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字范文,分享全网优秀范文,学习好帮手!
2000字范文 > 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 供电局电杆占地补偿款(七篇)

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 供电局电杆占地补偿款(七篇)

时间:2018-10-09 21:56:55

相关推荐

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 供电局电杆占地补偿款(七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一

乙方: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 镇 村的10kv线路电杆的抬运和洞子开挖工作承包给乙方,为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电杆洞子数量:以本村地盘上的竣工图为准。

二、承包金额:

无论远近、无论电杆规格,平均每根电杆抬运费 元,电杆洞子每个 元,拉线洞子每个 元,所有价格都含安全费。

三、抬杆及洞子开挖期限: 年 月 日前必须将洞子打完,电杆抬到位。

四、双方责任:

1、厂家电杆运到主公路后,应由乙方确定下车地点,并对质量进行当面验收。

2、在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安全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安全问题是指:电杆安全和人员安全)。抬运中所有工器具由乙方负责,抬运途中尽量少践踏庄稼,其损失和人为障碍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3、在抬运中必须保护好电杆,不得损坏,甲方在立杆前必须认真检查,若发现有裂纹、折断和披损应及时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追究乙方责任。因此,乙方在下车时和抬运前必须认真检查质量,从抬运开始直至立杆前这段时间内若电杆有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抬杆时,甲方应派技术人员跟随,并指定电杆摆放位置及其方向,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指挥,按指定的地点和方向轻放。

5、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电杆抬到指定的位置,否则视为违约。

五、付款时间:待电杆组立完毕验收后,由施工队复核并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人民币20xx元。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结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就水泥电杆(含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运输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标的物、运费计价、运费结算

运输标的物:水泥电杆、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

二、运费计价:

2.1、运费总价=运输单价*运输吨位*运输里程*90%;

2.2、运输单价:以市场柴油价8元/升以下,0.58元/吨*公里计算为基准;

2.3、运输单价调准,以市场油价升降波动等于或大于0.6元/升时,运输单价相应调准0.03元/吨/公里,即:油价在7.4元/升—8.6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58元;油价低于7.39元至6.79元时运输单价为0.55元;油价高于8.61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61元/吨/公里,(为方便结算,每月运输单价按当月1号油价价格计算)。

2.4、运输吨位各车型不足吨位时按以下保底计算,超过保底时按各实际吨位乘公里计算

1、二轴车车厢短于9米以下按定点单价计算,必要时按11吨保底计算(实载重量能达16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二轴中型车9米以上按1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1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3、三轴中型车按2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7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4、四轴中型车按2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3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5、平板车四轴按3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9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6、双方计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况的配载及价格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议。

三、运费结算:

3.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运费,甲方于次月结算支付上一个月运费予乙方。

3.2、乙方于每月3号前将上月运输收据、凭证、开票资料一齐提交甲方,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后的运输金额由承运单位开出发票结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各承运方实际情况制定货物运输调度安排计划。

1.2、有权按相关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1.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输量、运输时间及交货地点进行修改。

1.4、有权对乙方参与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相关手续、证件、保险等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未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车辆,甲方可拒绝其运输业务,如发生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6、若乙方车辆安全运输装备或装卸工具不齐全,甲方装卸人员可拒绝装车并报己方管理部门停止派单,直至乙方把相关装备和工具完善方可进行装车。

1.7、对乙方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权向乙方反映。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2、甲方义务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调度安排各承运方的运输任务。

2.2、甲方派员负责协调运输相关事宜,如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到货时间等及时告知乙方相关人员。

2.3、保证乙方装卸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如遇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拒绝装货。

2.4、甲方派遣随车卸货人员负责货物的装卸,积极配合乙方实施安全运输、货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及支付运输款。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

1.2、领受甲方所需配运货物时,乙方有权审核所配运货物是否在安全承运范围之内,同时应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如有影响运输安全的不利因素可报甲方进行纠正,直至甲方消除该些不利因素达到安全运输要求。在货物发运前,乙方对有关安全运输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同乙方认可车辆配载并承运安全运输责任。

1.3、货物装车、运输、卸货时,甲方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乙方义务

2.1、服从甲方的货物运输调度安排,准确、安全、保质、保量地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交到甲方相关管理部门。

