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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 政法事迹报告会心得(四篇)

时间:2020-11-06 06: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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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 政法事迹报告会心得(四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法治在线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 “六五”普法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遵循教育规律,将学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建设

为推进依法治校和普法宣传工作,特成立南京市天印高级中学依法治校和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周飞虎 负责学校总体依法治校工作

副组长:马家鸿 负责学校具体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工作

张宁海 负责高三年级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工作

马家鸿 负责高二年级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工作

张昌军 负责高一年级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工作

郑 勇 负责后勤职工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工作

组 员:金先明 孙学斌 张远龙 朱吉斌 柏培斌 李文钰 刘兴陶 占清泉 刘海燕 陈霞 魏仁国 许锡祥 姜奇男 曾桂宝 高继俊 俞迎春

刘天成

2.工作小组:

组 长:马家鸿

副组长:方在春(法制副校长) 査贵树(110民警)

组 员:陈 霞 张远龙 朱吉斌 柏培斌 刘天成以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学校各项工作在

法律框架内有序运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使依法治校成为我校的自觉行为。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形成和谐的学校育人环境。

四、具体工作

1.健全机制,工作责任具体化

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各方监督机制和各类奖惩激励机制。成立由周飞虎校长担任组长的学校法制领导小组,马家鸿、张宁海、张昌军、郑勇担任学校法制领导小组副组长,聘请江宁区上坊派出所教导员方在春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实实在在地将学校法制工作落实到人,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协调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接受区政府及区教育局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督察各项活动落实到位;110民警负责校园及周遍环境的安全整治工作;德育处及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及检查工作。将法制教育落实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和校本培训课程中。通过全校教职工集体学习,提高对依法治校工作的认识。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教师年终考核,遵纪守法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违法乱纪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2.规范办学,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领导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围绕规范办学、和谐社会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按照上级文件进行教育收费,并向家长开具收款凭证,教育收费的具体款项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违规办班,入学、考试等问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看关系、不开后门。修改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设,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政务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充分了解和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3.注重实效,普法活动见成果

认真贯彻《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的要求,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每周三下午的全校教师学习培训时间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年末进行检查;开展教职工读书心得体会评比活动,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制副校长及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及讲座,由德育处、团委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普法学习,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知识讲座,力争我校所有在校学生法律常识普及面达100%。

积极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工具作用,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进行普法宣传,开展保护妇女儿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校师生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通过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让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真正深入人心,全校师生人人知法懂法,将各种犯罪消灭在萌芽中。

在宣传普法教育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犯罪,特别要关注后进生的转化。这项工作我们将细化到班,以班为单位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工作笔录,开放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进行心理干预。发挥团委的凝聚力作用,开展“一帮一牵手互动”等活动,加快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完善家校合一联合办学制度,建立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坚决遏止我校在校生进入三室一厅现象发生,争取转化好每一个后进生,杜绝出现流失生、辍学生,确保我校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为零。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做好学生常规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诚信文明,争做合格的南京小市民。

4.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深入推进“校长负责制”为主,“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的“一主两翼”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使校务委员会工作从务实向务虚方向转变,逐步构建起校务委员会长效运行机制。

五、具体安排

3月份:制定各种计划

一届三次校务委员会

4月份:法制讲座

利用班级小报进行法律宣传,由德育处牵头

5月份:举办全校法律知识竞赛

撰写依法治教的论文

6月份:学校组织有关领导对法治教案检查

德育处检查学校法制工作与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7月份:假期法制宣传教育

半年工作总结

9月份: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交通安全教育

10月份:法制讲座

利用班级小报进行法律宣传,由德育处牵头

11月份: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撰写依法治教的论文

12月份:学校组织有关领导对法治教案检查

德育处检查学校法制工作与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1月份: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有关法治在线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了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和谐稳定,巩固“平安校园”成果,努力打造学生和教师发展的家园。根据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青少年学生和管理干部普法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师生法律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坚持经常抓,抓经常,逐月确定宣传重点,以深化平安遂昌建设,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满意率和知晓率,巩固平安校园建设的成果,全面打造法制校园。

