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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精选12篇)

时间:2022-12-13 1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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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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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一

好的作品,不分古今中外,体育之研究读后感。《体育之研究》即为一例。

194月1日,24岁的以“二十八画生”的笔名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上发表的《体育之研究》,这是发表的第一篇体育论文,也是不可多得的一篇体育文化珍宝。《体育之研究》全文6千余字,分释体育、体育在吾人之位置、前此体育之弊及吾人自处之道、体育之效、不好运动之原因、运动方法贵少、运动应注意之项、运动一得之商榷共计8个部分。最后,还描述了一套自编的体育锻炼方法。在这篇论文中,博采古今中外哲学思想的某些长处,融会贯通,因而使对体育的研究建筑在近代科学基础之上。

《体育之研究》在我心目中,堪称体育论文之绝世经典。青年对“国力}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之现象深表忧虑;对“教者若特设此繁重之课,以困学生,蹂躏其身而残贼其生,有不受者则罚之”等现象深表愤慨。因此,青年时代的就清楚地发出了“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其精神随之”的豪言壮语,并阐述了体育“强筋骨、增知识、调感情、强意志”的四大作用和“盖此事不重言谈,重在实行”、“凡事皆宜有恒,运动亦然”的唯物辩证法观点。

从古至今,可称得上英雄的必是文武兼备者。比如周瑜“雄姿勃发,羽扇纶巾”,孙策“猛锐盖世,决胜疆场,又常与周瑜、大小乔共读书”。以及《体育之研究》中提到的“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士;清之初世,颜习斋、李刚主文而兼武”等等。

在信息化的今天,许多青少年习惯于“动动鼠标,周游世界”的生活方式,他们头脑聪明,但体格状况令人很担忧。他们的家长根本不关注体与德的培养与教育,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送他们的孩子去学美术、弹钢琴、学英语等。其弊端,体现这些青少年“偻身俯首,纤纤素手,登山则气喘,涉水则脚痉”。身体不够强壮,意志不够坚强,精力也不堪重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望子成龙的家长面前,是不是很苍白无力呢?只有他们知道!

《体育之研究》虽诞生于92年前,今天重读它,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体育之研究》所倡导的是一种历史的清醒,青年写此文是要用体育“救国救民”,如今我们要用体育“富国强民”。它对体育的透彻阐释,恰似一股清泉,呼唤我们对体育的重新解读,体育要回归生活,回归现实,回归全民,回归“”和“人性”的有机结合。

斯人已逝,斯人体育之言犹在耳。写此短文,以示鄙人之见:反对重文轻武,重申学校必须“三育”并垂。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自己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仅因为其中曲折的剧情让我赞叹,感慨,更是为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感到敬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的一腔爱国的热忱所深深鼓舞,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又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读了他于1925年写的“沁园春――长沙”。

虽然这首诗距离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已过数载,但其中依然有着许许多多具有必然性的历史的神秘联系,它让我想起了数个晚上看到《恰同学少年》的每一集,每一个细节,以及大家激烈讨论的每一个小论点,都让我深入其中,不能自拔,读后感《体育之研究读后感》。

最近炒的很热的韩剧,什么超女快男,什么著名的歌星演唱会,与之相比真是相形见拙,央视所播放的这部积极性上的电视剧,其中的教育意义是难以衡量的!让我们对一代伟人又有了新的认识。还记得他们高声朗读《少年中国说》的情景吗?多么的振奋人心啊!他们将袭击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紧相连,他们将改造国民民运当做自己的责任,他们意气风发,激扬文字,奋发图强,这样的场景又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让我们多了一些学习的榜样,在那时,我们是一个多么贫穷的时代啊!倘若没有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又将如何让强大与发达!简z为修身之本,我清楚地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王子鹏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他却愤怒了,因为他关心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剩饭,没有多说什么,那时我心头一怔,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眶,恰好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地拿起那半地窝头,同蔡和森一同吃起来,所有的学生都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无地自容,这也许是言传身教吧!伟大的老师,伟大的学生!

我叹言,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家!再回首看看我们现在,那些“名副其实”的教授们,出书,找兼职,搞不好在什么时候又弄个论文造假!韩国的文学教授称中国汉字是他们发明的,这不是很自欺欺人的例子吗?他们少了师德却多了一份谋利之心,现代教育的丑陋,现实啊!对比杨昌济,孔昭绶,这难道不应该让我们这群未来的人民教师顿悟吗?十年树木,拜年树人,千秋大业,教育为本,作为未来的园丁,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也许有些事情我们不得不承认,时代的差距,伟大与普通人不同,造就世界只能有一个,一个蔡和森,一个徐特立,不喜欢数理化,他的老师们因材施教,不强迫他,知道他喜欢读书,把图书馆的钥匙给他,让他随时博览群书,看了这些,我迷惑了!当今的教育,我们不得不有所思,有所想,有所不想为之为!我算是同龄人中的幸运儿,早早步入了大学行列,没有经历高中的高考伤痛,可是那些并不想我一般的学生,要经历高考残酷的折磨,他们敢应试教育说“不”吗?他们敢抛下数理化生不学吗?不能!太多的竞争让他们背负了太多的压力!这简直是对人的摧残,是对现代教育的侮辱!可我们不是,我们只是普通的学生,我们害怕社会的漩涡!