2.2、乙方保证提供运输之车辆为合法有效车辆,有相关完备手续资料、证件及保险,如:合格营运证、年审合格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上岗证、交强险保险单以及第三者商业保险单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有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3、乙方对其运输车辆交通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应该由乙方承担的所有损失。因事故而产生的货物转运费由乙方负责。

2.4、乙方严禁将运输车辆交由甲方派遣的随车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卸货人员)或其他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5、乙方在装车时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质量,承担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如丢失、破损、断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损失。

2.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2.7、非甲方或收货方原因而导致货物逾期送达,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一切损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逾期交货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9、乙方参与运输的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适用的随车绑扎工具(如手拉葫芦、绑扎用钢丝绳、车厢垫杆木方、插销板等)和卸车工具(如滑卸槽钢、滑轮、卸车用钢丝绳等)。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卸车工具,每车配备一套。为防丢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领用时需交付每套卸车工具押金800元(滑轮180元/个,钢丝绳240元/条,槽钢桥380元/对)予甲方。合同失效时,双方不再续签新合同,则乙方交还卸车工具后,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将卸车工具用于非甲方所指定的业务,如违反该项约定,甲方每次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200元且乙方需补足押金。

2.11、因卸车工具无法安全使用或遗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领,但属于乙方人员故意损坏或遗失而产生的重购费用由乙方负责。

2.12、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2.13、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诉讼或仲载。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三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四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杨寿镇 小区杆线工程

工程地点:杨寿镇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优良

工作内容:

1、新立 米电杆 根,架设 导线 档;

2、敷设 电缆一根, 电缆 根,安装电缆分支箱 台,沿墙敷设 导线 米;合同价款:¥ 元, 大写:

双方义务

1、 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4、 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 甲方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 乙方应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提供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 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按照甲方工作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8、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有效证件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 乙方按时提交完整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 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甲方交代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行业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安全措施不力、违反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将经过安全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需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 乙方因配合不力或工作质量问题等因素,造成工程延时送电或重复停电,甲方按20xx元/小时扣减乙方劳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工作中若遇天气突变等不可抗力造成延时送电或重复停电,则与乙方无关。

三、质量验收

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

四、合同价款

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预付工程造价的50%给乙方;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清剩余款项。

五、其他条款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2、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政策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乙方员工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在工作中受伤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5、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五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以下称乙方)于年 月在

(以下称甲方)委托 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 中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设备的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设备名称:。

1.2 标的、设备材料采购表(可按此表格式另附采购清单替代)

备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发货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以甲方提供物资需求清单为准,发货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所中包的实际需求总额。

1.3 质量标准:乙方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同等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上述设备适用下列技术和质量标准:

1.3.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标准代号);

1.3.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标准代号);

1.3.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1.3.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所约定的标准执行。

1.4 电杆使用使命年限为30年。

1.5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年。

1.5 乙方应承担设备的运输、培训、售后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总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2 上述合同总价款可按实际交货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进行更改。

2.3 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设备的软硬件价款、税费、专利费、版权费、进出口关税及乙方的利润等,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项有关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账户信息及发票信息

3.1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的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个日历日内付清。

3.2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乙方应对该账户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在甲方付款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3 发票信息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个日历日内支付款项。发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设备包装、运输

4.1 乙方应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设备包装要求:乙方对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根据设备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防止合同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所需的运输、装卸、吊装、保险等费用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5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设备,且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

4.6乙方从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无论电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包运到施工工地,运费按(元/吨?公里)另行结算。

第五条 货物交货要求

5.1 甲方以发货通知单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货的,乙方需在调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货。

5.2 如乙方在发货通 知单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供货,须在收到调拨通知单后2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确定延期交货时间。

第六条 到货表面签收

6.1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提请甲方、监理到货表面签收,甲方、监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监理共同进行到货表面签收,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型号及数量与要求是否一致。设备经过双方验货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2 如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错漏或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联合作记录,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限期补齐。

第七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 设备在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所有权从乙方开始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价款为必要条件。

7.2 设备之毁损、偷盗、灭失、短缺等风险,自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未通过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负合同设备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安装调试