1。充分利用网站、校园电视台、大屏幕、微博、展板、板报、橱窗、广播室等,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创设良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氛围。各班级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创新教育载体,认真开展好“十二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安全、法制工作专题会议。

学校安全、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本校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研究落实整改的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学校要召开一次以安全工作为主题的全体教职工大会,部署学期安全工作计划,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提升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2)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这一渠道,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举办一次法制知识讲座。

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做一次法制知识讲座,宣讲青少年学生如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和法制意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进行一次法制专栏黑板报比赛。

由各班办法制专栏黑板报,以法制教育为主题办好一个法制专栏,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各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专栏。

(5)观看一系列法制教育片。

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周活动,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既要让学生在专题片的教育中增长法律知识,又要让学生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收获感悟,增强自控自制能力。

(6)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全校各班分别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班队会,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各班在4月15日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并上交一份主题班队会材料,并附上活动照片等。

(7)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教育。

针对春季流行病、传染病高发的特点,邀请疾控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防控等知识讲座,翻印相关预防资料,并向师生下发,扩大普及面。

(8)开展一次防汛、防洪、防雷电专题教育。

针对春汛期及我县山陡、堤滑、池多、水急、路窄、线杂等特点,无时无地都存在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防范自然灾害的伤害及防溺水等教育。

(9)开展一次教职工安全技能全员培训活动。

学校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以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能、“一岗双责”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培训中要重点对食堂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周值班教师、教育保安等进行培训,培训情况要记入安全工作档案。

(10)举办一次安全征文评选活动。

学校要以“珍爱生命,遵纪守法,幸福成长”为主题开展征文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在班级开展征文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也将开展评选活动,各班择优选送1-2篇征文(电子稿)在4月底前报送学生处。

(11)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

学校要在开学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隐患人人查找”的浓厚工作氛围。对师生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要落实责任人认真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2)组织一次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测试。

结合学生特点,出好一份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试卷,并组织学生进行测试。知识点要做到覆盖全面和重点突出,使学生清楚和掌握上下学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预防溺水事故、如何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如何预防踩踏、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常识,使相关安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2。开展“青少年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发放法律常识宣传单的形式,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加大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学校要在醒目处悬挂以“安全法制教育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在校园内设置安全法制教育专栏,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地投入到活动中来。要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1-2件具体实事,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具体落实,对校园及周边崔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安全法制教育月”活动是学校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当前学校安全形势,把组织开展好活动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校长等要亲历亲为,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责任,务求取得实效。

学校将根据活动方案,逐一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及责任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的原则,突出特色,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务求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提供宣传稿件,学校精心制作2——4块平安建设宣传展板,充分反映开展综治平安建设的工作过程和经验做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同时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各班在宣传教育活动中一定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寻找合适的内容,拓宽教育的途径,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5。落实整改,认真总结提高。

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推动学校安全全员全岗全事责任制的落实,要针对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

有关法治在线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我代表屏山镇六江村党总支、村委会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们自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以来所做的工作,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六江村委会位于禄劝县城北部,距县城4公里,全村辖10个村民小组共有村民606户2560人。近几年来,村会委严格按照“有一块法制宣传园地、有一支义务普法队伍、有一套法律书籍、农户有一本农村实用法律小册子的“四个一”标准来开展工作,推进了该村的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安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近几年来,六江村以平安村、文明村、安全村、文明家庭等创建特色为抓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村自组建以来,先后获得了县、市级文明村、平安村等荣誉。为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村管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维护村的社会政治稳定,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创建标准,通过召开党员会议、老干部座谈会、村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并制定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规划。通过创建,初步形成了村管理更民主、干群关系更融洽、辖区社会更稳定的良好局面。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是: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在职党员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参与村民主法治建设和管理。以建立健全党员服务网络,强化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为群众服务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功能,为村党员体现先进性搭建平台,以此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广泛宣传贯彻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积极参与“法治进村”。通过法制宣传专栏、组织专业文艺团体、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等活动,定期对村居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邀请县司法局、公安局进行法制讲座,以提高村居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村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完善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居民——楼道——居民小组——村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居民小组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党总支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居民的关系。

