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商会财务原则上不办理预借款,因公事临时需借用公款的,必须严格办理审批领取手续。审批的原则是:借款元(含元)以下由秘书长审批;元以上,由会长审批。

第五条、商会的会计组织工作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会常设机构设专职出纳员一名,兼职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一名,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商会资产的安全完整,按规定编报会计报表,并每月寄月报表给副会长及理事会成员。会计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出纳员的主要任务是登记捐赠费、会费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款,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的有效性和用途,定期向理事会和会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等。

第六条、商会财务收支自觉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及审计部门监督。

商会要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集中财力为会员企业办实事。秘书长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由当值副会长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通报商会财务收支审查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重大开支(2万元以上)须报请理事会研究通过后执行,并定期接受会员大会的质询。商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更换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各项财产物品的购置必须本着实际需要,要事先编制计划并提出预算,经会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无计划、无请示或超标准购置财产物品的,其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第八条、本制度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令、制度如有变动,按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5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补助收入是指:财政、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一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支出包括“业务支出”、“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和“补助支出”四大类。

业务支出是指: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会议活动费、业务税金及附加费等。

管理支出是指:工资、聘用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违约金支出、其他税金及附加等。补助支出是指:拨付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四条:各项支出按协会规定的范围执行。要严格实行分级审批手续。

(一)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万元),须作书面报告,交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会长签核。

(二)专项学术、科普、科技开发等项目费用支出(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在开展专项学术、科普等活动前,由具体分管人员对经费使用作出较详细的书面预算,并报请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签核。

(三)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千元以下),由分管日常工作的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定同意、签核。

(四)对重大支出项目,如对外投资或兴办三产企业等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协会会长签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为了正确核算、反映和监督服务项目的各项费用、税金和收益情况,实行项目费用核算制。项目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该项目收入的80%,每季度汇总后报秘书长、会长审阅。金额在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必须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一)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通讯费、保险费、夜餐费、项目鉴定费等。

(二)向其他单位借用的设备租赁费、测试费、人工费等补偿费用。

(三)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动力、燃料、包装、运输等费用。

第十七条:项目费用的核算资料必须完整如实反映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有关项目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及时。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制定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须遵照“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凡购置固定资产,不足千元(含千元)的,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不足万元的,由会长签核;超过万元(含万元)的,须报理事会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购置低值易耗品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

2、固定资产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财务要求,搞好折旧。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管理成本,但须建立实物登记、发放帐目。

3、固定资产的报废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正确处理好残值。

4、固定资产登记后要有标贴。“谁使用,谁保管”。共同使用的要明确保管责任人。要搞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整洁、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5、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支票。不属协会的经济往来,不得在协会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和项目费用的开支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作出分析、判断,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理事会。本制度经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__年8月1日起实施。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会的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财政部及上杭县财政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政府资助;

4、银行存款利息及会费投资收益;

5、其它合法收入。

二、经费开支

1、本会业务活动费;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

3、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

4、其他正当开支。

三、审批权限

1、单笔开支金额1万元以上的,由会长审批;

2、开支金额1万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

3、上报审批时使用《费用开支审批表》。

四、财务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本会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员、出纳员,两者不得互相兼任。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3、本会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财经委员会、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发布;

4、本会每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5、本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待遇参照有关规定,由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执行。

6、本会的资金、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商会财务管理制度8

1.在理事会的监督下,坚持原则,组织领导本会各部门(处室)正常运作认真实施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及理事会各项决策和部署,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

2.负责部署本会的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的有效完成

3.负责协调各部门(处室)关系,解决本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在政治上,思想上一致,坚持民主集中制,主持会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民主作风,一经决议,坚决贯彻执行。

5.审批各部门干部的考核、培养、选拔、使用。

6.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省委统战部及有关上级汇报工作,介绍情况,主动取得他们的支持。

7.组织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办法,了解工作情况,加强本会工作的管理,使工作不断前进

8.在日常工作中,要抓重点,树典型,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9.常务副会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工作,并完成自身分管的部门工作。

山西省浙江商会秘书长职责

1.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会长会议或常务会议的决定,负责组织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安排日常会务活动。

2.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照党和政府的方针、策略,当好本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员工及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

3.负责收集情况,拟定会长会议及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议程,并督促、检查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

4.负责年度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

5.负责起草本会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监督落实实施。

6.负责接待和处理上级领导,兄弟单位,会员同志的来人来函,负责上下级函电公文的阅示。

7.认真掌握本会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审定本会机关财经预算计划。

8.提出本会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调动,离退的建议。

9.负责本会领导的自身建设,督促每个员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每个成员的素质。

10.经常调查研究,解决本会工作中的问题。

山西省浙江商会会费管理办法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晋民管字(20XX)104】文件精神,本真民主监督、公开透明、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现将山西省浙江商会会费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上级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每年的财务审计和年检工作。

二.本会的经费支出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首先保证本会工作的正常运转,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和指导。

三.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

四.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每月盘点一次,详细做出每月的会费收支报告,并报会长办公室进行审议、通报。

五.财会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六.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团体可根据核准登记的章程对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会费标准另定。

七.会费缴费时间:会费由本会秘书长下发缴纳会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缴纳会费的标准和时间,各会员单位按通知要求缴纳会费。

八.本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经会长办公室会议提出方案,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生效。

九.会费开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每笔开支在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的同时,每月由值班的常务副会长核准后签字:在众人把关的基础上,确保开支合理,精简节约。

十.本会秘书处每年年初参照上年的收支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部署,详细编制当年会费收支计划,该计划经会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后,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

以上办法中的未尽事宜,经会长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必须时提请理事会议研究决定。

财务规章制度

一.认真做好财务的预算、核算以及收支情况登记工作,做到并做好月月小结,每半年总结一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商会财务状况。

二.对商会的收支要有严格的把关,切实将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处处以为会员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

三.本会的会费必须用于商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四.巨额的财务支出需要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来自国家拨款或社会捐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侵占、私分、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要坚持做到财务公开,做到公平、公正。

六.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七.财务部负责人随时有权过问和清点账目,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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