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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 案件调查情况报告范文(八篇)

时间:2019-07-05 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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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 案件调查情况报告范文(八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一

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度以案促改工作的要求,围绕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对照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剖析材料。如下:

在认真剖析了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反思自身存在以下问题:

1.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参加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于提高,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停留在字面上,没有学深悟透,没有深入人心。

2.树立“四个意识”还不到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不够强、不够敏锐、不够较真。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安排工作方法比较简单,缺乏创新精神,对问题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对自身要求不严格,没有严格约束自己。

4.联系深入群众不够。存在惰性,身子重,除工作需要外,平时待在办公室居多,深入群众中不多,开展一些调研活动的主动意识不够强,对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意愿,群众之所想、所盼的事了解不够。

(一)政治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不够严。

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放松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虽然加强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深层次的理解和研究远远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区委区政府的发展理念认识不够,研究不够,从思想上没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对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存在以业务工作为主的思想。

(一)抓修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加强本职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广泛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政治思想修养。

(二)抓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和环境,有的放矢的搞好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三)抓自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以《廉政准则》要求自己,做到勤业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努力抵制不正之风侵蚀,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严守从政准则,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贯彻和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抓服务,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从自身做起,从小事着手,积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服务观念,到困难多、矛盾多、问题多的地方,认真研究解决触及群众亲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抓落实,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弥补自己的缺陷,改变守旧的思想观念,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作风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会严抓严管,突出解决问题,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以上是我的发言,不足之处,还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以利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二

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结合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文件通知和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将剖析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大家批评帮助。

蒲波作为党的高级干部,理应是政治坚定、党性过硬、遵法守纪的标杆和楷模,理应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理应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应有贡献。但是,蒲波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依然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中央对蒲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蒲波违纪违法案件,在党和国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我要切实对照蒲波案例,以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决与赌博敛财、不严不实、圈子文化等作斗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肩负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合格党员的政治本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蒲波案再一次证明,思想滑坡是行为越轨的必然,侥幸心理是违规违纪的前奏,小节失守是受到惩处的开端。历史的镜鉴告诫我们,触犯纪律没有回旋余地,遵守纪律没有时间盲区,执行纪律没有人情可讲,必须时时刻刻绷紧法纪弦,不碰高压线,加强点滴积累,注重持久磨练,多一些自控,少一些冒失,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冲动,切实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总体上讲,我认为自己担当负责,履行主体责任,坚守做人底线,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与省市要求对标,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没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没有消极应付、以权谋私等问题,但严格对照检查,我觉得自己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理想信念方面:一是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缺失了才参加工作时,才加入共产党时的那种热情和积极性逐渐萎缩,工作缺乏激情、缺乏锐气。出现了精神懈怠,思想墨守成规,不在状态,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应付,有得过且过的思想。比如,自己今年分管“抓转促”工作,基本上满足于完成省上的工作要求,只要不出差错就行了,在超前谋划、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方面做得很少,及时主动向刘书记做专项汇报的次数更少。二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欠缺。长期在市委工作,积累了一些宏观层面上的抓部署、抓协调工作经验,但缺乏深入基层、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欠缺。比如,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只是做到了全面落实好中省市“八个一批”等一些政策层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真正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当中,投入调研、探讨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工作时间、工作精力,还不够。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政治敏锐性、自觉性还不强。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反应迟钝,尤其是对一些改革精神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比如,新时期中省相继提出了“从严治党”、“绿色共享”、“五位一体”、“追赶超越”、“三项机制”等一些重大决策部署,在日常工作中,紧紧只是挂在口头上,写入汇报中,真正在联系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三)作风方面:一是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工作中存在抓党建与促脱贫“两张皮”的现象,没有找准实现“党建”与“脱贫”的紧密结合点,实现“党建”与“脱贫”的有机结合、共赢双收。比如,我们虽然在非公党建方面有所创新,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提升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层企业党支部主体作用的发挥,第一书记的履职情况,与做到“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党的建设和扶贫开发“无缝对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发挥还不是很到位。二是群众观念淡薄。这几年随着工作变动,脱离群众、融入群众不到位的问题逐步显现。比如,在扶贫包村脱贫攻坚工作中,虽然自己经常深入镇办、村组,检查、安排脱贫工作,但基本上都是以开开会、看看产业为主,重视了镇村脱贫产业和基础设施改善,忽视了与贫困户的交流和对他们的帮助,真正步入农家小院,与贫困群众促膝长谈、拉家常、做调研、解决问题做得还不够。

