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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一
一、做好开学初学生转出、转入工作
开学初学生转出、转入比较集中,负责学籍工作的主任要深入 到班级清点学生人数,对转出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并要求班主任督促家长到学校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对准备转入到我校的学生,教导处热情接待,是本地的学生无条件接收。对转入本校的学生,及时在学籍网上做转入处理。
二、按时完成开学初各种学籍报表
开学初学籍工作要求,学期初要上报期初报表,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统计,做到数据填写真实、准确。学籍管理小组为学校提供准确的数据。配合各班班主任完成学生用书,本簿的发放工作。
三、做好毕业生升学工作
1、3月份对六年级班主任进行小升初报名工作培训,使班主任也了解今年小升初工作的要求,按小升初要求,做好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收齐户口和房证,班主任填写好学生信息,认真核对,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在学籍软件中操做,导出数据,完成小学毕业生名册。
2、按要求做好毕业生数码照相工作。
四、做好控辍工作,防止学生流失
1、开学初,学校做好控辍工作,学校与教师、教师与易流生家长进行交流。
2、建立易流生档案,并做好跟踪教育,班主任定期进行家访,对易流生要做过细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学生流失。
3、做好学困生教育工作,建立学困生档案,班主任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跟踪教育,做好纪实,关注学困生的学习,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
五、做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针对本校农民工子女比较多的特点,学校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对贫困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采取多种渠道捐资助学,班主任对农民工子女在学习、品德等方面加强教育。
六、继续做好学困生教育工作,学校制订工作计划,班主任做好跟踪记实,课上、课下耐心辅导,多方配合,做好其转化工作。
七、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工作
班主任要关心随班就读学生,学习上加强个别辅导,生活上关心照顾,使随班就读学生与其他学生一样健康成长。
八、清籍档案整理工作
教导处对学生学籍进行清理,对转出的学生档案清除,及时给转入的学生办理新学籍,对学籍档案进行整理。
九、完成期末报表工作,档案进行归类整理。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籍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的同时,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继续巩固“双高”普九成果。认真按照教育局普教股工作部署的要求,做好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
2、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有关登记工作。
3、做好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5、做好学籍档案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6、加大学籍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保护适龄儿童受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本学期初学校领导就召开由班主任参加的学籍会议,反复学习省、市、区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学籍管理措施。成立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要求班主任和家长建立包保责任制,为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南芬区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入理解、领会落实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本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相关工作。我校加强了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做到转出、转入各项相关手续齐全,做到转出有接收证明,转入有转学证明。同时把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生转出的工作上,严把学生的转出关,认真审查转出学生的相关手续。凡是要求转出的学生,先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前往就读学校的接收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盖章。学籍管理员先进行审查转出学生相关手续,再到校长处审批、签字,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由于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才使我校的办学秩序稳定,办学效益均衡的向前发展。学籍工作的规范管理,为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密切关注,流动人口。由于本地区的流动人口日趋增多,转入的适龄儿童入学就成了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不让流动的适龄儿童失学,我校克服困难把工作做细,密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变动,摸清他们的自然情况,让他们依法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接收率100%。
4、档案管理,做到“三化”。我校十分重视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三化”管理,即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学籍档案为了保存完好查找方便,把学籍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进行信息电子化管理。
5、严防流失,杜绝辍学。我校为了防止学生流失,杜绝辍学现象发生,采用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课程;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关注学困生、关爱贫困生;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五是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六是依托家长和社会,合力做好控辍工作。
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前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变动的相关手续
2、上交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三月份:
1、准确统计在校生数和有学籍的学生数
2、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3、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4、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四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五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六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籍变动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七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籍变动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4、上交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三
1、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外界了解我校最直接的途径。通过之前的资料与搜集的图片制作了20xx年春、秋两季新的招生简章,总共印发了18000多份招生简章(包含学校所有培训及下乡招生所用的份量)。
2、下乡到各个乡镇宣传,宣传范围主要是针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宣传。
3、接待来访学生和电话咨询。主要针对学生及其家长来电咨询和来访进行解答,使每个学员对学校的基本设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情况有所了解,以热情、耐心、全方位的解答,消除他们的顾虑,让他们“带着疑问来,怀揣满意归”。
4、学生信息录入、学生档案审核、入学录取核对信息工作。主要是对来学校报名的学生进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档案采集等程序工作。在报名、录取期间,工作繁忙,事情多,时间紧,经常要加班加点,工作精度要求高,不能出现错误,热情耐心的跟考生交流,并然有序处理好每项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地关键,同时发挥全体人员相互协作的精神才能保证入学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1、学生证件扫描,报名档案采集,入学资格初审工作。
2、细心录入新生信息,把错误率降到最低,跟踪网上审核工作。
3、招生结束,组织新生入学测试工作,为学生注册帐号,帮助学生解决测试中出现的问题,使新生录取率达到100%。
4、完成各院校录取后,新生报名信息档案装袋邮寄上去。
1、20xx年春、秋季电大招生计划申报,包括新增专业申报。
2、新系统课程注册核对。
3、每年3月份及9月份办理学生毕业证,核对毕业生办证资料。一切办理毕业证工作完成后,毕业生档案整理装袋好并盖章,整理好毕业证顺序,开始发放毕业证书。
4、办理复学、转学、转专业并给予学员正确指导。
5、12月18日配合新华图片社做好相片采集工作。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四
