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遗失补办
受理对象
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备注
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
说明
1.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571-88008635;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活动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71-87778791。
2.手续中涉及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办事指南”栏目“资料下载”模块里下载或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3.所需材料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
4.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户籍等各项手续,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12月31日)。
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修改请联系户口迁移证签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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