清楚的记得在新青年上发表《体育之研究》后,大家一起组织冬泳,那种场面与当代的年轻人并没有相隔多少,倒好像是我们追不上他们的步伐,因为一次小小的聚会大家正式成立了新青年团体,还制定了三不原则,第三条:不准谈恋爱。这一条深深刺伤了斯咏的心,那个怀春少女,希望遇见一段难忘的爱情?可是却与众不同,他心系的是天下百姓,而不是寻常的儿女私情。

一叹而息!呜呼!夕阳残照下,湘江北去!问苍茫大地间的呼喊响彻橘子洲头,多么豪迈的语气!此时此刻,我们似乎都沉浸在那种激情的岁月,久久不能释怀。

正因为有了一师那群优秀的青年,才有了现在富强的中国,我们身为一师足额生,要继承的精神也是育国育民!我们不可能是,但我们依然可以做得更好!

今天,我们已然是大学生的一员,只要我们敢作敢为,那我们一定能为祖国的建设增光添彩!为祖国的日益强大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我们是青少年,将来我们定会雄于地球,我们的国家定会雄于地球。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是在太多,完全无法用语言全部描述出来,只能慢慢的体会。

美哉中化为少年,他日神州竟风流!

4.《facebook效应》读后感。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二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人物,《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通过阅读《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对福尔摩斯的办案推理有了深刻的认识。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我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一段推理让我印象深刻,这来自于对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的调查,福尔摩斯观察完现场后推论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番话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将信将疑。

离开凶杀现场后,华生询问福尔摩斯如此推论的其中缘由,福尔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听完分析后,之前感到惊奇的华生马上表示:“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柯南道尔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笔,他写福尔摩斯来到现场时提前下了马车,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体躺着的房间,结果发现了脚印和车痕,这才有了上边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多么的心细,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让他发现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细致。

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规划好的策略,故他没有及时想到弯下腰来改变血字的位置,以达到进一步搅乱警方调查,因此福尔摩斯以血字的高度来推测凶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学性的。

接着华生又问到凶手的年龄,福尔摩斯回答到:“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数老人没有练“太极”,小孩一般也不会干凶杀,所以不出例外的话,这条结论也比较合乎情理。

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指甲,福尔摩斯又如此推论:“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凶手要是修剪过指甲的话,他也不会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墙壁。

《血字的研究》是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不过从福尔摩斯的分析看来,他是结合了不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对华生职业的推论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而并非适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死规律。所谓的推理,很多时候毕竟是经验之谈,并非是绝对唯一的铁定答案,犯罪事件总是富于变化的,而没有实践的推理就只是猜测而已,推理本身就带有推论,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别人分析得更准确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办到相对准确,而不能办到绝对无误,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时我们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儿,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会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够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预知”、“神算”。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三

在我国,尽管“研究型教师”的提法已经有一些年头,关于教师为什么要做研究、如何做研究等也有不少探讨。我自己作为一名教师培训工作者,也比较关注教师科研活动,并从事教师科研指导工作。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却常常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参考书籍而感到苦恼。一些关于研究的书籍要么理论艰深,晦涩难懂;要么程序复杂,枯燥乏味。近日读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鲍传友博士的新著《做研究型教师》,不觉眼前一亮。该书虽然篇幅不长但内容却很丰富,既不乏理论阐述,也有实践操作分析;语言平实,通俗易懂;案例丰富鲜活,贴近教师生活。它为广大一线教师指出了一条开展教育研究的光明大道。

过去,我国的教师培训有过于理论化的倾向,而扎实的研究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应该注重提高教师做研究的实践能力。但是,如果只注重操作方法的训练又会使教师过于专注技巧,而忽视理论上的学习和反思,导致“矫枉过正”,使教师能够收获到“鱼”却不能收获“渔”。可以说理论与实践的矛盾是长期以来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老问题和大问题。如何架设理论与实践沟通的桥梁,更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做研究型教师》一书为我们做了很好的尝试。该书以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恰到好处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把一些抽象的教育教学理论生活化、情境化,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研究的趣味和魅力,从经验走向理论自觉。

对于一线教师来说,他们做研究第一个障碍就是不知道研究什么问题。缺乏问题意识可以说是当前广大中小学教师研究的通病。《做研究型教师》一书把培养教师的问题意识,教会教师发现问题作为写作的一个重要目的。书中无论是理论阐述,还是案例分析都围绕问题而来,具有很好的问题指向性,这对于培养一线教师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有帮助。以问题为中心的写作方式特别适合教师培训的需要,以问题为中心开展培训不仅贴近教师生活场景,而且有助于教师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提高教学效能。

在很多次培训中,笔者发现有很多教师都有做研究的强烈愿望,也有做研究的很好设想,但是总认为自己“做不好研究”“不敢做”“做的不像样”,因而“羞羞答答”、半途而废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可见,教师对科研活动的畏难情绪尽管有观念上的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对研究过程和方法的陌生。“不知道如何做研究”是当前中小学教育科研中又一通病。《做研究型教师》一书不惜大量篇幅列举和阐述了易于被广大中小学教师所掌握的科研方法,为广大教师从事科研扫清了技术上的障碍,使得看似“神秘复杂”的科研活动变得容易操作,是一本很难得的教师培训教材。