(一)实行民主选举,选出村放心人。为把群众拥护、作风正派、能带头致富的人选进村班子,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常情况发生。在和的选举过程中,我们首先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把《选举法》的有关内容交给村居民。其次是严把选民登记关,按照户口簿进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登,确保每一位选民的选举权。三是候选人的提名由村居民进行“海选”,公开进行验票、唱票、计票。各居民组选出的村居民代表也由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二)实行民主决策,充分体现群众愿望。凡是涉及村重要事项、重大支出,都要提请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逐项表决通过。

(三)实行民主管理,调动村居民参与居务管理的积极性。坚持居民的事由居民自己管理和决定。建立了村委会向居民和居民代表会议每年一次的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召开由老年协会、群团组织、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通报村委会的工作情况,建立了居、组联动机制和居民约定承诺制度。

(四)实行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凡是村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向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由各阶层代表组成的民主监督小组,并充实完善村居民议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定期评议等规章制度,经常性地对居务、财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商量重大事项时邀请监督组成员参加。

(五)公开居务、财务,让群众做村事务的明白人。村委会将涉及村的所有开支情况都纳入公开栏公布。坚持每季度在公开栏里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并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审核公布。

通过上述做法,极大地调动了村居民管理村财务的积极性,使村居民真正成为村自治的主体,通过“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六江村不仅初步摸索了一套村自治制度,而且密切了干群关系,使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使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村健全了调解会1个7人,调解小组12个37人;治保会一个6人,治保小组16个48人;各村都建立了10户联防队,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巡逻。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因家庭纠纷、土地、山林、赡养、户口管理等纠纷比较突出,如不及时进行调处和化解矛盾,将会给社会上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村成立了调处领导机构,制定《矛盾纠纷调处预案》。,村委会调解纠纷12件,成功12件,调处成功率达100%。调处纠纷10件,调处成功9件,调处成功率达90%。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村委会专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密切关注老上访户及上访人员的情况,对重点人员实行小时监控,明确包案人员、调处责任人及规定调处期限,一包到底。加大信访调处力度,有效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村的稳定。

为村警务室提供办公用房,积极配合村警务室工作,认真做好外来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清查、帮教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帮教村吸毒人员、做好村矫正工作,对刑释解教、吸毒人员和需要矫正的劣迹青少年,签订帮教协议书。

认真做好各村小组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目前,已申报平安家庭户270户,现已全部挂牌.其中县级平安示范户35户,镇平安家庭户210户,占村总户数的55%以上。

通过几年来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我们主要取得了两个方面的成绩:

一是强化了村干部依法遵章办事意识,树立了以民为本思想,融洽了干群关系。通过依法治村,强化了村干部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了依法管理的能力,减轻了村干部的人情压力,干部们能放开手脚公正地开展工作。几年来村干部始终保持清白,从未占用

村一分钱,也未向村借过一分款。平时的工作中正常的财务开支必须由村两委三人以上签字。由于村干部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广大村居民对村干部非常信任,遇到难事、棘手之事或纠纷,都能主动找干部帮助解决。村干部牢固树立了“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需我办、民求我应”的以民为本的思想,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在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二是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社会稳定。近年来,村通过定期举办各类普法活动,积极向村居民宣传与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划生育法、老年权益保障法等,使群众法制意识大大增强。过去村居民普遍认为“有理走遍天下”,如今村居民们明白了“合理不一定合法,法理才是大理,当合理不合法时,必须服从法律”。村各项制度制定后,村居民普遍有了依章规范自己行为的观念,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同时也强化了村居民主自治的意识。每次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时,到会率都在95%以上,而且发言非常踊跃。几年来,全村无一人刑事犯罪,民事纠纷也明显减少。