(四)担当作为方面:与“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有差距。到x工作以来,虽然能与同志们团结共事,兢兢业业工作,保持了较好的精神状态,较好地完成了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严格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来衡量,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比如,在“讲奉献、有作为”方面,仅仅只是做到了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没能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标兵、作示范,与“甩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切实完成好党赋予的使命等方面,与先进党员、模范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五)组织生活方面:一是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性还不够。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绝大多数数都是以集体安排学习、规定篇目内容、分管业务工作为主,注重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理论和分管业务方面的学习,存在学习得多,思考得少的现象,自觉性、系统性、研究性、全面性学习做的还不够到位。比如,对“五大理念”、“四个全面”等一些新问题、新知识,钻研的还不够深,仅仅停留在一个宏观的概念理解层面,没能很好的、深入的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关心爱护干部不到位。平时以联系、安排、检查工作为主,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打交道,忽视了与干部的思想交流和沟通。比如,来x市委工作已经8个月了,对分管和联系以外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还有叫不上名字的,尤其是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的一般干部接触更少,更别说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生活问题了。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敢管敢严的力度有待加大。工作习惯于“经验主义”“老办法老套路”,思想不解放,又怕“蝗虫吃过界”的思想,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敢管敢严的力度不够。工创新意识不浓。比如,全市“抓转促”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虽然按照惯例我们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办法,建立了“月考季评、责任追究、三个一制度”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但在“抓转促”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对查处的问题没能及时处理,致使从严执纪、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不实,导致“抓转促”工作在全市的亮点不是很多,经验也不是很成熟。

通过反思蒲波案件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对照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我认真分析自身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宗旨意识不够,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党章是共产党员一切行动的指南,面对党章,对照党章,才知道自己距离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距离还很遥远,才知道自己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没有把学习党章,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放到重要位置,导致工作中自己与党章要求渐行渐远,从而不能深刻、细致的领会和把握党的政策精髓,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中缺少了用马列主义的观点系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不能够用党的理论科学的指导工作实践,学习满足于水过地皮湿,工作局限于按常规,凭经验,口号喊得多,会议开得多,样子摆的多,实际落实少,宗旨意识欠缺。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导致与群众关系疏远。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注重工作成效,不关注工作过程,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做调研少,坐在机关做决策、安排工作多,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少,开会、发文件走形式多,致使工作越来越不接地气,特别在“抓转促”工作中,面对脱贫攻坚任务重、时间紧的形势,甚至产生了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凡事想快刀斩乱麻,出现急于求成的现象,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做得不实。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导致工作责任落不实。在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管理上,有随大流,过得去的就行的思想,存在“求稳多、求进少”的倾向,创新的想法和愿望还不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有发扬跳一跳摘桃子的精神,为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致使工作责任落不实,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制逐个定整改方案,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强力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章党规,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方式,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围绕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章等内容,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熟悉掌握“抓党建转作风”等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变化。

二是牢固宗旨,主动为民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作人民公仆的思想,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主战场,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认真落实走群众路线的工作要求,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帮助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只要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实实在在地为基层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三是大胆创新,力求突破发展。立足岗位,立足实际,打破常规,开拓创新,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围绕如何推动全县率先在全市脱贫摘帽为中心,切实增强发展认识、服务认识和责任认识,及时向县委提供科学有力、分析有据、价值重要的决策参考,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力争在“抓党建促脱贫”等分管工作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能打造一批全县有看点,全市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四是勇于担当,争当合格党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具体细节上。工作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勇于担责,自觉把两学一做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磨练意志的过程。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以积极主动,分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按新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三

根据县以案促改教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感到发人深省、令人警醒。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也曾有过理想、有过奋斗、有过追求,但随着他们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最终陷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破坏。通过他们的违纪违法案例,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以下警示:

