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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 药品销售心得体会简短的(九篇)

时间:2021-10-10 0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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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 药品销售心得体会简短的(九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一

1.依照gsp规定,对药品进行日常合理养护与作业管理,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2.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养护检查,保证药品储存质量;

3.负责制定药品养护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养护品种及养护方案,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4.监控仓储的药品储存条件,并保证符合要求;

5.保证仓库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指导配合保管八员进库库房温、湿度监测和管理工作;

6.做好药品的养护记录并建立相关完善档案。

任职资格:

1.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养护员上岗位证者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在医药公司仓库工作经验者优先。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_______年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_____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_________年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__________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x):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签章日期:___________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三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医疗机构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求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或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四

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 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药店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销售的药品均为合法渠道购进,来源去向可追溯。

2、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严格执行药学服务管理规定

3 、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 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4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 不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5 、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 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

  6、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使用。 制定相应制度和操作规程, 指定专人使用并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经营质量控制全过程;

7 、保证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方式经营药品,杜绝超范围超方式的经营行为。

8、保证药品经营区内不经营非药品,坚决杜绝交叉污染,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陈列存放药品。

9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 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本药店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 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五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

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

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

违约金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

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

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

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六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药店的管理,明确药店责任,加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杉木桥镇人民政府与药店签定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药店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杉木桥镇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及检查,及时认真的改进所提出的存在的问题并承担违反管理的全部责任。

二、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出售和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药店的药品、药品专柜要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

四、严禁向群众出售,供应超过保质期的药品,违者承担全部责任。

杉木桥镇安监站(公章):

责任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1日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七

第一百一十条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已获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中载明事项的,应当提出补充申请。

申请人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其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同第七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资料和说明,提交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变更的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同第五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修改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由药品检验所进行标准复核。

第一百一十四条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五条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进口药品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其中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说明书、补充完善进口药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改变注册代理机构的补充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其《药品注册批件》附件或者核定的生产工艺,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3批样品进行检验。

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条补充申请获得批准后,换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增发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原批准证明文件继续有效。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八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 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药品广告个人心得体会总结九

甲方(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根据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国家有关规定,甲方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审计,针对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药品及相关事宜,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商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按新版gsp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

3、甲方对托运的药品质量负责,如发现假、劣药品,乙方有权直接向药监部门举报。

4、甲方承诺运输的货物无危险品。

5、如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药品运达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变更收货地点或选择应急车辆运输(包括在运输过程中)。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合法的运输企业,向甲方提供符合新版gsp规定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保持封闭。保证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车厢干净卫生。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乙方应采取运输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的发生。

3、发运前,乙方有权检查药品的外观,药品的外观应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情况。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受损等问题,或在运输途中发生药品损坏等事故,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按照甲方进货价进行赔偿。甲方进货价以发运药品内附带随货同行单内的价格为准。

4、到货时限的要求:

收货地址为省内的货物,若甲方货物在当天17:00前送达乙方仓库处。乙方保证在自收到货物之时起,无特殊情况下24小时内将药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运费结算:双方根据协议价格按照发货数量进行结算,每月月底双方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后,甲方每月在乙方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运费汇至乙方。后附协议价格明细。

6、乙方应对运输人员进行有关药品运输知识的培训,并按运输操作规程和药品外包装标示,装卸和运输药品。

7、乙方为甲方提供上门提货的服务,且送货价格维持协议价格不变。

8、紧急情况的处理: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天气、地震等原因),乙方如不能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安全发往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前12小时内,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药品运至变更后的指定地点,或将药品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应急车辆中。

运输特殊管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尽量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如发生被盗、被抢、丢失,乙方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通知甲方。

三、甲、乙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反馈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将有权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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