各位领导,我们虽然在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起点比较低,因此许多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把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有关法治在线人物事迹心得体会总结四

[摘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4—0014—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而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和局部着眼,寻找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自治的道路仍然较长。由于受传统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及不同级别的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有的地方根深蒂固。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农村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私自挪用集体资产、利益面前偏亲向友、重大决策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而且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多是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时,一些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建设在农村更加举步维艰。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不教而诛”、“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影响农民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次为盗窃(占被调查总数的56.7%)、赌博(占被调查总数的35.9%)、打架斗殴(占被调查总数的20.9%)。各类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破坏整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使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给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欺凌百姓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前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观念陈旧、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障碍;法制宣传教育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致使农民法律素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可依;农村基层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薄弱,致使法律服务和保障滞后于形势发展。

法治建设在农村建设中起着“导航”和“护航”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大法律法规的出台力度,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依法推进。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当前,农村地区许多制度、章程、村规民约的建立缺乏理论依据,执行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围绕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和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方面的立法进程。应加快对农村种植养殖业、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等诸多涉农方面的立法。同时,地方的立法要在打击假劣农资,优化农村人员就业环境,深化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快进程,把农民的各项权益纳入各种法律保护之中。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工作法律缺失的问题。

(二)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方面,要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强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培训班,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让他们成为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应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之中,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还可采取“小手拉大手方法”,即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明白人”,从而带动家庭和亲友了解和掌握法律。基层司法、执法机构也应针对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现场给农民以案解法、以案说法,变“法律下乡”为“法律驻乡”。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功效,积极预防和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邪教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第二,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合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农村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农业、民政、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执法问题。第三,制定利民、便民法律保障措施。推广巡回法庭办案方法,即在办案时兼顾农村交通、农田季节等实际情况,开展“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办案活动,减少当事人讼累,拉近执法机关与农民的距离。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司法、执法机构经费不足、待遇偏低的实际,加大投入,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制度。适度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年度执业情况综合考核,促使农村法律服务人员成为农村地区具有公信力的高素质团队。二要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三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以顾问制、服务团制、“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乡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性思维误区很难改变。一是对法治概念陌生。

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乡村干部办事,自己往往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太遥远了。三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差。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2、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难以满足新时期群众需求。

从1985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是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仍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群众对普法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法律宣传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普通群众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宣传队伍有待强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不多,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不明显。

3、制度建设不规范,法治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只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有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三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但诸如村规民约等制度存在不够完善、未能村村普及的问题,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衍生”产物,并不代表主流趋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为破解村级反腐难题指明了方向。要把清除农村腐败死角,治理村官腐败,尽早上升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力争早日清理掉那些“病原体”和“火药桶”,才能为乡土中国迈向法治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

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及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在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将乡村治理法治化引入“三农”工作中,可见法的根在基层,根在农村,只有法治覆盖到各方各面,才能有效、均衡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步调。

1、乡村治理法治化,农民是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巨大成就,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很大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得到改善。然而,现实中,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等问题。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用法是前提。各级立法、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要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用新时期的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投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是阻碍法律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作为基层主战场,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栏、讲座,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短信、微信等途径丰富宣传方式,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法律,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紧紧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法治宣传贯彻年”、“法治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懂得用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用法维护权益。

2、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干部是关键。

村干部是一个村、一方群众的父母官,怎样做才能治理好村内外各项事务,仅有德治远远不够,法治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官,政治素质较低、作风比较霸道,村委和村干部“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成为法治乡村的障碍。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落实依法治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干部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律宣传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干群的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面,村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将自身行为及村内事务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定期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示,通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增强信服力。

3、乡村治理法治化,党的领导是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乡村干部队伍。一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离不开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其中关键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两委”干部。要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街道、乡镇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在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选拔法治观念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从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

二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农村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参加新常态培训学习,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使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法治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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