(一)思想滑坡必然会信念动摇。分析这些典型案例,思想上一步步滑坡是最终导致走上不归路的重要原因,其根源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政治信仰,忘记了党的宗旨。特别是随着职位升高、权力增大,他们本该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严防腐败侵蚀,但他们放弃党性修养,背弃为民宗旨,最终蜕化变质、迷失了人生方向。

(二)底线失守必然会滑向深渊。从这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他们都是从小节失守开始,放松思想警惕,不注意小事、小节,对吃点、喝点、玩点不以为然,对公款吃喝游玩、节日送礼习以为常,乱交朋友圈,被哥长哥短的自我满足感冲昏头脑,在“温水煮青蛙”中麻木不仁,逐步被糖衣炮弹侵蚀。

(三)用权不公必然会为民所弃。权力观跑偏,当官不为民,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民请命、为民谋利,全然忘记了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益观跑偏,当官为追逐名利,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形象工程、大肆敛财;地位观跑偏,当官为炫耀攀比,在领导岗位上尤其是重要领导岗位上与别人比地位、比财富、比排场、比阔气,毫无领导干部的底线和原则,最终被人民群众所唾弃,人生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

到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以来,我始终以党员干部的身份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能够做到对党忠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搞阴奉阳违;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顶得住歪理,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侵蚀;能按原则按规定办事,能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本人未出现过违法违纪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近几年来,忙于事务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往后推,有急用先学,用时再学的情况;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三是对廉政监督的认知把握不到位。没有体会到人人都是监督主体的内涵,仍然片面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事,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督职责。

(二)权力运行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着眼全局、着眼领导班子全面工作考虑问题,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敢于负责。对上级做出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没有提出过任何不同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从不打折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做到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同时做到事先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总结报告,关键时刻及时决策,意见不一反复商榷,自觉做到了目标上合心、工作上合拍、措施上合力。反思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维护集体领导方面,有时更多关心自己分管业务工作,从整体和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不够;二是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有应付、交差的思想。对于需党组会讨论的个别议题,事前没有充分了解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背景知识,调研论证也不够充分,只是依据材料、凭经验和主观判断提出一些意见,导致有时没有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民主讨论、建言献策的作用。

(三)制度机制方面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行为准则,切实做到真正懂规矩、带头用规矩、自觉守规矩,摆正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把握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工作到位而不越位错位,分清职责,逐级负责,尽职尽责。特别是在纪律问题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从不逾越章法,蔑视制度,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工作中,我注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不搞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站位全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旗帜鲜明地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反思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遵守纪律规矩存在偏差。虽然平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存在明哲保身的现象,虽然不主动散布不当言论,但面对有违政治纪律的现象时不抵制、不反对,任其蔓延;二是下乡镇检查往往是听汇报、搞座谈,对于问卷调研、蹲点调研等运用较少,情况吃不透,问题找不准。

(四)作风建设方面

在工作中,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雷厉风行、敢于担当,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相关要求,力戒“四风”问题。在思想上努力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以及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方面,本人没有违规现象和问题。但深刻检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自己年龄大了,也不追求政治进步了,自甘平庸,缺乏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精神;对急难险重的工作拈轻怕重、患得患失;有时不同程度存在怕出事、怕问责的思想,敢闯敢干、善打善拼的朝气不足,工作作风还不够硬。

(一)理想信念动摇。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一个人只有在思想上解决了信仰问题,才会为之奋斗终生。信念上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严重的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精神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会前学习的典型案件中,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上在于当事人理想信念淡化,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长期忽视党性锻炼和世界观改造,思想上缺少了健康情趣和高尚情操的滋养,客观上受多元社会文化思潮、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以致于思想迷茫,精神空虚,道德弱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理想信念逐步动摇和丧失,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最终“私利”取代了“主义”,从而消极颓废、丧失斗志。

