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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规范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综合行政执法局培训心得体会(2篇)

时间:2023-05-15 0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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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规范培训心得体会实用 综合行政执法局培训心得体会(2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行政执法规范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0x年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报县政府审批局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股确定了x名机构编制。200x年局为了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下设办公室,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局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全系统聘请了20名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4部执法监督台3个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六公开一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我局根据本系统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同时,各执法单位用一周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局还每年在适当时间内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技能比赛。据统计全系统四年来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班人数已达600多人次。执法考试教育面、参学率、培训率均达到了98。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几年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路政管理条例》、《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在200x年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局根据x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本系统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

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局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低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全系统实行“谁说情谁下岗”“谁收黑款开除谁公职”的管理制度。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虽然我们几年来严格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但因受交通行政执法环境的制约,现实收缴分离条件的不具备,加上我们县财政管理机制的影响,普遍实行是自收上交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自支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行了票款分离,统一一厅式办理,集中上解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达到了财务规范化。七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议案、政协提案。几年来,交通行政执法信访案件发生了x起议案、政协提案未发生过。对于x起信访案件,我们认真的接待了人员高度重视案件工作局组织专人进行查处按照案件规定的时效办理完结受到人员的好评。从200x年至今我们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路政事案起收缴路产路权损失赔偿和超限车辆处罚xx万元。查处非法经营出租车客运事案起处罚 xx万元查处运政管理违法事案起处罚xx万元。通过检查全系统执法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了执法职责几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起都顺利于以处理结果比较良好没有再发生重复投诉或向上投诉。

四、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交的目标。我局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全系统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200x年—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五年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几年来,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多次张贴标语x千多张散发宣传资料x万多份。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五、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政府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二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缺乏强制力。四是基层执法单位经费普遍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建立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我县依法治交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题行政执法规范培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答辩人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庞建军 局长

被答辩人渭南市临渭区某某村一组

负责人 刘某某 组长

答辩人因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1、《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在今年的五月份,我局接到某某村一组部分村民的举报材料,称所在村组组长刘某某以搞新农村建设为名,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设。随即,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规定,我局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被答辩人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占用土地9。642亩,从20xx年3月开始建设,现已建成45间房屋。虽被答辩人称持有临渭区城建局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批复,但至今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同时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据此,答辩人认定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认为,正是由于被答辩人具有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擅自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及村民建设住宅批准手续,明显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及第44条的规定,并且 针对被答辩人的行为,适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故针对被答辩人的违法事实与处罚,适用上述法律十分准确。

3、《处罚决定书》处罚适当。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非法占用耕地事实客观存在,且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村民强烈要求“还我耕地,我们要生存”,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之规定,依法作出退还耕地,拆除房屋,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对该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答辩人之所以作出以上处罚,根据规定,退还土地,拆除房屋,恢复耕地是强行规定,任何人不得改变适用;答辩人在处罚时,没有适用最高限作出罚款,考虑到被答辩人的动机、给其一个改错的机会。因此,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罚适当。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十分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对其处罚客观适当,故应依法维持《处罚决定书》。

二、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没有依据。

被答辩人称,其在新村规划建设中的经济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行为有密不可分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还认为,如果没有答辩人的批准和失职失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绝不会仅凭“新农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占用本村土地为村民建房。答辩人认为,对被答辩人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我局至今没有作出任何批准用地手续,被答辩人所称的答辩人的答复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失职失查行为与其损失有关,答辩人固然具有检查违法用地的职责,被答辩人不能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归结到行政机关的未及时检查。根据其推理,任何一个杀人的受害人都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这样岂不滑稽?正是由于被答辩人没有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土地,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己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答辩人不可能承担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了渭南市国土资源局渭国土(监)字(20xx)00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应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答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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