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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 民事欠款纠纷申诉书(5篇)

时间:2020-05-27 02: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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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 民事欠款纠纷申诉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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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精)一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方便和节省时间而越来越接近人们的生活。b2c和c2c模式在降低运营成本、方便快捷等方面的优势,大大降低了企业和个人进入行业的壁垒。一时间,网上商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网购的兴起正在悄然改变着社会的商业结构和生活方式。因为大学生接触互联网更多,所以我们调查了大学生的网购情况。

为了了解大学生网上购物的现状和需求,对大学生网上购物进行了调查。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信息载体,近年来在高校越来越流行,受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的青睐。

1.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以一个班级为整体,为了充分反映大学生网购情况,使其更接近大学生网购现象的真实情况。

2.数据收集方法:问卷调查。向一个班级发放了一份大学生网上购物问卷调查,主要揭示了大学生网上购物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43份,收回问卷36份,有效率84%。

大学生网上购物问卷调查统计。

调查显示,大学生普遍在网上查找信息、聊天、听新闻、看新闻,网购对比表明,网购在大学生活中并没有真正普及。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网购并不多,只有36%的人有过网购经历,网购的普及程度有待改变。

上图显示大学生网购潜力巨大,偶尔购物的人数居多,占62%,超过一半。

大学生对事物的神秘探索,大部分是被网购的新奇和便捷所吸引,也要求价格高,但对时间要求不要太高

调查显示,大部分大学生都在淘宝上购物,当当网人多。网易商城和新浪商城几乎没有人在那里购物。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在网上流行正品和平价商品,很少有人在网上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说明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网上销售。

调查显示,所有大学生都访问过购物网站,这表明他们都有网购的想法,但还没有行动。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在网上购买装饰品和服装较多,占74%,书籍等产品占相当大的比例,但娱乐产品相对较少。

调查结果显示,下个月想网购的比例占39%,不确定的占30%,半年的占22%,三个月一年以内的占4%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大学生对网上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所怀疑和担忧,对网络诚信也有所担忧,但没什么好担心的。

调查结果显示,网上购物越来越被大家接受和关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通过以上调查报告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网购并不是很普及,但是发展潜力很大。现在大部分还是以传统的购买方式为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网上购物,追求新奇和有特色的产品。他们的需求不同,追求的是购买过程的便捷和享受。他们是交叉的,一般都是理性的消费者。而阻碍他们的,只有网上售后服务的问题,以及商品的质量和配送问题。

针对以上总结,我们也为厂商提出了一些建议。要加强网络安全服务,监督网络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购买正版产品,使其购买后不会远远达不到预期的差距。

推荐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精)二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进行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

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

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

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推荐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精)三

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 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 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 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 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 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 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 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__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账号: 。

其它: 。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上述逾期超过 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 %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 %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 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 %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 %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 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 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 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

3、提请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需方各 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推荐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精)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指的服务包括:乙方提供网上交易平台供甲方发布与项目拍卖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给甲方的进行网上拍卖交易活动的其他相关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时间为_________天的服务,在服务期间内由甲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在网上拍卖的次数和每次拍卖的时间长度。

3.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方式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拍卖”,是一种简单的“竞买”方式,乙方并不作为竞买方或是拍卖方的身份参与网上拍卖行为的本身。

第二条 服务收费规则

1.服务收费标准:预收服务费每个拍卖项目的市场标准金额215;网上成交次数215;_________%退款金额预收服务费215;_________%服务提供费预收服务费215;_________%注:(本协议中所有费用计算单位均为人民币)

2.收费方式收费方式: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后的____日内,甲方应将“预收服务费用”打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至此,乙方正式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3.收款与退款流程

(1)在网上成功交易一次,乙方就从“预收服务费”中扣去网上交易金额的_________%(从网上达成交易的时刻起)作为服务费。

(2)如果甲方网上交易成功,而网下实际交易失败,则甲方可与乙方联系,告之情况。

(3)乙方经过调查后,认为甲方网下交易确实失败,将之前扣去的“服务费”的_________%退回到指定的账户,另外的_________%作为乙方的“服务提供费”。

(4)到本协议执行完毕即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结束时,乙方应将“预收服务费”指定账户中的剩余金额全部退给甲方。

4.服务时间安排:一周拍卖次数_________次,每次拍卖时间长度_________天_________小时(此顶由甲方填写)。

第三条 一般规定

1.相关定义

(1)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乙方网上交易平台是指以._________为域名的_________网站所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包括:以:._________为网页地址的页面内容。(注:表示符合域名规则的一位或多位的字符)但不包括上述页面中以文字、图片或其他形式所设的站外链接所指向的其他网站或网页内容。

(2)交易:本协议中所称的“交易”是指拍卖之间的网上交易。甲方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交易。

(3)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仅包括:乙方以普通非专业交易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水平标准对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非常明显地确认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行为。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拥有自己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的用户名及交易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随时登录乙方交易平台。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乙方网用户名。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及乙方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查询项目信息、发布交易信息、登录项目、参加网上项目竞买、与其他用户订立项目经济合同、评价其他用户的信用、向乙方投诉或举报其他用户的不当行为、参加乙方的有关活动以及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有关信息服务。