(二)宗旨意识不牢。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任何时候都应该服务于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在部队工作多年,长期的部队工作经历使我对群众有朴素感情,对群众所想所盼有深切体会,为人民造福的志向也很高。但是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特别岗位的变化,“朋友圈”越来越广,对群众的感情慢慢淡薄了;为自己和分管工作考虑的越来越多,设身处地为群众实际困难着想的越来越少;“接地气”的事情越来越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得不够,以至于对群众的疾苦、需求了解的越来越少,与群众的距离越拉越大。出现这样的问题,根子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了,没有随着岗位变化一如既往地强化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担当意识不强。总书记指出,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对照总书记要求,反思今年以来全国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不够。反观自己,在正风肃纪带领下属上,有时缺乏敢于负责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锐气,思想上求稳怕乱,工作上不是进中求稳,而是稳中求进,归根结底还是缺少责任担当。

(四)思想认识不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的局限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但一涉及实际问题,就会定力不足、有畏难情绪,特别是触及小群体或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有时甚至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在从严治党上“推推动动”、瞻前顾后,对从严治党认识不足。

(五)自我要求不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缺乏自我反省的意识和能力,对下属同志和周围人员不断迎合自己、服务自己慢慢适应,淡化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责任,认为工作是次要的,个人生活和处好关系才是主要的,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

(一)坚持外病内治,拧紧思想总开关。思想有多远,行动就有多远。必须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各类问题滋生的土壤。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核心,坚持参加好党组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真正做到对基层群众负责,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知恩图报、知足常乐,珍惜现有岗位,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成绩、少比待遇。四是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决克服“只重业务而不抓党建,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从严治党”的错误做法,充分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责任,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坚持从我做起,当好勤廉表率。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挥表率作用,时时处处传递正能量。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随时纠正行使权力中的不廉不公,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真正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为全局党员干部树好标杆。

(三)坚持“严”字当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管党治党当作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思想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做抓业务的能手,又做抓党建的好手,切实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升办文办事质效。

(四)坚持机制创新,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排查分管业务内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科学地规范和使用权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二是完善作风纪律监督机制。管好下属,时刻警示,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问题苗头,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四

三季度案防工作会议纪要

在朔州市邮政储蓄银行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第三季度案防工作会议。市局王宝明局长、市局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县区局长参加里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督保部通报三季度案防工作情况 合规经营和案件防控是邮政金融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

但在三季度检查情况来看,暴露出的小问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

1、案防学习和警示教育不够;2、安防设施运行情况登记不全面,存在提前填写或过后补登现象; 3、各类预案制定不精细、演练组织不及时;4、对金库、运钞的检查频次没有达到规定标准。5、金库单人值守较为平凡,也存在无人值守现象;6、个别金库出纳在工作结束后忘记布防,最后还得市局监控中心代为布防。

总之,安防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够到位,人防质量有了折扣,致使物防和技防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加快推动案防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遏制违规违章现象,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既要检点自己行为职责,又要指导好员工规范操作,促进员工跟进标准化。

2、深度推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工作,让案防观念和意识渗透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和每个操作环节中,营造出“重操守、讲合规、促案防”的良好氛围,促使所有员工在案防工作中能够遵守制度、规范操作。

3、以提高执行力为目标的制度体系。不断创新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制度制约。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嵌入到各种工作中。

4、扎实跟进监督检查,强力指导、督促整改、加大考核,要全面落实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起“金融安全无小事”的风险意识,确保案防取得实效。

5、继续保持好与银行的合作,共同部署好案防工作、开展好案防活动、落实好案防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

二、市邮政局王宝明局长作讲话

1、充分认识案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摒弃任何盲目乐观或松懈厌战的情绪,坚持警钟长鸣,强化案件防控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前应对和防范。

2、加强邮政生产环节管理,从源头上做好案件防控工作。一是要加强案防知识宣传培训,构建合规文化,增强遵纪守法和合规履职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案防知识培训;二是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的管理监督,尤其是加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

3、完善协调联动体系,不断增强案件防控有效性。为进一步加强案防工作,抓好对案防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推动、内部协调和政策传导,要把工作任务和压力及时传导到各生产线和基层网点,充分发挥基层案防工作力量,做好案件的上报、处置工作。