8.1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

8.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抽查

9.1 钢芯铝绞线、裸铝线、铝塑线、电缆等线材类物资必须保质保量,单件货物(指一盘或一卷)的实际数量须与供货的标称、数量相符,有抽查发现不相符,则按抽查单件货物的数量短缺比例,对乙方的标称数量全部进行扣减来确定该批供货的实收数量。

9.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进行抽检,亦可直接至乙方生产现场对待发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委托买卖双方共同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期限(以开具发货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日历日)

10.1 110kv主变正常交货期限为70天以内,35kv主变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10kv配变交货期限为20天以内;

10.2 110kv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电容器、成套设备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内;

10.3 综合自动化设备、直流电源等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内;

10.4 熔断器、避雷器等正常交货期限为20天内;

10.5 35kv及110kv铁件正常交货期限为:接到复测材料10天内完成地脚螺丝交货,其他材料45天内陆续供完;

10.6 10kv铁件(确认图纸后)、电力电缆、光缆、钢芯铝绞线、铝塑线、钢绞线、配电箱、计量箱、电表箱、金具、绝缘子以及其它材料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以内;

10.7 电能表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

第十一条 验收

11.1 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退换货,直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此种情况下,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8.2款规定的期间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乙方应按合同第20.2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设备接线、安装图、设备使用手册、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2.1 产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认证书、产品备品备件(如有)及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投产供货计划

13.1 乙方接到甲方开具发货通知单后,应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生产情况及供货日期计划。

第十四条产品标志牌显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货物标牌须有安装在明显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蚀的铭牌标志。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质量易腐蚀料子可暂停不验收入库。

14.2 水泥电杆、铁件、金具、绝缘子、电表箱五大类产品上须有经乙方审核备案持永久性标识,存在无铭牌或永久性标识可视为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15.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合同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三者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软件、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索赔、处罚及其他经济和信誉损失。

第十八条 保密责任

18.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8.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8.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18.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9.1 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及义务。

19.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9.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

19.4 合同解除

19.4.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甲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

19.4.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据合同第二十二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经验收,由于乙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4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 甲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3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保证值,且乙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未能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生产、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4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五条与第十条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向乙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6‰/天;

(2)迟交5-8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2‰/天;

(3)迟交9天以上,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4‰/天。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或者迟交合同货物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5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1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6 由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5%的违约金。不满1周的按比例计算。

20.7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8 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严重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危急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0.9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货物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0.10 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解除。全部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解除的,乙方按照未履行合同部分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运离现场。甲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2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20.1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20.1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签字确认供货单,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供货单价格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到该供货单价格的10%或者迟延签字确认供货单超过5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在合同总量中予以核减,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合同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甲方因此需对外支付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上述行为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15 合同质量保证期届满30日内(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合同货物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货物质保单,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交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

20.16 当乙方为生产商委托的代理商时,其与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时,因非甲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的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生产商和代理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非甲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20.4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18乙方存在货物质量不合格、迟延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不良履约行为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核减量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30%;情节严重的(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质量问题拒不整改2次及以上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换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非主要技术参数多次不合格的;因延期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被2个及以上最终用户投诉等),首次出现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30%,今后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50%;达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21.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2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21.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1.5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1.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7 日,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履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7 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双方联络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致使通知未被签收或未正常接收的,并不影响已送达的效力。

22.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22.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3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22.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2.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22.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六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就水泥电杆(含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运输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运输标的物、运费计价、运费结算

运输标的物:水泥电杆、拉盘、底盘、盖板等水泥制件;

二、运费计价:

2.1、运费总价=运输单价*运输吨位*运输里程*90%;

2.2、运输单价:以市场柴油价8元/升以下,0.58元/吨*公里计算为基准;

2.3、运输单价调准,以市场油价升降波动等于或大于0.6元/升时,运输单价相应调准0.03元/吨/公里,即:油价在7.4元/升—8.6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58元;油价低于7.39元至6.79元时运输单价为0.55元;油价高于8.61元/升时运输单价为0.61元/吨/公里,(为方便结算,每月运输单价按当月1号油价价格计算)。

