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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欲强硬染指春晓油气田 中方回应

时间:2022-10-06 17: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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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欲强硬染指春晓油气田 中方回应

外·事

据外交部消息,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8日就春晓油气田开采回答了记者提问。马朝旭援引外交部部长杨洁篪的表态说,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

日方参与开发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

有记者问:据报道,杨洁篪外长日前同日本外相冈田克也会谈时,日方要求尽早启动换文谈判,并表示如万一出现中方单方面开采春晓等违反共识的情况,日方将采取相应措施。请介绍会谈相关情况。

马朝旭回答说,杨洁篪外长阐述了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强调指出,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不容混淆。杨外长强调,中方将坚定维护在东海的正当权利。杨外长还表示,慎重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对维护中日关系和地区稳定大局意义重大。双方同意,继续就东海问题保持工作层接触。

据新华社电,第四届东亚-拉美合作论坛外长会议16-17日在东京举行。代表中国政府出席该会议的杨洁篪部长17日会见了日本外相冈田克也。据《环球时报》报道,日本外相冈田克也在与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举行会谈时表示,如果中国决定在“白桦”(中方称为“春晓”)油气田开展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将认定这是违反两国已经达成的共同开发协议。报道称,日本外相的言论暗示日本也可能对东海油气田海域进行单独开发。但这种说法当即遭到中方的强烈反驳。共同社援引杨洁篪的话说,“这是中国无法接受的”。

春晓油气田位于不存在争议的地区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在最宽处只有360海里的东海海域,中日两国的专属经济区势必发生重叠。

中国主张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东海大陆架向东延至冲绳海槽。日本方面主张用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划分专属经济区,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由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中方一直没有承认。为了避免冲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方一直在日方所谓的“中间线”西侧,也就是不存在争议的地区开发。

春晓油气田距所谓“中间线”有5公里以上。但日方认为,中国的春晓油气田与“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属同一矿脉,这个油气田投产之后,中国就可以利用吸管原理将东侧的石油天然气吸走。

日方参与春晓油气田开发的条件

据新华社消息,6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其中“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规定: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次日,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的武大伟表示,中日双方东海问题共识有两个重要前提。第一,有关共识不损害中方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不损害中方在东海有关问题上的法律立场和主张。第二,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有关合作,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承认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武大伟强调,中国有关石油公司此前曾在春晓油气田与尤尼科、壳牌石油公司合作。这两家公司因商业原因退出。日本企业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其性质与尤尼科、壳牌公司参与春晓合作开发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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