当前对一线教师如何表达自己的科研成果既缺乏应有的重视,又缺乏有效的指导。实际上科研成果的表达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参与科研的兴趣和教学反思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教师同行进行科研交流,实现科研成果共享,从而共同成长。因此,指导教师科学地进行研究活动,规范地表达科研成果,成为《做研究型教师》的又一亮点。

著名物理诺贝尔奖获得者,美籍华人朱棣文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获得诺贝尔奖的秘诀是什么,是尝试和自信。尝试是一种行动,自信是观念,在观念上没有自信,仍然不会有尝试的行动。”相信阅读过《做研究型教师》一书的教师们一定会找到研究的自信和乐趣。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四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索选集》的书。这本书里,有的故事生动有趣;有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让人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颗星,在我的记忆中抹不去,擦不掉。

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

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仔细思考,这样才容易发现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地方;第二,我们要培养创新精神,用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在我的学习过程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启发我:第一,当遇到答案不确定的时候,不必钻牛角尖,可以换一种思考方法,说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题目马上就会变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尔摩斯在探案时,把每个细小的证据综合在一起,做出大胆而又惊人的推测,这种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学习他,在做数学题时,应该充分利用每个已知条件,代入基本公式,这样就可以很快得出对结论有帮助的新条件。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五

国力苶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此甚可忧之现象也。提倡之者,不得其本,久而无效。长是不改,弱且加甚。夫命中致远,外部之事,结果之事也。体力充实,内部之事,原因之事也。体不坚实,则见兵而畏之,何有于命中,何有于致远?坚实在于锻炼。锻炼在于自觉。今之提倡者,非不设种种之方法,然而无效者,外力不足以动其心,不知何为体育之真义。体育果有如何之价值,效果云何,著手何处,皆茫乎如在雾中,其无效亦宜。欲图体育之效,非动其主观,促其对体育之自觉不可。苟自觉矣,则体育之条目,可不言而自知,命中致远之效,亦当不求而自至矣。不佞深感体育之要,伤提倡者之不得其当,知海内同志,同此病而相怜者必多。不自惭赧,贡其愚见,以资商榷。所言并非皆己实行,尚多空言理想之处,不敢为欺。倘辱不遗,赐之教诲,所虚心百拜者也。

第一释体育。

自有生民以来,智识有愚闇,无不知自卫其生者。是故西山之薇,饥极必食;井上之李,不容不咽;巢木以为居;皮兽以为衣;盖发乎天能,不知所以然也。然而未精也。有圣人者出,于是乎有礼,饮食起居,皆有节度。故“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食饐而谒,鱼馁而肉败,不食”;“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墙堵焉”。人体之组成,与群动无不同,而群动不能及人之寿,所以制其生者无节度也。人则以节度制其生,愈降于后而愈明,于是乎有体育。体育者,养生之道也。东西之所明者不一:庄子效法于庖丁,仲尼取资于射御;现今文明诸国,德为最盛,其斗剑之风,播于全国;日本则有武士道,近且因吾国之绪余,造成柔术,觥觥乎可观已。而考其内容,皆先精究生理,详于官体之构造,脉络之运行,何方发达为早,何部较有偏缺,其体育即准此为程序,抑其过而救其所不及。故其结论,在使身体平均发达。由此言之,体育者,人类自其养生之道,使身体平均发达,而有规则次序之可言者也。

第二体育在吾人之位置。

体育一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顾知之者或寡矣。或以为重在智识,或曰道德也。夫知识则诚可贵矣,人之所以异于动物者此耳。顾徒知识之何载乎?道德亦诚可贵矣,所以立群道平人己者此耳。顾徒道德之何寓乎?体者,为知识之载而为道德之寓者也。其载知识也如车,其寓道德也如舍。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儿童及年入小学,小学之时,宜专注重于身体之发育,而知识之增进道德之养成次之。宜以养护为主,而以教授训练为辅。今盖多不知之,故儿童缘读书而得疾病或至夭殇者有之矣。中学及中学以上,宜三育并重,今人则多偏于智。中学之年,身体之发育尚未完成,乃今培之者少而倾之者多,发育不将有中止之势乎?吾国学制,课程密如牛毛,虽成年之人,顽强之身,犹莫能举,况未成年者乎?况弱者乎?观其意,教者若特设此繁重之课,以困学生,蹂躏其身而残贼其生,有不受者则罚之;智力过人者,则令加读某种某种之书,甘言以#恬之,厚赏以诱之。嗟乎,此所谓贼夫人之子欤!学者亦若恶此生之永年,必欲摧折之,以身为殉而不悔。何其梦梦如是也!人独患无身耳,他复何患?求所以善其身者,他事亦随之矣。善其身无过于体育。体育于吾人实占第一之位置。体强壮而后学问道德之进修勇而收效远。于吾人研究之中,宜视为重要之部。“学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此之谓也。