2.4、运输吨位各车型不足吨位时按以下保底计算,超过保底时按各实际吨位乘公里计算

1、二轴车车厢短于9米以下按定点单价计算,必要时按11吨保底计算(实载重量能达16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二轴中型车9米以上按1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1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3、三轴中型车按2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27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4、四轴中型车按25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3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5、平板车四轴按30吨保底吨位计算(实载重量能达39吨每车时,按此计算)

2.6、双方计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况的配载及价格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议。

三、运费结算:

3.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运费,甲方于次月结算支付上一个月运费予乙方。

3.2、乙方于每月3号前将上月运输收据、凭证、开票资料一齐提交甲方,审核确认,按审核确认后的运输金额由承运单位开出发票结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各承运方实际情况制定货物运输调度安排计划。

1.2、有权按相关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1.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输量、运输时间及交货地点进行修改。

1.4、有权对乙方参与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相关手续、证件、保险等完备情况进行检查。未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车辆,甲方可拒绝其运输业务,如发生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6、若乙方车辆安全运输装备或装卸工具不齐全,甲方装卸人员可拒绝装车并报己方管理部门停止派单,直至乙方把相关装备和工具完善方可进行装车。

1.7、对乙方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权向乙方反映。对造成损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

2、甲方义务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调度安排各承运方的运输任务。

2.2、甲方派员负责协调运输相关事宜,如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到货时间等及时告知乙方相关人员。

2.3、保证乙方装卸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如遇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拒绝装货。

2.4、甲方派遣随车卸货人员负责货物的装卸,积极配合乙方实施安全运输、货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及支付运输款。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

1.2、领受甲方所需配运货物时,乙方有权审核所配运货物是否在安全承运范围之内,同时应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如有影响运输安全的不利因素可报甲方进行纠正,直至甲方消除该些不利因素达到安全运输要求。在货物发运前,乙方对有关安全运输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同乙方认可车辆配载并承运安全运输责任。

1.3、货物装车、运输、卸货时,甲方人员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2、乙方义务

2.1、服从甲方的货物运输调度安排,准确、安全、保质、保量地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交到甲方相关管理部门。

2.2、乙方保证提供运输之车辆为合法有效车辆,有相关完备手续资料、证件及保险,如:合格营运证、年审合格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上岗证、交强险保险单以及第三者商业保险单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有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

2.3、乙方对其运输车辆交通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应该由乙方承担的所有损失。因事故而产生的货物转运费由乙方负责。

2.4、乙方严禁将运输车辆交由甲方派遣的随车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卸货人员)或其他无证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5、乙方在装车时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质量,承担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如丢失、破损、断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损失。

2.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2.7、非甲方或收货方原因而导致货物逾期送达,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一切损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逾期交货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2.9、乙方参与运输的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适用的随车绑扎工具(如手拉葫芦、绑扎用钢丝绳、车厢垫杆木方、插销板等)和卸车工具(如滑卸槽钢、滑轮、卸车用钢丝绳等)。其中,甲方负责提供卸车工具,每车配备一套。为防丢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领用时需交付每套卸车工具押金800元(滑轮180元/个,钢丝绳240元/条,槽钢桥380元/对)予甲方。合同失效时,双方不再续签新合同,则乙方交还卸车工具后,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将卸车工具用于非甲方所指定的业务,如违反该项约定,甲方每次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200元且乙方需补足押金。

2.11、因卸车工具无法安全使用或遗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领,但属于乙方人员故意损坏或遗失而产生的重购费用由乙方负责。

2.12、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2.13、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诉讼或仲载。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电杆用地补偿协议书范本七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xxx学院电工电子实习基地

xxx

1、熟悉电工工具的使用方法;

2、了解安全用电的有关知识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3、掌握电工基本操作技能;

4、熟悉电动机控制电路的调试及故障排除方法;

5、熟悉电动机板前配线的工艺流程及安装方法;

6、了解电动机正转反转电路设计的一般步骤,并掌握电路图的绘制方法;

7、熟悉常用电器元件的性能、结构、型号、规格及使用范围。

(一)常用低压电器介绍

1、螺旋式熔断器

螺旋式熔断器电路中最简单的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中,由于电流超过容许值产生的热量使串联于主电路中的熔体熔化而切断电路,防止电器设备短路或严重过载、它由熔体、熔管、盖板、指示灯和触刀组成、选择熔断器时不仅要满足熔断器的形式符合线路和安装要求,且必须满足熔断器额定电压小于线路工作电压,熔断器额定电流小于线路工作电流。