4、明确纪律,严肃问责,以持续的高压态势促进案防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执行案件责任追究制,前移案防关口,严肃追究违规责任,充分发挥案件问责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市邮政局王宝明局长充分肯定了三季度的案防工作,并就如何抓好四季度全市邮政金融案防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做好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一要健全制度,结合区域实际,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认真梳理和整合,统一规范、统一标准,更便于基层的操作和执行;二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三要强化考核,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加大投入,严密防范以科学的态度切实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3、邮银联动、齐抓共管,以始终一家人的心态切实形成做好案防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银监部门要求,将协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沟通、协调,做到目标统一、步调一致,对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加强沟通和交流,为全市金融业务健康安全发展做出各自的努力。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篇五:案件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银案防纪字【20xx】01号

20xx年4月6日上午,案件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在二楼会议室联合召开,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对前期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小结,按照会议议程由各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当前各部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定整改措施,行领导就各自主管的案防事项进行了风险警示、提出了相关案件防控、防治要求;

现形成纪要如下:

一、 会议首先前期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总结。第一季度上半年市支行组织了多次案件防控活动,分层签订了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一季度循序开展了基础管理规范月、营业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扫雷‛活动,签订了《合规执行年承诺书》,通过活动的开展确实达了‚领导重视,氛围浓厚;内控意识增强,内控环境改善;履职检查强化,内控管理能力提升。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整体活动的效果不明显,没有完全达到或实现预期的目标,内控管理工作还没有达到合规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要求和目的。

二、会议对各部门汇报的风险隐患问题和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分析:

1、安全设施配备不全,如公司业务台席未配备票据鉴别仪,东方支行少配一个狼牙棒,10号台席无110报警按钮,新桥矿、薛湖矿atm无110报警器,监控资料不完整,加钞探头未与主机联网,芒山支行监控系统无声音,公司业务柜面监控资料保存达不到90天以上。

2、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开展了安保检查,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全面(无离行式atm安保检查记录),未定期通报。

(二)、空白凭证管理

1、重要空白凭证存在超量领取现象,如:通知存款200张从20xx年领用至今未使用。

2、部分空白凭证未妥善保管现象;如:1月27日现场检查1500本活折放在金库地面上,未入柜保管。

3、凭证领用交接不规范,存在网点人员自行领取和请领发放单照不完整现象;如:1月4日和1月25日东方支行综合柜员自行领取凭证2次;元月份请领单缺少1月4日百花营业所,1月25日、营业所共4份。

(三)、离行式atm管理

1、未严格执行双人加钞,密钥分管制度,加钞配送不能全部随款车押运。如:1月28日现场检查薛湖矿时,‚‛单人加钞(带款40万元)且未随款车押运(自已开车)。

2、atm长短款挂账和冲销不符合规定,无审批手续及授权人签字;如1月7日和1月26日分别挂账20xx元,未冲正至客户账户内,以付出长款形式交给客户。营业部1月6日长款200未挂账,未做冲正,而是直接存入客户账户内。

(四)、网点

1、重要空白凭证存在超量领取现象,如:东方支行绿卡通超量领用,1月4日领200张,至1月14日结余145张,又请领了200张。 芒山支行淘宝卡20xx年12月18日领20张至20xx年1月19日余19张,营业部绿卡通 和国际卡超量领用。

2、支行长、营业部负责人及综合柜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盘核柜员凭证、库存现金。

3、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大额下拨款不能全部拆开清点,如:营业部1月18日提款20万元未双人开拆清点,支行1月20日提款50万元现金未双人开拆清点。

4、印章使用不规范,营业部柜员毛玉蒙1月13在空白纸上加盖‘储蓄业务章’。

5、atm管理不规范,加钞周期不合理;如:营业部机具1626#1月6日加钞14万元,至1月17日未加钞。离行式atm刘河矿、薛湖矿也存在这种情况

6、冻结业务办理不合规,未经合规部门和主管行长审批;如:东方支行20xx年12月24日和28日2笔,冻结号360079#和360821#。

三、会议诀定: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风险内控意识。人力资源部抓好岗前培训,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各自条线的业务和风险管理培训,有培训有考试有考核有通报。

2、加强整改工作,督导整改措施落实。纠正‚重布置轻落实、重检查轻整改、重检查轻查究‛的不良倾向,严格遵循‚谁主管、谁整改、谁负责‛。明确主管部门或条线负责整改,被查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检查部门做好督导和评价,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不断提高管理的效果。