第三前此体育之弊及吾人自处之道。

三育并重,然昔之为学者,详德智而略于体。及其弊也。偻身俯首,纤纤素手,登山则气迫,涉水则足痉。故有颜子而短命,有贾生而早夭,王勃卢照邻或幼伤或坐废。此皆有甚高之德与智也,一旦身不存,德智则从之而隳矣。惟北方之强,任金革死而不厌。燕赵多悲歌慷慨之士。烈士武臣,多出凉州。清之初世,颜习斋李刚主文而兼武。习斋远跋千里之外,学击剑之术于塞北,与勇士角而胜焉。故其言曰:“文武缺一岂道乎?”顾炎武南人也,好居于北,不喜乘船而喜乘马。此数古人者,皆可师者也。

学校既起,采各国之成法,风习稍稍改矣。然办学之人,犹未脱陈旧一流,囿于所习,不能骤变,或少注意及之,亦惟是外面铺张,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故愚观现今之体育,率多有形式而无实质。非不有体操课程也,非不有体操教员也,然而受体操之益者少。非徒无益,又有害焉。教者发令,学者强应,身顺而心违,精神受无量之痛苦,精神苦而身亦苦矣。盖一体操之终,未有不貌瘁神伤者也。饮食不求洁,无机之物、微生之菌,入于体中,化为疾病;室内光线不足,则目力受害不小;桌椅长短不合,削趾适履,则躯干受亏;其余类此者尚多,不能尽也。

然则为吾侪学者之计如之何?学校之设备,教师之教训,乃外的客观的也。吾人盖尚有内的主观的。夫内断于心,百体从令。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我欲仁斯仁至,况于体育乎。苟自之不振,虽使外的客观的尽善尽美,亦犹之乎不能受意也。故讲体育必自自动始。

人者动物也,则动尚矣。人者有理性的动物也,则动必有道。然何贵乎此动邪?何贵乎此有道之动邪?动以营生也,此浅言之也;动以卫国也,此大言之也。皆非本义。动也者,盖养乎吾生乐乎吾心而已。朱子主敬,陆子主静。静,静也;敬,非动也,亦静而已。老子曰无动为大。释氏务求寂静。静坐之法,为朱陆之徒者咸尊之。近有因是子者,言静坐法,自诩其法之神,而鄙运动者之自损其体。是或一道,然予未敢效之也。愚拙之见,天地盖惟有动而已。

动之属于人类而有规则之可言者曰体育。前既言之,体育之效,则强筋骨也。愚昔尝闻,人之官骸肌络,及时而定,不复再可改易,大抵二十五岁以后,即一成无变。今乃知其不然。人之身盖日日变易者:新陈代谢之作用不绝行于各部组织之间,目不明可以明,耳不聪可以聪,虽六七十之人犹有改易官骸之效,事盖有必至者。又闻弱者难以转而为强,今亦知其非是。盖生而强者,滥用其强,不戒于种种嗜欲,以渐戕贼其身,自谓天生好身手,得此已足,尚待锻炼?故至强者或终转为至弱。至于弱者,则恒自悯其身之下全,而惧其生之不永,兢业自持。于消极方面,则深戒嗜欲,不敢使有损失。于积极方面,则勤自锻炼,增益其所不能。久之遂变而为强矣。故生而强者不必自喜也,生而弱者不必自悲也。吾生而弱乎,或者夭之诱我以至于强,未可知也。东西著称之体育家,若美之罗斯福、德之孙棠、日本之嘉纳,皆以至弱之身,而得至强之效。又尝闻之,精神身体,不能并完。用思想之人,每歉于体;而体魄蛮健者,多缺于思。其说亦谬。此盖指薄志弱行之人,非所以概乎君子也。孔子七十二而死,未闻其身体不健;释迹往来传道,死年亦高;邪苏不幸以冤死;至于摩诃末,左持经典,右执利剑,征压一世。此皆古之所谓圣人,而最大之思想家也。今之伍秩庸先生,七十有余岁矣,自谓可至百余岁,彼亦用思想之人也;王湘绮死年七十余,而康健矍铄。为是说者,其何以解邪?总之,勤体育则强筋骨,强筋骨则体质可变,弱可转强,身心可以并完。此盖非天命而全乎人力也。

非第强筋骨也,又足以增知识。近人有言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此言是也。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之精神随之。夫知识之事,认识世间之事物而判断其理也。于此有须于体者焉。直观则赖乎耳目,思索则赖乎脑筋,耳目脑筋之谓体,体全而知识之事以全。故可谓间接从体育以得知识。今世百科之学,无论学校独修,总须力能胜任。力能胜任者,体之强者也。不能胜任者,其弱者也。强弱分,而所任之区域以殊矣。

非第增知识也,又足以调感情。感情之于人,其力极大。古人以理性制之,故曰“主人翁常惺惺否”,又曰“以理制心”。然理性出于心,心存乎体。常观罢弱之人,往往为感情所役,而无力以自拔;五官不全及肢体有缺者,多困于一偏之情,而理性不足以救之。故身体健全,感情斯正,可谓不易之理。以例言之:吾人遇某种不快之事,受其刺激,心神震荡,难于制止,苟加以严急之运动,立可汰去陈旧之观念,而复使脑筋清明,效盖可立而待也。