2、热继电器

热继电器是用来保护电动机使之免受长期过载的危害、但是由于热继电器的热惯性,它只能做过载保护、它由热元件、触头系统、动作机构、复位按钮、整定电流装置、升温补偿元件组成、其工作原理为:热元件串接在电动机定子绕组仲,电动机绕组电流即为流动热元件的电流、电动机正常运行时热元件产生热量虽能使双金属片弯曲还不足以使继电器动作、电动机过载时,经过热元件电流增大,热元件热量增加,使双金属片弯曲唯一增大,经过一段时间后,双金属片推动导板使继电器出头动作,从而切断电动机控制电路。

3、按钮开关

按钮开关是用来接通或断开控制电路的,电流比较小、按钮由动触点和静触点组成、其工作原理为:按下按钮时,动触点就把下边的静触点接通而断开上边的静触点、这种按钮有四个接线柱,成对使用、常态时,如果接上边的静触点电路就是闭合的,称为常闭开关,如果接下边的静触点电路是打开的`,称为常开开关、

4、交流接触器

接触器主要作用于频繁接通或分断交,直流电路并且可以远距离控制电器、由电磁机构,触点系统和灭弧装置三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为:当线圈通电以后线圈电流产生磁场,产生足够的电磁吸力使衔铁吸合、衔铁带动触头动作,使常闭触头断开常开触头闭合、当线圈断电时电路吸力消失,衔铁在反作用弹簧的作用下释放触头,恢复原状、选择接触器时,要根据所控制负载的工作性质,负载轻重,电流类别及被控制对象的功率和操作情况,控制回路要求选择线圈的参数进行选择。

(二)常用典型电路分析

1、点动控制电路

图1为点动控制电路,工作原理为:按下sb按钮,km线圈通电吸合,主触点闭合,电动机启动旋转、松开sb,km线圈断电释放,主触点断开,电动机停止旋转。

2、三相异步电动机启动/停止运行控制电路

图2为三相异步电动机启动/停止运行控制电路,既可实现电动机连续旋转又可实现点动控制电路,并由手动开关sa选择、当sa闭合时为连续控制,sa断开时则为点动控制。

3、三相电动机正、反转(双重互锁)运行控制电路

图3为三相电动机正、反转(双重互锁)运行控制电路、工作原理为:正转时,按下sb2,km1通电并自锁,电机m正转运行,串联在km2线圈回路的km1常闭触点断开,保证km1与km2不同时带电、要反转时,先按下停车按钮sb1,km1断电,电机停车;再按sb3,km2通电并自锁,电机m反转,串联在km1线圈回路的km2常闭触点断开,也保证km1与km2不同时带电。

(三)安装工艺

我们在实习过程中学习了塑料配线槽配线方式,塑料配线槽配线方式的基本要求为:

(1)配线前应认真阅读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然后考虑导线走向;

(2)根据负荷大小和回路不同及配线方式选择导线规格,型号和颜色;

(3)先配主电路,后配控制回路;

(4)电气控制柜内配线应整齐美观,横平竖直,转角处成90度直角,成排成竖的导线,应用钢精轧头固定,控制柜与外部连线的导线在柜内的部分导线端应穿塑料管或用线绳,布带,塑料带绑扎;

(5)敷设导线时,应尽量减少交叉或架空线,导线敷设不能妨碍电器元件拆换、导线

端部应采用套管标上线号、

(6)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时,线头如弯成羊角圈,应与压紧螺钉的旋紧方向一致;

(7)配线完毕后,根据图样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紧固所有紧压件。

(四)安全用电常识

1、触电的种类:包括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悬浮电路上触点等四种、

2、电流会对人体造成电击和电伤两种伤害、触电时,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与下列因素有关:电流强度(可分为感觉电流,摆脱电流,致命电流)的不同;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的不同;电流频率的不同;电流途径的不同;电压的电流的不同。