3、严格责任查究工作,各业务检查条线和合规、审计的检查问题一定要落实责任查究,需现场出具责任查究意见和绩效扣减通知单就现场出具,直接处理经办人。凡是屡查屡犯问题和当期通报处理的问题直接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查究,督促被查单位负责人、主管人主动对内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相关责任。

案件会议纪要写作范文篇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xx年8月下发)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执法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统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于近期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问题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我市的仲裁和审判实践,对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待遇的,应予受理。

(3)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

2、因用人单位迟延转档或将档案丢失,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理退休手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二、关于一裁终局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应当以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第二类案件,该类案件一般不涉及具体金额,主要是指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5、劳动者就终局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终结诉讼。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应一并处理。劳动者起诉后撤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的案件后,均应在开庭审理前审查是否同时存在撤销仲裁之诉和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起诉,以便两级法院就有关案件进行协调和沟通。

6、根据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向作出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阅案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提供案卷。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定,应当送作出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程序方面的其他问题

7、在劳动仲裁程序中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可依法予以追加,无须再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漏裁的事项,人民法院可直接作出处理。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该条款中的“不可分性”是指增加的诉讼请求与仲裁的事项是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的,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

9、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后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列为“被告(原告)”。

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涉及的期间的起算,应与《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均从次日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所称的“以上”“不满”(合同期限)的界定,应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相一致。

11、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的规定。

四、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12、在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时,可考虑下列因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工作的组成部分。

13、对于以自己的技能、知识或设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与用人单位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一般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或支配的人员,应认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14、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又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长期两不找”,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处于中止履行状态,中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如此后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因不同意解除而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上述解除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当确认解除。

15、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已经付出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1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直接招用中国雇员的,应认定有关用工关系为雇佣关系。

五、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相关问题

17、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争议时,在二年保存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超出这一期间的则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8、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工资,但最迟不得超过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届满后七日。如工资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时,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19、对于加班工资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确定,应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同时又约定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的,应予支持。

20、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予以确认的考勤记录可以作为认定是否存在加班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存在加班事实的,一般不予支持。

21、用人单位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职工少休息的一天,不应视为加班。

22、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24、用人单位作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给付上述处理决定作出后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应按以下原则把握:(1)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仅因程序方面存在瑕疵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2)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因在实体方面存在问题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六、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方面的问题

25、《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xx年1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20xx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经济补偿金为基础,再乘以2计算出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其加付的一倍工资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26、在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7、由于原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尚未被修改或废止,因此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或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仍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8、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29、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延迟一日支付一日工资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3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自行达成的协议,如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领取后,又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应予以支持。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协议中已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标准,劳动者明确表示放弃权利,对其主张则不应予以支持。

31、《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本市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32、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由于该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如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

七、关于保险待遇方面的问题

33、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或直系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侵权的第三人已全额给付劳动者(或直系亲属)医疗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等需凭相关票据给予一次赔偿的费用,用人单位则不必再重复给付。

3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的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给付标准低于法定标准,且已实际履行,如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补足差额部分,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5、一审法院在审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经审查核实发现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确有错误,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未变更诉讼请求的,一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36、因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

[20xx]125号)的规定,以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作为赔偿农民工养老保险损失的数额,具体计算方法是:

1999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按19%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应缴费数额;20xx年1月1日之后,按20%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应缴费数额。缴费工资基数为相应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示例:计算某农民工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的养老保险损失: 435元×8个月×19%+(435元×3个月+465元×12个月+465元×12个月+545元×4个月)×20%=3590元

八、关于实体方面的其他问题

37、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3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如在此后认为劳动者不必履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告知前劳动者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因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履行期间的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3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4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设立筹备阶段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1、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使档案迟延移转,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额时,可参照《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劳动者因其档案丢失而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的,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受损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六万元。

九、本会议纪要自下发之日起,供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考执行。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五

(____________)赣律民交字第________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委托民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交通事故纠纷案审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后余额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律师服务费、办案费,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五、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审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承办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权、证据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差异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师应勤勉的依法办理案件,且尽量告知甲方须自行承担可能的诉讼风险。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一般代理