非第调感情也,又足以强意志。体育之大效,盖尤在此矣。夫体育之主旨,武勇也。武勇之目,若猛烈,若不畏,若敢为,若耐久,皆意志之事。取例明之,如冷水浴足以练习猛烈与不畏,又足以练习敢为。凡各种之运动,持续不改,皆有练习耐久之益。若长距离之赛跑,于耐久之练习尤著。夫力拔山气盖世,猛烈而已;不斩楼兰誓不还,不畏而已;化家为国,敢为而已;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耐久而已。要皆可于日常体育之小基之。意志也者,固人生事业之先躯也。

肢体纤小者举止轻浮,肤理缓弛者心意柔钝,身体之影响于心理也如是。体育之效,至于强筋骨,因而增知识,因而调感情,因而强意志。筋骨者,吾人之身;知识、感情、意志者,吾人之心。身心皆适,是谓俱泰。故夫体育非他,养乎吾生、乐乎吾心而已。

第五不好运动之原因。

运动力体育之最要者。今之学者多不好运动,其原因盖有四焉:一则无自觉心也。一事之见于行为也,必先动其喜为此事之情,尤必先有对于此事明白周详知其所以然之智。明白周详知所以然者,即自觉心也。人多不知运动对于自己有如何之关系,或知其大略,亦未至于亲切严密之度。无以发其智,因无以动其情。夫能研究各种科学孜孜不倦者,以其关系于己者切也。今日不为,他日将无以谋生。而运动则无此自觉,此其咎由于自己不能深省者半,而教师不知所以开之亦占其半也。一则积习难返也。我国历来重文,羞齿短后,动有好汉不当兵之语。虽知运动当行之理,与各国运动致强之效,然旧观念之力尚强,其于新观念之运动,盖犹在迎拒参半之列。故不好运动,亦无怪其然。一则提倡不力也。此又有两种:其一,今之所称教育家,多不诺体育。自己不知体育,徒耳其名,亦从而体育之,所以出之也不诚,所以行之也无术,遂减学者研究之心。夫荡子而言自立,沉湎而言节饮,固无人信之矣。其次,教体操者多无学识,语言鄙俚,闻者塞耳。所知惟此一技,又未必精,日日相见者,惟此机械之动作而已。夫徒有形式而无精意以贯注之者,其事不可一日存,而今之体操实如是。一则学者以运动力可羞也。以愚所考察,此实为不运动之大原因矣。夫衣裳檐檐(注:将木字旁换成衣字旁)、行止于于、瞻视舒徐而夷犹者,美好之态,而社会之所尚也。忽尔张臂露足,伸肢屈体,此何为者邪?宁非大可怪者邪?故有深知身体不可不运动,且甚思实行,竟不能实行者;有群行群止能运动,单独行动则不能者;有燕居私室能运动,稠人广众则不能者。一言蔽之,害羞之一念为之耳。四者皆不好运动之原因。第一与第四属于主观,改之在己;第二与第三属于客观,改之在人,君子求己,在人者听之可矣。

第六运动之方法贵少。

愚自伤体弱,因欲研究卫生之术。顾古人言者亦不少矣。近今学校有体操、坊间有书册,冥心务泛,终难得益。盖此事不重言谈,重在实行,苟能实行,得一道半法已足,曾文正行临睡洗脚、食后千步之法,得益不少。有老者年八十犹康健,问之,曰:“吾惟不饱食耳。”今之体操,诸法樊陈,更仆尽之,宁止数十百种?巢林止于一枝,饮河止于满腹。吾人惟此身耳,惟此官骸藏络耳,虽百其法,不外欲使血脉流通。夫法之致其效者一,一法之效然,百法之效亦然,则余之九十九法可废也。目不两视而明,耳不两听而聪,筋骨之锻炼而百其方法,是扰之也。欲其有效,未见其能有效矣。夫应诸方之用,与锻一己之身者,不同。浪桥所以适于航海,持竿所以适于逾高,游戏宜乎小学,兵式宜乎中学以上,此应诸方之用者也。运动筋骸使血脉流通,此锻一己之身者也。应诸方之用者其法宜多,锻一己之身者其法宜少。近之学者,多误此意,故其失有二:一则好运动者,以多为善,几欲一人之身,百般俱备,甚至无一益身者;一则不好运动者,见人之技艺多,吾所知者少,则绝弃之而不为,其宜多者不必善,务广而荒,又何贵乎?少者不必不善,虽一手一足之屈伸,苟以为常,亦有益焉。明乎此,而后体育始有进步可言矣。

第七运动应注意事项。

凡事皆宜有恒,运动亦然。有两人于此,其于运动也,一人时作时辍,一人到底不懈,则效不效必有分矣。运动而有恒,第一能生兴味。凡静者不能自动,必有所以动之者。动之无过于兴味。凡科学皆宜引起多方之兴味,而于运动尤然。人静处则甚逸,发动则甚劳,人恒好逸而恶劳,使无物焉以促之,则不足以移其势而变其好恶之心。而此兴味之起,由于日日运动不辍。最好于才起临睡行两次运动,裸体最善,次则薄衣,多衣甚碍事。日以为常,使此运动之观念,相连而不绝,今日之运动,承乎昨日之运动,而又引起明日之运动。每次不必久,三十分钟已足。如此自生一种之兴味焉。第二能生快乐。运动既久,成效大著,发生自己价值之念。以之为学则胜任愉快,以之修德则日起有功,心中无限快乐,亦缘有恒而得也。快乐与兴味有辨。兴味者运动之始,快乐者运动之终。兴味生于进行,快乐生于结果。二者自异。