新民学校综合档案室xx年2月开始纳入学校的议事议程,并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xx年6月余春千开始接受区档案局的档案管理专业培训,xx年6月26日余春千取得杭州市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xx年7月学校开始组织人员对新民学校xx年建校至xx年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xx年11月新民学校档案室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部完成。xx年12月22日区档案局劳副局长、监督指导科宓科长、沈英在区教育局章国民的陪同下到我校对新民学校综合档案室评估、验收。xx年2月新民学校档案室被认定为“杭州市萧山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区级单位“。
新民学校综合档案室全宗共分九大类:即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学籍类、教师业务类、基建类、设备类、会计类、特种载体类。分类与萧山区教育局、档案局分类要求基本一致。
全宗内共有党群文书档案253件(其中xx年度61件),行政文书档案194件(其中xx年度33件),教学管理文书档案498件(其中xx年度87件),学籍管理类文书档案747件(其中xx年度89件),教师业务类79卷(其中xx年度1卷),会计类档案340件,特种载体类43卷(其中xx年度10卷)。
新民学校综合档案室建立一年来,我校不断夯实档案基础建设,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有效发挥档案的功能,档案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较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不仅配备了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人员任档案管理人员,而且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形成了以校长挂帅、副校长任分管、档案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抓的四级档案管理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管理,学校舍得在档案设施上投入,配备了专用档案室;拨出经费,为档案室配置了档案柜、计算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专用设备,使档案管理在硬件上有了保障,适应了档案管理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自学校档案室成立一年来,我校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了档案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使各有关科室对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在归档过程中,我校档案所有文件归档目录、盒内文件目录、盒底备考表、文件资料汇编等全部使用计算机打印;文件、材料的归档全部使用档案专用档案盒,文件不易被腐蚀、变质,有利于档案的保存,使我校的档案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我校按照区档案局和教育局有关学校档案工作的要求,全力做好文书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工作,一、在学年结束前整理好全年的文书档案,并由专业人员分类整理后保存于档案室。二、注重档案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使用价值。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潜在作用,方便利用,更好地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我们一是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制了案卷目录、电子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索引;二是汇编资料,将收集到的档案信息重新组合,进行深加工,编制成全宗介绍等汇编资料,以确保利用档案的各种需要,使档案的潜在作用得到升华。
做好档案工作的目的是为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对照标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综合档案室的库房建设还不完善,开展档案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资料收集不很齐全,整理欠规范,档案网络化管理还处在筹备阶段,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将严格按照区一级档案室标准要求自己,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自加压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档案工作,我们要加大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力度,加快实物档案归档工作。争取购置网络版档案管理软件,实现档案网络化管理,使档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为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把我校的档案工作提高到新的层次和水平。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五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区教体局教育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
(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格检查表;
(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8)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体局教育股申请转学,经教体局教育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政教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考试与录取。学期初开学两天内安排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认定能够跟上教学进度适应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录取为试读生。
(4)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5)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主管校长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
(6)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审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政教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3、借读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不收借读生。凡符合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正式入学的学生(包括农民工子弟)都为在校在籍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临时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并负责向该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已入学的证明。
(3)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当地教育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管理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个别学生确实需要留级的,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严格控制人数。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教体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七、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政教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八、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试行月考制——二月初和四月初为小考竞赛,考试部分学科,部分学生参与;期中、期末为大考,全部学生参加考试所有科目。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务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属于活动类奖励的,由团委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九、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六
一、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学校具体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留级学生或授意学生留级。由于学生留级所造成的后果(指小一学籍注册不上、初一学籍注册不上、不能参加中考),学生留级的学校自行承担。
四、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其他信息和材料。
五、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供完整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在不超规模或班额有学位空额情况下方可接受,查看转学手续上的年级与其所要就读年级是否一致,禁止转入留级。各学校不得随意接受转学手续不完整或无转学手续的学生。对手续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方和转出方均可在管理平台发起转学申请,不得推诿刁难。
1、 学生本县内相互转学全县统一在学期开学前
两周或开学后两周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学生先在转入学校就读,在规定时段再办理转学手续。
2、 学生市内跨县区、省内跨地市、跨省转出必