七、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乙方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公证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撤诉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六

6月12日上午,定西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宏主持召开市禁毒办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了近期禁毒重点工作。市禁毒办、禁毒支队全体人员以及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张宏指出,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毒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县区工作中仍存在进展不平衡、重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

就如何做好近期禁毒各项工作,张宏要求,一要认真做好“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的筹备工作。市禁毒办要积极联合安定区禁毒办,积极筹备“626”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邀请市禁毒委领导深入公园路中学开展授课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楼宇电视、出租车及临街led显示屏、禁毒微信平台等媒体,全方位开展禁毒宣传,迅速掀起全市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高潮。

二要全力推进禁毒工作破案会战行动。要严格按照市局破案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组织攻坚。禁毒支队要在加强对县区缉毒侦查工作督促指导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自侦案件侦查经营,力争尽快突破。

三要认真抓好对各县区、成员单位上半年禁毒工作检查考核。市禁毒办要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网上业务数据统计情况比对,对各县区禁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考核,并对全市上半年禁毒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导向,督导各县区积极查漏补缺,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四要认真准备全市禁毒工作推进会议。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禁毒会战行动和禁毒重点工作,在近期召开全市禁毒工作推进会议,认真总结通报上半年工作,对禁毒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五要全力抓好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全省监所集中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问题大整顿、队伍大整改”行动,提高戒毒所民警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不断提升安全文明管理水平。

六要加快相关文件的制定。严格按照省上考核办法,结合全市实际,抓紧制定《定西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尽快提交市禁毒委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核会签,下发执行。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七

同志们:

按照《在全市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学习了《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相关内容,深切感到违纪违法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所作所为既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更破坏了政治生态,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作为纪检干部,执法犯法,为个别违纪者打造法外之地,为腐败现象提供滋生罅隙,危害巨大,我本人坚决拥护党中央做出的处理决定。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之概缺失。xx从入党之初就没有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入党动机是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入党后也并没有进一步加强对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正因为没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导致选择道路出现偏差,选择目标发生偏离,并沿着歧途越走越远。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了入党之初的激情和锐气,对自身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够严格、紧迫、经常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时时处处绷紧抓思想认识提升这根弦还不完全到位。

二是贪念私欲膨胀,为保私利妄为。随着职位的升迁,xx私欲和贪念不断膨胀,为了升官发财他大搞庸俗“关系学”,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受贿金额达1亿余元。其执政理念被贪念所驱使,其执政目标被私欲所掌控,其手中权力成为谋取政治利益和钱财的工具和筹码,为饱私利妄为,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有时存在不能坚持发扬艰苦朴素、过紧日子的作风,想着生活好些了物质生活也要有所提高,虽然能够严守防线,但这些思想和问题倾向仍不容忽视。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执纪不守纪,律人不律己。xx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自恃手握利器,肆意妄为、失责弃守,将权力操控于自身的需要之下,经营利益圈,炮制潜规则,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僭越于制度之外,甚至自立规矩,专权擅断、玩弄规定、亵渎党性,最终走上了不归路。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虽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日常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抓的不紧、不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一)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做到政治坚定。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将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案件教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将自身理论武装走深做实,严格要求、经常审视,将党对党员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时刻铭记于心,将党纪国法高悬于顶,把党和国家、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警、自省、自重、自律。

(三)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团体”,避免权力异化、道德蜕化,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管住自己,分清权与法、情与理、公与私的关系,规范用权,严肃从政。坚持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明确规矩红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各项要求,在党内政治生活锤炼中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四)始终公正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忠实代表党和人民利益,全力抵制“四风”,严格遵守纪律。以问题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努力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记公仆本色,切实做到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韶华。

案件调查专题报告范文如何写八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我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去年工作情况作以简要回顾,并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向大家作以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超出省院年初确定的案件基数人。其中提起公诉大案件人,大案率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件人,全年无一起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

