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细则: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1、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最新宿舍内务实践教育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