须先由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接受后,在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跨省转出的在学校收到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同时告知县教育局进行审批。跨省转入的学生提供转出学校盖章、转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带全国学籍号的手续(跨省转入到本校学生,前提是本校不超计划、不超班额,有学位空额才可接受),学校在收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入申请,同时把有关手续报到县教育局进行审批。
六、休学、复学。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休学申请,如符合休学条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到教育局审批,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为其办理休学手续。起止时间按照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的时间计算,休学期满方可申请复学。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学 生或其监护人。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七
学籍管理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只有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九年义务教育才能落到实处,保证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完成学业,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以及教学研究改革提供基本的必要条件,一年来主要作的学籍管理工作如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促各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全国学籍网增加新年级新班级信息。
二、每个学期的期初在校生汇总表,这要求数据快速并准确。
三、基层报表的录入与上传。这个工作量大,引导各校根据在校生的实际生数,在校生男女年龄分布情况,学生的异动情况与上学年衍接情况,在校生的民族分布情况,农民工与进城务工分布情况等等的数据来完成。由于我们的异动频率较大,这就要求学籍管理员平时要做细,及时登记,在这环节上要做到学籍随人,避免人籍分离。与每校管理员核对数据完全正确后,下载软件录入并上传汇总,然后以教育办为单位打印与市级核对,核对后上传市局。
四、督促各校学籍管理员引导班主任编辑新生信息,然后完成全国学籍新生注册,各校引导班主任根据注册的信息完成学籍卡、义教卡、健康卡的建卡工作。
五、督促各校完成异动生的学籍申请情况。
六、督促各校引导二至六年级班主任滚动学籍卡、义教卡、健康卡。
七、文化户口册的滚动。这工作量相当大,难度高。引导各校学籍管理要完成这项工作,必须走出校门取证及大量的电话采集信息。根据文化户口册完成督导事业发展表一至表五。与每校管理员核对数据准确后,合并以教育办为单位时,数据又要求必须与两所中学数据相符,由于数据的交叉性大,这项工作一直以来都非常艰巨。
八、全国学籍系统升级为全国联网,引导各校学籍号核对。
九、指导各校学籍管理员处理全国学籍系统问题学生。这个工作我们街道按时在完成任务。
十、指导各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全国学籍系统信息核对。这个工作面大,注重引导各学籍员的操作方法,同时引导学籍员注意细节处,比如:转入生的入学情况及邮编的核对,由于异动这两项的信息必须更对。时间短,不过大家齐心协力,顺利按时完成。
十一、督促各校每月补注册的学生信息准时上报。
十二、督促各校完成期末学籍卡各项登记,完成报告册,家校联系手册。
十三、指导各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全国学籍系统毕业生毕业升学操作。
一学年以来,学籍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管理措施还需完善,比如有个别的转出学生,家长不能及时送回转学手续,造成管理的不便;另外在学籍管理上加大力度,强化管理。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八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情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市小学向初中提供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 w w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级的可以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三、转学
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四、借读
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接受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接受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
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
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跳级。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和修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八、升学
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九、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初中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如何写学籍档案证明申请书范本九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校学生档案管理水平,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毕业、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个人档案管理
(一)管理制度
1、学生个人档案的建立。学生个人档案必须按专业、分班级放入专门档案柜中归类管理。
2、档案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要如实记录学生就读期间的整个成长过程。
3、档案安全日常管理。管理人员要经常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档案处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物。
4、专柜保存档案资料,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丢失。
5、档案借阅一般情况只准在档案室内查阅,如需借出,需经领导批准。
6、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各种材料的及时收集。
(二)、归档范围
1、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党团关系等);
2、学前教育(含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考核及相关心得和总结;
3、学生各科成绩登记(含操行评定);
4、外出实习的鉴定及总结;
5、班委及学生会工作,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的情况;
6、奖励或处分材料;
(三)、归档材料的收集
1.新生班班主任收集材料新生入学后,在学前教育期间,新生班主任应须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组织学生认真总结并写学前教育心得(字数不少于400),于学生外出实习前一并交教务处。
2、驻厂教师收集材料学生外出实习期间,驻厂教师应每月底向教务处上报流失学生名单;学生实习结束前一周向教务处上报返校就读学生名单;如实记录学生的实习情况,完善《学生外出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交教务处。
3、教学班班主任收集材料
(1)外出学生实习总结;
(2)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总结;
(3)获奖材料的复印件、操行评定结果、
(4)班委名单及工作安排;
(5).《新增及流失学生情况登记表》;
4、团委收集的材料
(1)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生名单及获奖情况;
(2)学生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安排;
(3)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
5、政教处收集的材料处分文件及登记表
6.教务处收集的材料
(1)学生平时成绩、学期成绩及补考成绩;
(2)专业技能的考核、技能竞赛活动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新生学籍登记表
(4)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登记表
(5)学籍管理条例的各种文件
(6)学生毕业证书的印刷编号登记表以上(3)----(6)由赵飞老师提供。
二、学籍号的编制新生入学分班后编列学籍号,学生学籍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制,学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三、四位专业代码前四位;第五、六位为学生入学年份代码,取年份后两位;七、八位为入学月份;第九、十位为班级代码,第十一、十二位为顺序编码。)
三、毕业证的办理及发放
(一)学生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办理由教育主管部门验印、颁发的毕业证书:
(1)具有学籍,学生个人档案健全;
(2)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文化课、专业课等),成绩应全部合格;
(3)按学校要求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合格;
(4)操勤评定合格;
(5)交清学校费用;
(二)办理程序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员提供毕业学生名单,交学生个人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
(三)毕业证的发放
1、建立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2、建立毕业证发放台帐;
3、由财务处核实学校各项费用是否交清,经校长签字同意方可发放。
鲁甸县职中教务处
20xx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