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本科专业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为适应国家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深化学校“双符双适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西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本科专业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改革的指导意见》(校发〔〕11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级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流方案
1.专业分流原则
在学校确定的大类招生人数范围内,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计算机大类所属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确定各专业的分流计划名额。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学业”的原则,学院根据教务处具体安排,在第三学期组织学生依据兴趣爱好,结合学业情况,在专业类所属本科专业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生分流专业一旦确定,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专业学习,原则上不得再变更专业。
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当年专业分流;在校外参加联合培养的学生,复学后根据联合培养的专业特点进行考核分流或由学院统筹安排。
2.专业分流时间与专业去向
(1)时间:第三学期,按学校专业分流通知统筹安排。
(2)专业去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和网络工程。
3.专业分流办法
(1)在正式实施本科专业分流之前,学院将本实施细则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学院根据计算机大类所属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情况,在选专业工作开始前拟订各专业分流计划名,并提前公布。
(3)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个学生按照个人志趣与课程修读情况依次填报4个专业志愿,志愿范围为计算机大类的四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和网络工程。
(4)分流参照学生所填报志愿顺序进行。申报人数如小于或等于相应专业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予以全部接收。申报人数如大于相应专业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按照前两个学期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
(5)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按志愿顺序进入第二志愿;再按照第(4)进行操作,依次类推。
4.专业分流程序
(1)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自主放弃专业填报的学生,学院将按照专业分流实时情况,由工作小组根据其情况分配专业;
(2)根据专业分流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分流;
(3)各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及主要职责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组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大类所属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所在年级辅导员,负责专业宣传与咨询、解释细则、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及受理学生申诉等。
三、各专业分流人数
专业
人数
班级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6
3
软件工程
120
3
网络工程
80
2
物联网工程
80
2
四、其他
1.未尽事宜由上述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
2.本实施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3. 公示期为9月30日-10月5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几分流 关于级计算机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分流专业名额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