有恒矣,而不用心,亦难有效。走马观花,虽日日观,犹无观也。心在鸿鹄,虽与俱学,勿若之矣。故运动有注全力之道焉。运动之时,心在运动,闲思杂虑,一切屏去,运心于血脉如何流通,筋肉如何张弛,关节如何反复,呼吸如何出入。而运作按节,屈伸进退,皆一一踏实。朱子论主一无适,谓吃饭则想着吃饭,穿衣则想着穿衣。注全力于运动之时者,亦若是则已耳。

文明柔顺,君子之容。虽然,非所以语于运动也。运动宜蛮拙。骑突枪鸣十荡十决,暗噁颓山岳、叱咤变风云,力拔项王之山,勇贯由基之札,其道盖存乎蛮拙,而无与于纤巧之事。运动之进取宜蛮,蛮则气力雄,筋骨劲。运动之方法宜拙,拙则资守实,练习易。二者在初行运动之人为尤要。

运动所宜注意者三:有恒一也,注全力二也,蛮拙三也。他所当注意者尚多。举其要者如此。

第八运动一得之商榷。

愚既粗涉各种运动,以其皆系外铄而无当于一己之心得。乃提挚各种运动之长,自成一种运动,得此运动之益,颇为不少。凡分六段:手部也,足部也,躯干部也,头部也,打击运动也,调和运动也。段之中有节,凡二十有七节。以其为六段,因名之曰六段运动。兹述于后,世之君子,幸教正焉。

一、手部运动,坐势。

1.握拳向前屈伸。左右参,三次(左右参者,左动右息,右动左息,相参互也)。

2.握拳屈时前侧后半圆形运动。左右参,三次。

3.握拳向前面下方屈伸。左右并,三次(左右并者,并动不相参互)。

4.手仰向外拿。左右参,三次。

5.手复向外拿。左右参,三次。

6.伸指屈时前刺。左右参,三次。

二、足部运动,坐势。

1.手握拳左右垂。足就原位一前屈,一后斜伸。左右参,三次。

2.手握拳前平。足一侧伸,一前屈。伸者可易位,屈者惟趾立。臀跟相接。左右参,三次。

3.手握拳左右垂。足一支一揭。左右参,三次。

4.手握拳左右垂。足一支一前踢。左右参,三次。

5.手握拳左右垂。足一前屈,一后伸。屈者在原位,伸者易位,两足略在直线上。左右参,三次。

6.手释拳。全身一起一蹲,蹲时臀跟略接,三次。

三、躯干部运动,立势。

1.身向前后屈。三次(手握拳,下同)。

2.手一上伸,一下垂。绷张左右胸肋,左右各一次。

3.手一侧垂,一前斜垂。绷张左右背肋,左右各一次。

4.足丁字势。手左右横荡。扭捩腰胁。左右各一次。

四、头部运动,坐势。

1.头前后屈。三次。

2.头左右转。三次。

3.用手按摩额部、颊部、鼻部、唇部、喉部、耳部、后颈部。

4.自由运动。头大体位置不动,用意使皮肤及下颚运动。五次。

五、打击运动,不定势(打击运动者,以拳遍击身体各处,使血液奔注,筋肉坚实,为此运动之主)。

1.手部。右手击左手,左手击右手。

(1)前膊。上面、下面、左面、右面。

(2)后膊。上面、下面、左面、右面。

2.肩部。

3.胸部。

4.胁部。

5.背部。

6.腹部。

7.臀部。

8.腿部。上腿、下腿。

六、调和运动,不定势。

1.跳舞。十余次。

2.深呼吸。三次。

(原载194月1日《新青年》第三卷第二号)。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六

神秘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让我真正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里面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老半天都没法从案件中走出来,简直着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的侦探。他拥有十分敏锐的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终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来说吧!初到犯罪现场,他看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身边却有一滩血迹,就判定这摊血应该是凶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况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凶手面色赤红。他又发现马车印在案发现场的门外停止了,说明凶手是这辆马车的主人,凶手就是个马车夫。在第二个死者的旅馆里,福尔摩斯发现了两粒药丸,他第一次闻过死者的嘴时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药丸喂给狗吃,得出结论,一颗有毒一颗无毒……像这样的观察和推断推理在全文中数不胜数,逐渐让我对福尔摩斯刮目相看,继而佩服得五体投地。

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需要去破案,但我们同样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去观察生活中的点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奥秘。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在清凉的海边,同行的小伙伴们追逐着海浪。不经意间我发现了几个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个寄居蟹从大到小排起了队。它们究竟在干吗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边还有一个空壳呢,这个空壳明显比它原来的壳大。我寻思着,这个大壳应该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来的,这样它不是可以搬进更大的房子,而它原来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给下一只蟹了吗?好奇心驱使我趴在沙滩上认真地观察起来: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钻出自己的窝,爬入了那个更大壳里。紧接着其余几只也依次爬出原来的壳,住进了前一个略宽大的壳中。我饶有兴致地足足看看个把小时,直到它们都乔迁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来它们是如此默契地换窝的啊!通过细致的观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换壳的奥秘,这让我欣喜万分。