(3)甲方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向乙方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要求解答。

(4)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或者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乙方进行投诉反映要求处理。如甲方因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发生诉讼或仲裁的,甲方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5)甲方有义务在网上拍卖活动的自始至终都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和资料,并保证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编码等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保证乙方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信息和资料。

(6)甲方应当保证在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7)甲方保证不利用技术手段及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乙方网上交易平台程序的正常运行。

(8)甲方不应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上恶意评价其他用户的信用度,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自身的信用度或降低其他用户的信用度。

(9)甲方在乙方所得的信用评价仅限于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上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乙方提供的网以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内容的链接。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在乙方所得的信用评价,造成的损害或任何后果,与乙方无关。乙方保留中断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级别、信用分值、信用评价的具体内容等。

(10)甲方在乙方网上易平台上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甲方在使用_________网上交易平台过程中获取的其他用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住址等资料,未经其他用户同意,上述资料仅限于在乙方的网上交易使用。(1

1)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上不得发布下列违法信息: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1

2)甲方在注册时应当选择稳定性及安全性相对较好的电子邮箱或其他联系方式,这样更有利于进行项目交易。(1

3)甲方应学习和掌握使用电脑及网络的基本知识,特别是网络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防止自己的用户名、密码、注册信息、信用卡帐户密码等信息因自己的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而被他人获取。乙方不会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等方式向甲方索取用户密码或信用卡帐户信息等敏感资料。(1

4)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所发生的各类相关服务费用。如果甲方未按时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均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交纳税款。(1

5)甲方承诺自己在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甲方均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保证甲方网上交易活动的顺利。

(2)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保证甲方资料的安全。

(3)对甲方在注册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乙方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回复。

(4)对于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上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乙方有义务及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等处理。

(5)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其他用户因交易产生纠纷,请求乙方从中予以协调,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向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知双方。

(6)甲方因在乙方网上交易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或通过仲裁解决的,甲方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7)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在网上的所有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如果发现某些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问题,或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的,有权向甲方发出询问,要求甲方进一步提供必要的信息或直接对该项目物品、该用户及相关的交易作出相应的处理。

(8)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甲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乙方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乙方有权在乙方交易平台及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9)对于甲方在乙方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或实施的行为,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a.违反法律法规;b.以减少或拒绝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为目的;c.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d.乙方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成份;e.乙方有足够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f.乙方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他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g.乙方有足够理由相信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乙方和其他用户合法利益的;.其他乙方认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第五条 服务中断或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本协议有特别规定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协议。

2.甲方向乙方提出注销乙方网上交易注册用户身份,经乙方审核同意,由乙方注销甲方,甲方即解除与乙方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甲方后,乙方仍保留下列权利及义务:

(1)甲方注销后,乙方有权保留和合理使用甲方的注册资料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甲方注销后,如甲方在注销前在乙方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乙方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中断对甲方的服务:

(1)不可抗力;

(2)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的需要以及相关

第三方为维护、检修、升级系统所使用的主机、电力设备、公共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需要;

(3)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行为;

(4)司法机关或政府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中断对甲方服务的;

(5)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中断对甲方服务的;

(6)其他必须中断服务的情况。

4.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通过开除甲方的方式单方面终止对甲方的服务:

(1)甲方因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乙方中断服务,乙方将在中断服务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对此通知内容提出合理异议的乙方将中断对甲方的服务。但甲方在恢复服务后又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内容的行为,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与甲方的服务协议;

(2)乙方在与甲方联系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所有联系方式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的,乙方可以终止与甲方的服务协议;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乙方可以终止与甲方的服务协议;

(4)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乙方终止对甲方服务的;

(5)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终止对甲方的服务;

(6)本协议终止或补充更新时,甲方未确认新的服务协议的;

(7)其它乙方认为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情况。

5.恢复服务

(1)根据本协议内容中断服务的,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何时起恢复对甲方服务。

(2)曾经被终止服务的甲方再次要求成为乙方用户,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为甲方再提供服务。

6.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交易行为的处理。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服务协议规定而致使乙方中断、终止对甲方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中断、终止之前,乙方已经就其他用户拍卖的具体物品或项目作出竞价,乙方的竞价处于最优先状态且竞价尚未结束,乙方有权在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甲方的此次竞价。

(2)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甲方已经与另一用户就具体交易竞价成功,乙方可以决定是否删除该项交易,但乙方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将甲方被中断或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甲方的交易对方。

第六条 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实体承担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2.甲方(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其监护人承担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3.甲方(个人)发生死亡或宣告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财产性质的债权债务;

4.甲方(商家)发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实体承担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甲方(商家)应将这种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商家)发生关闭或破产,应及时向乙方申请注销用户资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利息损失、因追索或诉讼而支出的诉讼费、合理的通讯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

