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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请开通燃气申请书 住户天然气申请书范文(三篇)

时间:2022-10-29 03: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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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请开通燃气申请书 住户天然气申请书范文(三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业主申请开通燃气申请书一

买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币)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__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以_________(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_________(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按规定__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________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执一份,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业主申请开通燃气申请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有关业主申请开通燃气申请书三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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