大自然就像个神奇的万花筒,蕴藏着许许多多的知识和奥秘,等待着我们用明亮的双眸去观察和发现。给我一双如福尔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发现和推敲大自然中隐藏的奥秘。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七

福尔摩斯,这位家喻户晓的人物,在这本书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虽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还是很钦佩他。

华生是一位军医,后来负了伤,政府给了他九个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尔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来他接到案子,他们来到了一座空屋,虽然里面只有一个蜷曲的尸体和一个德文“复仇”,但福尔摩斯三天之内就找出了真凶。可是现在,人们都“堕落”了。为了一点钱,不顾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绵羊,不过也有“猎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车,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门口停下了,原来一个大盗在车上,司机发现了,就把车开到公安局门口,大盗被擒。

有一个故事:在一个大医院,一个小偷伺机行窃,很多人看到装没看到,显然是怕了他,当他来到精神病科时,一个患者冲上来给他一脚,小偷飞来一刀,他躲了过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来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晕了过去。院长为了感谢他,全力以赴的给他治疗,后来他知道自己的经历后就当了一名警察。这个故事里,虽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虽然有时像冷血人,办案就像比尔盖茨;分析问题像数学家;抓犯人时像猎犬。

我长大以后,也要当一位侦探,为人民奋斗,为和平拼搏,为志向发奋。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八

在今年的《少年儿童研究》的第7期中看到一片短文“1分的鼓励”作者是傅秀宏。

文章的大意是说一个差生再一次期中语文考试时得了59分,差生害怕回到家中挨打,找老师求他三无老师在作文上给他加上一分,老师经过考虑同意给他加一分,但也提出了这次借一,下次还十,在下次还百的要求,不然就不借。差生思量再三最终鼓足勇气同意了老师的要求。差生没有叫老师失望在期末考试时语文考了81分老师的判分是81+10,那10分是精神嘉奖分。差生得了办理独一无二的精神嘉奖分,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差生受到了鼓舞,在今后的期中期末考试中都履行诺言考了高分最终考了100分。

通过这篇文章我学到了,孩子还是要鼓励,通过老师家长的鼓励孩子就能重拾信心,有了信心学习就有了劲头就能取得进步,有了进步再受到表扬鼓励就会在学习时更加卖力,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也能给周围的学生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教育孩子还是要因人施教找出自己的孩子最适合的那种教育方法。

夏天的时候,记得那时还没开学儿子偷拿了他爸爸600元钱,结果被我妈发现了,我妈问他这是多少钱,他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刚回来没多久,他不认识中国钱),也不认为拿爸爸的钱有啥不对。我妈跟我说了,我和他爸爸商量了一下决定不打他,给他讲道理,如果再有下次就狠狠地收拾他。结果表明我们的做法是对的。现在王子行要买东西就跟我们要钱,我们不给买的时候就告诉他为什么不给买,虽然他不高兴也知道钱在哪里放着,但是不自己拿钱了。

自9月入学以来已经有快三个月了,在这段时间了王子行有了很多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身体比以前好多了,不大爱生病了。以前他有鼻炎每天要吃药(鼻炎药)现在已经有快一个月没吃鼻炎药了。这与他上体育课跑跑跳跳锻炼身体是离不开的。还学会了很多歌,他以前也喜欢唱歌,认识了很多小朋友。在学校受到表扬回家就很开心,帮我洗碗收拾桌子,还扫地拖地倒垃圾。话说的比以前也好多了,最起码他给我讲故事我能听懂了。

晚上在家里基本不看电视了(除周末外),写写口算题卡,复习白天学过的,预习第二天要学的,再就是给她讲故事。一般晚上9点以前洗洗就睡了。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九

历史研究读后感,以古鉴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历史研究读后感,欢迎阅读!

1、梁启超对史德的重视和学史、治史的认真态度是十分值得后人学习的。

在《史家的四长》一节里,他将史德摆在史学、史识、史才之前,并指出史家要有真正的史德要避免“夸大”、“附会”、“武断”的毛玻他认为“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甚么,照出来就是甚么;有多重,称出来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梁启超学史、治史总是秉着忠实的态度。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他认为历史和其它学科一样,是有因果规律可循的,但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里,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后人评这是他“流质善变”的表现,我认为,这正体现了梁启超对治史的严谨与认真,他是真真实实地做到“发现自己有错误时,便应当一刀两断的即刻割舍,万不可回护从前的工作。”他研究历史正如他自己对后人所期望的那样,不是为了一时的名誉,而是尽史家责任,为人类的发展做真实的具体的贡献,即使这种工作是漫长或者没有尽头的,也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坚持到最后。

2、梁启超关于旧史的看法,对后人学旧史、治新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史之改造》一节里,他指出“旧史中无论何体何家总不离贵族性,其读客皆限于少数特别阶级,或官阀阶级,或智识阶级。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助成国民性之畸形的发达。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一语道出了我国旧制度下的旧史的弊病,给后人学史一种重要启示:对于旧史,尤其是正史,不能盲目的信任;对于杂史等,也不能盲目的否定。

