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招委发〔〕号
重庆市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招生委员会,各在渝招生普通高校:
经重庆市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56分
本科第二批486分
本科第三批445分
高职(专科)一段418分
高职(专科)二段335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31分
本科第二批476分
本科第三批447分
高职(专科)一段420分
高职(专科)二段333分
二、艺术院校(系科)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本科
①音乐师范325分
②音乐非师范240分
③美术305分
④编导315分
⑤美术史论380分
⑥影视表演290分
⑦舞蹈表演180分
⑧戏剧影视文学330分
2.高职(专科)
①音乐师范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220分
③美术230分
④影视表演245分
⑤舞蹈表演150分
⑥编导295分
三、体育院校(系科)文考成绩和体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重点本科:
文考分数线:397分
体考分数线:90分
2.一般本科:
文考分数线:335分
体考分数线:82分
3.高职(专科):
文考分数线:305分
体考分数线:75分
四、职教师资本科分类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种植与养殖类:519分
2.财经类:596分
3.电子类:600分
4.涉外与旅游类596分
5.公关文秘类:582分
6.计算机类:607分
五、高职专科(三校生)分类文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种植与养殖类424分
2.建筑类288分
3.财经类330分
4.电子类295分
5.机械类295分
6.涉外与旅游类381分
7.公关文秘类272分
8.医药与卫生类429分
9.计算机类265分
10.艺术服装类115分
六、中职直升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110分
综合科成绩180分
七、软件示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110分
综合科成绩1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