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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重复取消学籍申请书范本 学籍资料修改申请书(二篇)

时间:2023-11-12 2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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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重复取消学籍申请书范本 学籍资料修改申请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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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重复取消学籍申请书范本一

我校目前共有12个教学班,一到六年级各2个教学班。上学年在校生数547人,上期毕业生97人,新招一年级新生102人,上学年转入75人,转出28人,休学2人,本期实有在校在597人。

学籍管理是学生教育就学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开学前,郇校长就专门召开由各班子成员参加的新生入学、学籍筹建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籍筹建设工作。本期实际在校学生为597人,而学籍中仅仅只有589人,其中还包括籍在人不在的7人和人在籍不在的15人,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从外省转回来的本户籍学生,没有提供正式的学籍手续,但不能不收,一旦你收下学生后家长便外出打工,再追究手续就成了一个难题。本学期以来始终没有放弃追收学籍资料和联系对方学校进行调档工作。

本学期开学以来建立:新生名册,小学生毕业名册,小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在籍学生名册,分年级做好各种套表及各种原始材料,及时记载学生变动情况等,能按县局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并追收以前班主任手中的一切与学生个人信息相关的资料,收集入存档。

加强入学管理。为了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在招生前期我们就把入学通知书发到家长手中。按照因校制宜、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小学入学管理,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严控学生流失,有针对性的解决 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辍学问题;强化学校建设,增加帮扶对子,千方百计确保我校辍学率控率在省定标准以下。本学年中我校没有学生辍学。辍学率为0。

1、“三册”制度。每学期开学初造学生花名册,点名簿,每年新生入学后制好学籍簿,建好了学生档案,严格实行学生“学籍户口”管理。

2、转学、休学、退学制度。学生转学必须凭转学证明。转出学生必须由本人或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办理转学证明。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退学的学生必须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查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办理休学、退学手续。凡办理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在学籍簿上注明转学、休学、退学的时间、原因。教导处建立了专册登记簿。未办理转学、休学、退学手续,自动不到校学习的流动生,班主任及时做好了学生、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到校办理手续。对休学期满的学生,学校按时通知到校插班复学。

学籍资料填写、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我们对学生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购置了档案盒,为档案标准化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对各种表册及时建立、及时填写、整理、分类。及时装订成卷,编写归档。三是有效的利用电脑、打印各种统计报表,使档案规范化。

1、学生学籍信息不完整,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出现误差,导致部分学生的信息在学籍信息与公安户口信息对接时出现错误而被锁定。

2、部分学生家长还没有学籍意识,滥用国家法律法规,给学校学籍管理增加难度。不及时提供相应学籍证明。

3、学生流动性太大,部分学生上学期转进或转出,学籍手续还没完善又有了下一步变动。给学籍管理带来麻烦。

4、目前存在部分留级学生的现象,又不能不让孩子读书,造成人籍不符的现象。

5、留守儿童过多,隔代监护无力完善学生学籍手续。

下学期起将针对相关问题尽量做到层层把关,完善学生相关学籍信息。

学籍重复取消学籍申请书范本二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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