同时,他还给后人改造旧史,治新史指出新的方法:“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替死人本位的历史”、“重新规定史学范围,以收缩为扩充”等。

总的来说,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我们能够真切感受到梁启超忠实于历史,认真治史的人格魅力,能够学习到治史的各种实用方法。

除了本书之外,他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文化史》、《先秦政治思想史》等,都是极出色的论著,他确实是做到了“史之意义与及其范围”里所讲的,站在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在人类中的发展的高度来治史的。

3.很感谢老师推荐了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一书,作为一名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学生,这部鸿篇巨制让我读起来颇有难度,但是把上中下三册卷帙浩繁的著作粗略的浏览了一遍,确实让我收获颇多。

在此同时看了一些有关汤因比《历史研究》的期刊论文,并浏览了其另一本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

可以说,汤氏的《历史研究》给我既已形成的“历史观”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在这其中,我对汤因比的“中国观”产生了比较强烈的研究兴趣,也一并作为读后感写出来。

当然,仅仅凭借对两本书的阅读,很难对某一个人的某些“观念”做出实质性的定论或者评定,在这里我也仅是通过书中看到的一些东西来浅谈自己的理解,其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有失偏颇的观点,还请老师、同学指正。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十

《哲学研究》讲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维特根斯坦是唯一创造了两种不同哲学而又各自产生重大影响的哲学家。前期以《逻辑哲学论》为代表,后者则以《哲学研究》为象征。《哲学研究》告别了传统西方哲学以理想语言为基础、试图探索语言本质的静态逻辑构造论,重新将语言哲学捡回到日常语言中,将语言的实际运用、语言的功能作用作为出发点。他所提出的“语言游戏”和“家族类似”对语言哲学的发展贡献基本。《哲学研究》译者陈嘉映为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译者。《哲学研究》直接译自维氏的德文原本,因而是迄今中国最贴切、最准确的这一哲学名著的译本。

人的思想封闭自锁,在意识内部进行,和这种封闭比较,一切物理上的封闭都是敞亮的。

发觉一种不熟悉不自然的感觉比较容易些……我突然停下来,审慎地或不信任地打量事物或人们,说,“我觉得这一切都很陌生。”——但并不因为存在着这种陌生之感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熟知的.、不感到陌生的每一样东西都给我一种熟稔之感。——我们以为,一度由陌生感占据的位置似乎不是这样就是那样总要被填充上。为这种气氛而设的位置就摆在那里,不是这种感觉占据它,就是另一种感觉占据它。我说了“我现在要欺骗他”这话并不使得我的意图变得比它原来所是的那样更确切些。——但即使你说了这话,你就一定十分认真地意谓这话吗?事物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其简单平常而掩蔽着。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十一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体育之研究读后感篇十二

引了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说,首要的不是判定文献的真伪,而是确定理解的结构。115页说的好——族谱是一种政治的宣示,建构了成员的身份和关系。

对于讨论族谱地域差异的问题,多贺秋五郎的中国宗谱之研究上下卷便指出,相比于中心地区族谱扩展和受儒教和士大夫文化传统影响的结果,与当地的区域社会环境相结合,利用社会资源的因素更强大,这就是我总结的接地气的性质。

这位日本学者早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初,就对3300多种中国族谱进行系统编目整理。分成了华中谱,华南谱,华北谱,东北谱四大类,又将朝鲜,琉球,越南等地的族谱称为东亚谱。

光有赫赫光勋,不能够很好的接地气,也是不能使宗族文化生长出来的。那些接地气的甚至不惜虚构自己的祖先,使我们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并在文本分析中认为不可靠。

例如41页常建华的文章就说,在元代族谱当中伪冒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经历过大乱,宗族有所迁徙和流变,当然必须重新补上这个记忆,那么因为必要和不必要,就产生了这样的山寨问题。特别是它遍体开花以后,就没有那么多道德负担了。另外他们对欧、苏谱的评价是隘与薄!

还有一些家族,把族人世系画在纸上或者布帛上,有祖图,影图,祖宗画,神轴子和布谱,还有像象赞,墓碑,墓志铭,祭祖簿,坟谱,添丁簿,新婚簿等等产物。

对于失真的情况,63页谈到了明清民国的徽州族谱的情况。这种当时普遍存在的通病,明代初年的胡濙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说他们铺张夸张。于是我们今天看到普遍存在的牵强附会,攀附名人和富贵,以及故意涂改甚至公然伪造家谱的情况。所以也有一些大族站出来主张打假,并制定严格的修谱原则。

99页,刘永华先生的文章也特别重要,他采访了闽西地区的修谱活动,还有游谱和祭祀等等现象,是厦门大学教授。

书的最后附了两篇好文章。一是在明清宗族继承式,依附式,合同式三种形态中,庆源詹和庐源詹(詹天佑)抢宗子,这个斗争持续了两三百年,指责对方是欺祖和颠倒弟兄等等。

后一篇文章更厉害,370页写清华胡氏三派的争执,从明代景泰年间一直持续到民国,共有近500年。过去说修宗谱能够和睦宗族,但这里却起到了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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