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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国际形势与政策的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0-07-28 06: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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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国际形势与政策的心得体会(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议付银行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二

中外劳务合同(1)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以下简称“工地”)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一、中国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215;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而中国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215;个月书面通知中国。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215;个月书面通知中国。

三、中国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不负责任。

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215;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负担。

四、中国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对中国xx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________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地的受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一、人员每周工作6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受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215;天有薪休息。

第七条合同工资

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________年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 1.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副受权代表 9.受权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人员应自第________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资递增%。

第八条夜班及加班

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应商得中国受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间),雇主应按合同 工资150%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雇主均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____月合同工资 ----- 25215;8

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二、中国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日后215;天内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审核批准。

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215;天即____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其中:%电汇至北京帐号;%支付给中国xx工地受权代表。如雇主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千分之几)以美元向中国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北京的中国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推荐合同样本183;劳务分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劳务外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劳务承包合同

第十条税金 中国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三、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天的回国年度休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间的返往旅费。人员工作不满________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215; 实际工作月数215;--=休假天数 12

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北京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受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215;美元的预付工资。

二、中国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215;个月开始偿还,分215;个月还清,每月偿还几分之一。

第十三条动员费

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帐号。

第十四条保险

一、中国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险费。

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担赔偿费。

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

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中国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雇主应支付%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

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随身携带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受权代表。

二、雇主应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应向中国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中国受权代表和人员可以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雇主应为人员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平方米;雇主还应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应向人员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215;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帐户。

四、中国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应为人员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支付每人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国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二、雇主应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215;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帐户。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提供。

第十九条保密

一、中国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

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

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涉及

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

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负担。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被诉方所在国名称),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或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中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中国________公司代表 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________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___%溢短装。

4.原产地国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

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

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 )后( ),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同、后、前]期于卖方____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

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

(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________份;

(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____份;

(3)原产地证明书____份;

(4)装箱单____份;

(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____份;

(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____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____%。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

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____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

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会联络处)、国家工商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

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四

在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于年月日签订 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 应甲方邀请, 乙方同意派遣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 于年月日赴 (甲 方国名)的(市)(或某工地);

2.在(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 同甲方的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 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币别)的免税技术服 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 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 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 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应以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 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 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公司(即乙方公司)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 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 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 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以美元(或英镑) 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

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 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 按合同规定费用, 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 (见第三条1 (1) : 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 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 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年月日开始,有效期限共年,此为经一阶段年合同期满后,双 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 甲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乙方签字人: 乙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五

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八条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方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

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国际政治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报告六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x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x可指定________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x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x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 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 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d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x。清单c: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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