3、触电急救的步骤和方法

a、发现有人触电,最关键、最首要的措施是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根据触电现场的

不同情况,经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迅速关掉电源,把人从触电处移开;如果触电发生在相线和地之间一时又不能把触电者拉离电源,可用绝缘的绳索将其拉离地面,或在地面与人之间塞入一干木板,切断通过人体的电流,然后关掉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救护者手边有绝缘刀时可以从电线来电的方向将电线砍断、;如果手边有绝缘导线,可将一段良好接地,另一段接在触电者的相线上,造成短路熔断保险丝;在电杆上触电,地面无法施救时可以抛扬接地软导线、

b、脱离电源的急救:触电者没有失去知觉,只是一度昏迷,这时一面迅速请医生一面保持环境安静让其休息,注意观察伤员的变化,等待医生、触电者以失去知觉但呼吸尚有、在迅速请医生的同时把他放在清凉,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给他闻一些氨水、如果发现呼吸减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触电者出现呼吸、脉搏、心脏均以停止很可能是假死,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

c、人工呼吸法

在施行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裙带等解开,并电者口腔内脱落的假牙、血块、呕吐物等,使呼吸道畅通、然后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充分后仰,使鼻也朝上、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手捍紧触电者鼻孔,另一手将其下颌拉向前下方(或托住其颈后),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同进观察胸部是隆起,以确保气有效,为时约2秒钟、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捏紧的鼻子,让他自动呼气,注意胸部的复原情况,为时约3秒钟、按照上述步骤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到触电者开始呼吸为止、

d、胸外济压法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应平放在比较坚实、平整、稳固的地方,动作如下:一只手用中指指尖对准病人颈部凹陶的下缘,手掌按在胸部,另一只手压在该手的手背上,掌根用力向下压,使胸骨下段与相连的肋骨下陷3—4厘米,压迫心脏使心脏内血液搏击、挤压后突然放松,掌根不必离开胸膛,依靠胸廓弹性,使胸骨复位,此进,心脏舒张,大静脉的血液回以心脏、每分钟大约50次、

在本次实习中,自己学到了许多以前没接触过的知识、在此过程中,把这些运用到实践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这次实习不仅注重自己的思考能力,还注重自己的动手能力、好多东西看起来很简单,看电路图也懂,但是要自己亲自去做时,你才发现理论和实践有多大区别、看一个东西简单,但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些东西也与你想像的不一样,我们这次实验就是要跨过理论与时间按之间的鸿沟。

实习中自己也是受益不浅啊,学到了一些基本的电工知识,学到了一些从来没有见到的知识,同时李老师的一些话也是让人振奋啊,更让我理解了大学教育的不同,大学教育的真正意义,以学为主,同时手脚并用!电工实习有助于我们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运用基本知识,训练基本技能,增强实践能力、同时,实习在大学中是一个关键环节,对一个理工科学生来说,更是尤为重要、而对于我们来说,实习的意义更加重大、在将来的就业中,动手能力,实践经验等等都是很要的、在接线过程中,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的动手能力很好,结果事实不是如此,电工实习中,线路板装接元件多,工艺要求多,标准高、在实习中,必须培养自己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习惯、对于出现的故障,是对自己分析能力何独立思考锻炼的很好培养、实习中,自己应该熟练掌握线路原理,分析某一元件或某一段线路出现的问题,将会出现什么问题、知识来源于实践,在实践中认识事物,并用自己所学的运用于实践中、电工实习对于培养自己的操作能力很重要,对于一些复杂的电路更能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当然,在接线过程中,自己工艺水平是比较差的、主要是自己平时习惯不好。因此工艺水平不高、所犯错如线不直,弯处无90度,甚至有一根线悬空、于是自己的坏习惯就在实习仲表现出来,做事不够认真,随随便便,于是自己吃了不少亏、所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自己要努力改掉不良习惯、于此同时,在实习过程中,自己的能力有所提高,这与老师的指导和同学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总之,这次实习给自己带来前所未有的体会,以后自己要不断努力,提高自己,是自己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一周的实习就这样结束了、唯一没有结束的是我们所了解、学到的东西,它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要把握当前的拥有,努力为自己充更多的电,为自己着想,为以后着想、因为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我们要时刻准备着。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