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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 执法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五篇)

时间:2023-09-17 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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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 执法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正值岁末年初,召开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很有必要。刚才,张俊局长代表局党委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报告提出了“人性化执法、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建队、社会化宣传”的主题,定位准确、方向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世平同志具体指导下,局党委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绩。一是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好“创模”、整治“八乱”、违法旧村居改造处理等重点工作,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200多万平方米,制止各类违法建设8400多处,清理占道经营11万处,查出运输洒漏车辆2300台次,各项整治行动规模大、方法新、效果好,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得到省市领导、广大市民和驻济单位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二是城市管理新局面初步形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运转四年多来,成功推进了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改城市执法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主动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相结合,对城市管理中各种静态和动态事件做出迅速反应、快速解决,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文明执法形象良好。在执法过程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突出人性化,始终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起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四是队伍建设迈上台阶。狠抓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抓班子、带队伍,摸索出了很好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包括驻济单位和市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城管执法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对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祝贺!

在已经取得的成绩面前,我们要客观地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今后工作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十分严峻和繁重。当前,全市上下正同心戮力紧张筹办第十一届全运会,这项任务艰巨而光荣。为此去年9月29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研究济南近两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抓住机遇,奋战两年,使济南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容市貌和城市载体功能有一个大提高、上一个大台阶,以新的面貌、新的形象、新的姿态办好十一届全运会。省委李建国书记四次到济南视察工作,每次都特别强调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济南的城市建设管理要让全省和济南人民为之一振,让国人世人眼睛一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寄予厚望。20xx年,全国的目光将聚焦济南,我们必须将良好的城市面貌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已经确定的80项建设任务和90项整治项目,项项都与执法局密切相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承担着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的任务。二是市容市貌整治离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城市面貌仍然不能尽如人意,大量违法建设需要拆除,不少破损山体亟待整治,城市的日常管理需要下大力气规范,需要解决和处理的问题还很多。因此,整治标准必须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必须更加到位。三是城管综合执法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强化。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旧的矛盾解决了,还会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城管综合执法需要做更多更细的工作,有效破解矛盾。比如规划与规划执行脱节,城管执法执行难的问题急需解决。这就需要发扬探索创新的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强化法律支持和综合手段,尤其要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整顿作风纪律,强化执法行为规范。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省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9.29”省委扩大会议精神,筹办好全运会的关键之年。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担负着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全力以赴打好全运筹备攻坚战,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大局和紧迫意识,时刻牢记“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政治责任,把奋战两年、迎接全运目标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自觉服从、服务全运会大局,提升境界、振奋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就是20xx”的时间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省委提出的争创“六个一流”目标,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任务,不辜负中央和省的信任与重托,努力把省会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着力创新发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再上新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要求、对象、手段和方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市城管综合执法经过四年的发展,正在不断走向成熟。但是总起来看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执法管理怎样更有效,工作怎样做得更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改进。要统筹兼顾,破解矛盾,激发活力,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推动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上境界、上水平、上档次。特别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城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城管执法人员是城市一线管理者,肩负着维护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城市环境整洁优美的重任。城管执法与公检法执法不同,工作性质、工作对象、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方法、工作理念都有很大区别。公检法执法的工作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实践,都已经很成熟,有法律的坚强支持。城管执法的工作对象在罪与非罪之间,大部分为非罪,执法对象大多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必须“人性化执法”,在理念上要明确,不能急、不能燥。要大力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大力拓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新路子,实施和谐城管“民心工程”,围绕“水、路、房、烟、尘、气、声”等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群众身边事、眼前事,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快速反应机制,群众提出的意见要件件有回音,真正让群众满意。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广开渠道,保证公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群众、舆论反映的各类问题下决心予以解决,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浓厚氛围。

二是处理好城管执法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城管执法局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集中了市直多家部门的十几项行政执法职能,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条块分割、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但是,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城市管理过于依靠执法部门一家,管理难度增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把机制体制问题作为一个重点课题专门研究,争取尽快拿出部门管理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的办法,在根本上加以改进。其次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与各级政府及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与政府各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良好的部门关系、工作关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日常管理责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团结共事,将一家“独唱”,变为由城管执法、职能部门、各级政府紧密配合的“大合唱”,搞好城市管理对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的有效衔接,跳出“发生-处罚-再发生-再处罚”的怪圈。