2.协议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一方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1.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时即本协议正式开始生效,一直到服务结束。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网上欠债起诉申请书(精)五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活水平的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运用逐渐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身处网络时代的大学生更是网上购物的主力军。大学生作为对网络最敏感的人群,他们对网上购物行为接受很快,是未来购物市场上的潜在用户[1]。

网上购物是种新兴并且迅速发展的购物方式。由于网上消费方便、快捷等特点,使得这种购物方式受消费者青睐,越来越多的人享受着足不出户就能够带来购物的乐趣。大学生这个群体有其自身特殊的文化氛围,他们不仅有一定的消费能力,而且在若干年后将成为社会消费的主流人群[2]。因此,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对大学生网上购物这一行为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可以为面向大学生经营的企业开发大学生消费市场,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近年来,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等诸多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当代大学生的网上购物潜力不容小觑。本文以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和河北金融学院三所高校的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共发放400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涉及本科

一、二、三、四年级,每个年级发放问卷100份,共收回384份,其中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2.45%。通过对大学生网上的相关购物行为进行分析,为面向大学生经营的企业开发大学生消费市场、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提供依据。

1.大学生购物群体总体特征

(1)性别特征

调查显示,355份有效问卷中男性有158份,女性有197份;有过网购经历的男生有115人,占男生总人数的72.78%,有过网购经历的女生有144人,占女生总人数的73.10%。一般认为,性别差异可能会影响消费行为,但是大多数男生不喜欢逛街而选择网上购物这种平台,因此由性别导致的这种差异并不明显。除此以外,就购物习惯而言,女士更倾向于购买服装、化妆品等物品,而男士更倾向于购买服装、电子产品,且女生购物频率要高于男生。

(2)年级特征

从年级来看,被调查的本科一年级85人中,只有44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为51.76%;本科二年级96人中有62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为64.58%;本科三年级93人中79人进行过网上购物行为,占比84.95%;本科四年级81人中只有7人未进行过网购行为。从单个学校来看,三所高校在由年级方面而产生的网上购物行为无明显差异。由此可见,大学生网上购物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中高年级,低年级人数略少,随年级的增长大学生网络购物的比例逐步提高。网上购物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而兴起并发展壮大的,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中高年级学生更愿意并乐于从事网上购物行为,而低年级学生刚离开高中封闭的校园环境,对网络接触时间不长,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差,则很少利用网络购物。

(3)支付力特征

从调查结果来看,生活费在500元-1000元之间的大学生参与网上购物的最多。但由于大学生生活费的来源是来自于家庭的供给,扣除基本的生活费后,所剩较少,因此有76%的大学生平均每月网购金额在200元以内。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多为便宜的物品,且物品经济实用。

(4)所购商品类型特征

调查的259个有效样本中有147人在网上购买服装鞋帽类商品,有113人在网上购买箱包类产品,有89人在网上购买化妆品,有87人在网上购买电子产品,而购买图书音像等学习用品的仅有23人,购买其他类商品的有56人。从数据分析得出:大学生网上购物最多的是服装鞋帽、箱包类商品,且购买比例远高于其它商品类型;其次为化妆品和数码产品,购买图书等学习相关资料的学生很少。大学生的主要购物类型与淘宝网的数据基本是一致的。

2.大学生网上购物潜力巨大

虽然大学生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在校期间无法进行更多的网上购物活动,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新一代其参加工作之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的中高收入的群体。所以,大学生的价值也绝不仅仅局限于他们目前的实际购买量,而在其终身价值,一旦有了固定的收入,他们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潜力是巨大的。此次问卷调查也支持这一结果,被调查的有效的355名大学生中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有259名大学生,占比72.96%。

3.大学生网上购物首选网站高度集中

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购物首选网站主要集中在天猫(淘宝商城)、京东商城、淘宝网等网站,大学生的选择主要集中在知名度较高的网站。网络降低了企业的进入门槛,无数企业可以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但是调查中反映出的大学生消费者高聚集度却表明只有那些能在行业中排名前列、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网站才能吸引绝大部分人流量,继而取得企业发展所需的顾客规模,赢得最后成功[3]。

大学生是新事物接受最快的群体,是资讯传播最快的群体。虽然目前大学生网上购物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大学生网上购物必将在不久的将来以强劲的势头迅速崛起。因此,通过此次调研,针对大学生网购情况对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优化企业营销组合策略促进大学生网购

通过调查分析,大学生每月可支配的网购费用较少,而且所购商品一般都是个人必需品。因此,网络营销企业应该以深入分析自身产品的成本构成,保证质量为前提,达到尽可能多的降低成本的目的。比如,减少产品包装的成本,同时更多的开发更为优良的物流渠道(包括与多个物流公司签订相应的物流协议,保质的同时尽可能多的降低物流成本)等[4]。同时,通过分析大学生网上购物的成本构成,达到减少大学生网上购物成本的目的。比如,通过改善公司的网站设计,减少大学生查询商品及打开网站的时间等方式,降低大学生的网购时间成本;尽可能多的采用包邮策略,降低大学生所承担的物流成本;开发多种免费又安全的支付方式,降低大学生的支付成本及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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