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 MySQL 的过程中,MySQL 自带的函数可能完成不了我们的业务需求,这时候就需要自定义函数。
自定义函数是一种与存储过程十分相似的过程式数据库对象。它与存储过程一样,都是由 SQL 语句和过程式语句组成的代码片段,并且可以被应用程序和其他 SQL 语句调用。
自定义函数与存储过程之间存在几点区别:
自定义函数不能拥有输出参数,这是因为自定义函数自身就是输出参数;而存储过程可以拥有输出参数。
自定义函数中必须包含一条 RETURN 语句,而这条特殊的 SQL 语句不允许包含于存储过程中。
可以直接对自定义函数进行调用而不需要使用 CALL 语句,而对存储过程的调用需要使用 CALL 语句。
创建并使用自定义函数
可以使用 CREATE FUNCTION 语句创建自定义函数。
语法格式如下:
CREATE FUNCTION ( [ [ , ] ] … )
RETURNS
语法说明如下:
:指定自定义函数的名称。注意,自定义函数不能与存储过程具有相同的名称。
:用于指定自定义函数的参数。这里的参数只有名称和类型,不能指定关键字 IN、OUT 和 INOUT。
RETURNS:用于声明自定义函数返回值的数据类型。其中,用于指定返回值的数据类型。
:自定义函数的主体部分,也称函数体。所有在存储过程中使用的 SQL 语句在自定义函数中同样适用,包括前面所介绍的局部变量、SET 语句、流程控制语句、游标等。除此之外,自定义函数体还必须包含一个 RETURN 语句,其中用于指定自定义函数的返回值。
在 RETU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