三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为有效震慑城市建设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进行管理处罚。要继续加大拆除违章违法建设的力度,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交给的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迎全运重点工程建设、围绕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围绕改善民生,依法拆除违章违法建筑。对此既要有坚定不移、背水一战的决心,又要从法律上、规划上、质量上和群众反应上研究透、把握准,把工作做细。同时,还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区别情况,区分层次,把握政策,掌握好教育与处罚的尺度,刚柔相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在纠正违章时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管理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矛盾冲突和激化。特别对困难群众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要多设身处地想问题,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办实事解难题。对不能够及时整改的,也要根据情节,做到先教育、后处罚。在处罚过程中应做到有情、有理、有据、有节,避免事态的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尤其要把握住底线,妥善解决好各种突发问题,坚决不能发生恶性事件。执法工作要特别注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我们的实际行动,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深入推进,严防死守式的“堵”作为管理的单一手段正在渐渐失去应有的效用。疏导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手段,其有效性正在被广泛验证。疏导说到底是管理服务理念的一种延伸,它要求执法者设身处地为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提供到位服务。对违法建设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进行整治,“堵”要坚决,“疏”要畅通。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反土地法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少数违法建设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决不能手软。对不违反土地法规、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不存在影响居住质量安全隐患的“程序违法”项目,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抓紧研究办法,或者由政府收购,改造为保障性用房,加快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或者尽快完善手续,让社会资源发挥其应有价值。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马路停车等顽疾,也要采用引导建设规范的集贸市场、“民生市场”、停车场等办法,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维护良好街容街貌,实现和谐城管、和谐执法。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城管执法范围更广,权力更大,相应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执法人员行使的是政府权力,每一名执法队员代表的不仅是个人的形象,是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更是政府的形象。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执法队伍,保证行使权力公平公正,塑造整个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政府形象增光添彩,非常关键,非常必要。

一是练就过硬本领和素质。要以当前全市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在精神状态、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发展思路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组织整改,切实使思想境界有新提升,发展思路有新拓展,工作标准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大力推进学习型部门建设,将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年年搞、年年抓,形成全员培训制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本领和工作效能。

二是塑造城管队伍良好形象。认真学习今年1月15日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花在求发展上,把权力用在做好服务上,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勤政廉洁的长效机制。积极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严格“三项承诺”、“五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党委、政府放心,社会各界公信,人民群众公认,成为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表率。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胡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同志们,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要时刻牢记“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政治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境界、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筹办第十一届全运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描写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行业管理、以严格执法促进城市化发展、以严格执法提高建设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局党组班子一手抓规划建设,一手抓行政执法,有效地促进了“”规划开局之年城市建设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20xx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监控运行。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终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考核合格率达100%,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验收。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终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主要工作

第一、加大稽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针对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办法、新措施,坚持监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把施工许可、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建筑节能、工程清欠、竣工验收备案等多道关口,建立和完善业主的市场信用约束机制,解决恶性压低、拖欠工程款和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二是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坚决杜绝不做评勘或不做勘察就搞设计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截止上半年,全县在建工程全部实施了评勘,工程勘察覆盖率100%。三是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质量监控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管,努力提高工程监理水平。严格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等,监理人员必须现场跟踪监理,并做好监理记录。五是“两欠”清理工作成效显著,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解决网上化工厂拖欠工程,今年新偿还欠款17.3万元,很好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平安xx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贯彻招标投标法,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以完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切入点,健全招标投标操作规程,上半年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依法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建设局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标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有投诉的均要重新进行审查。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实施“阳光招标”。二是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加强招标投标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增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新平台。

第三、全面推进,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劳务分包及劳动用工方面。我县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的所有劳务未进行分包,各施工企业均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出现非法转包和分包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严把施工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关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工程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被列入信誉不良单位,暂停新项目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吊销或降低资质、禁止参加招投标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务工人员实名制方面。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若干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全部建立了务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表、班组记录等工资支付保障措施,按要求各施工企业指定场所予以公示。同时,健全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并将监督电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与广大农民工告知,形成了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工程款拨付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审及备案管理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结合xx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等措施,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投诉均要重新进行审查。这种措施的实施,许多施工企业改变了以往先做通业主的关系,再投标的做法,而是直接到有形市场公开竞标,依靠自身实力,承揽施工任务,创造出一个阳光、公平竞争的环境,从源头上杜绝了阴阳合同的现象。另一方面,按照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规定,对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后续资金要有保障,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消除了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拖欠工资的隐患。