我们在看到20xx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反贪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案件线索匮乏。市经济不发达,国企较少,职务犯罪案源一向缺乏。二是大案比例偏低。今年的大案比例达到了,与我市的经济环境相比应该是较高的比例,但与其他分市院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问题的出现,与地域经济发展滞后有一定关系,也与案件上手后急功近利,见好就收,深挖和追究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三是办案人员不足,办案人员整体素质不强。有的院反贪局由于人员不足,导致办案人力不够;有的院反贪局由于有法律职务的干警偏少,影响办案效率,对完成工作任务产生一定影响。以上问题,我们有信心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大局观,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的效果观。以提高反贪侦查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反贪侦查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院反贪侦查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反贪侦查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反贪侦查工作。要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主线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大局意识,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创新意识,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动性和主动性,转变思维方式,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紧围绕市委规划提出的建设“五大行动区”的战略部署,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

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办案工作方面

(一)、狠抓办案力度,深入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继续把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作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要突出办案重点,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深入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征地补偿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挖掘窝案串案的力度。结合某市五大行动区建设,把涉及到边境贸易、生态功能保护、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的部门作为挖掘案源的重点,一旦发现职务犯罪行为,坚决从重从快打击。要努力提高大案比例,决不能满足于完成全年反贪办案任务基数,要灵活运用指定管辖、领办、交办等方法,力争在未来三年内使基层院反贪局大案比例达到100%。

(二)创新办案机制,注重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要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企业稳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创新办案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秩序和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行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办案中要做到不轻易查封企业账目、不轻易暂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不间断发案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不因执法不当给发案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同时要积极帮助发案企业查漏补缺,完善管理和监管制度,促进发案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注重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侵占、侵吞、挪用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农业补贴款项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民生工程投入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改进办案方式,坚持依法办案和文明执法相统一。

在办案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的要求,对受理涉及企业的举报线索,要本着坚决、慎重、准确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查,努力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同时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人格上要给予尊重。进行搜查时,做到文明执法,举止得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赃款;取证时实行未成年人、病弱老人回避制度,尽量将执法办案行为带给他们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做到依法办案与文明执法相统一。

(五)慎重使用强制措施,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办案中,对发案单位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做到及时通报,做好衔接,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招商引资等活动的影响,慎重着警服、开警车到企业办案,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目、银行账户、企业财产,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办案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始终做到从有利于促进发案单位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出发。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等实际情况区分对待,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反贪部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之中,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队伍建设方面

(一)继续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侦查人才库的作用,营造全市“大反贪”侦查格局。要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整体办案水平。要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涉案区域办案工作的侦查指挥协调和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实行跨区域联动办案。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灵活运用提办、领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上级院的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有力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侦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从目前的形势看,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实现侦查方式革命、增强侦查能力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现出形式的多元化、利用科技手段作案的普及化、反侦查的信息化等特点。因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引入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已是大势所趋。要引导全市反贪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对信息技术方面知识的学习,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侦查变革做好充分准备。

(三)抓好反贪队伍人才库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反贪侦查人才库建设,是侦查工作信息化的需要,是侦查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查办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的需要。反贪人才库能够确保在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和大要案时,由市院反贪局统一指挥调动,按每个侦查人才的特长分派岗位,统一安排,各司其职,确保整体办案工作高效运转。要及时更新调整反贪侦查库人才,优中选优,把具备预审、财会、审讯、综合等各项特长的优秀人才及时充实到人才库中,确保在查办大要案件时有将可派,有兵可用。要抓好全市反贪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提高反贪干警的素质。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和“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反贪干警在查办案件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反贪干警要与时俱进,学习掌握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免在工作中陷入被动。要采用集中培训、侦查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反贪干警的业务技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反贪队伍。

三、办案安全工作方面

多年来,全市反贪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从未发生过办案安全事故。但是,未发生过绝不等于就不存在安全隐患,全市反贪部门要继续把办案安全工作摆上办案工作生命线的位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要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提高全体干警办案安全的防范意识。

2、要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严谨缜密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全面分析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及时防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在办案中拘传、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一律按规定在讯问室进行;对已经做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羁押到看守所。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审批、看审分离、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办案安全防范措施。

4、在讯问前,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身体健康情况咨询和检查,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在办案区要备有医疗急救箱,常备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治疗药品、药物,防止患病嫌疑人突发疾病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20xx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我们有信心,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必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市“规划”和五大行动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是我局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整体思路,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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