外埠进县建筑企业方面。对外埠进县施工的建筑企业,在全面简化审批程序前提下,把好清欠书面证明第一关,严防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信访苗头,为稳定、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创建良好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距上级的要求与创建和谐社会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五五”普法验收掀起新一轮的城建法律、法规学习高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三是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描写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作风就是旗帜,就是形象,就是战斗力。作风事关成败,只有作风硬,才能干成事。xx同志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这是党中央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的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国税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其作风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文秘杂烩网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国税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在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有为的状态,抓工作,促落实,在全系统文秘杂烩网营造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就要在干部中大力弘扬“四种作风”、强化“三种意识”。

弘扬“四种作风”

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岗位意味着责任,要高标准、高质量文秘杂烩网地完成国税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就必须树立强烈的职责意识,必须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是一个优秀人才起码的品质,一个有敬业精神的人,必定是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的人。因此,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首先必须培养干部队伍的敬业精神,要通过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国税干部确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将国税事业作为展示自我,实现文秘杂烩网人生价值的空间舞台,使他们自觉地把国税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把个人的价值融入国税事业之中,让敬业精神植根于每个干部的脑海,树立热爱国税工作的信念,培育敬业精业的习惯,不断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使每个干部自我鞭策,锤炼自己,塑造自己,形成争创一流业绩为国税事业添砖加瓦的良好风气。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社会。我们不懂得、不熟悉的理论与旧俱增。“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才能做到政治坚定不动摇,与时俱进不落伍。在干部中要大力弘扬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使干部争当学习型人才。要创新培训方法,结合工作实际,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就强化什么,学习必备的税收知识和理论知识,教育干部博求新知、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在求深、求新、求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不断适应做好国税工作的迫切需要。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国税部门要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干部把心思放在事业上,把精力投在抓落实上。全体干部都要强化时效观念,说了就干,定了就办,对确定的各项工工作任务,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紧事快办,当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该自己办的事绝不推给别人,做到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快、不拖拉、不误事,对下面要求解决的问题处理快、不推诿、不扯皮,以“快、准、细、严”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

税收事业要发展,就要勇文秘杂烩网于创新,实现继承与创新在扬弃中的统一。只有创新才有动力,才能发展。改革创新是真抓实干的体现,是求真务实的内在要求。国税部门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强化管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升素质出发,消除墨守成规思想,树立科学理念,从工作大局中谋发展、看变化,不断推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创新。拓宽创新的思路,在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的比较中求创新谋发展。要善于突破前人,勇于超越别人,用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用创新的勇气解决问题,对看准的事情大胆探索和实践,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和突破常规的胆略,敢破敢立、敢闯敢试,创造性地抓工作,使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和优化,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强化三种意识

能不能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对每个国税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但是一个政治态度问题,还是一个党性原则问题。因此,每个国税干部都要树立大局观念,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提高要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从思想上认清国税机关所肩负的责任,按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和衷共济,团结奋斗,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和谐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和谐出成绩,和谐出人才。要按照十七大精神,把构建和谐国税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对外,把纳税人的情绪作为第一信息,把纳税人的合理要求作为第一考虑,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把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第一标准,建立完善的服务设施,规范办税程序,优化办税环境,提供特色服务,构建新型和谐的征纳关系。对内,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干部加强个人修养,以客观的态度观察世界,用平和的心态思考问题,以豁达的情怀对待生活,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对自己的能力、水平、潜质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自信;对待他人,有一颗博爱、友善之心,多看别人的优点,多学别人的长处;对待困难,坚忍不拔,知难而进;对待挫折,百折不挠,永不言败;对待荣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努力营造团结一心、和衷共济的干事氛围,创造宽松祥和、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打造奋发向上、共谋发展的奋进局面。

加强新形势下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洁意识,要从培养干部健康情趣着手,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加强艰苦奋斗教育,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的同时,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把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作为为官从政,提高境界的基本内容来抓。要从小事做起,古人讲,小节不拘必亏大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是做人的基础,不能做人就谈不上齐家、治国、平天下。党员干部要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官,正确行使权力,秉公用权;要从细节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对党和人民感恩之心,常思肩负的责任,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正确把握自己,做到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慎独、慎友、慎微,时刻注意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描写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根据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描写执法加强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情况

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

三是执法监察人员人少事多,目前执法监察股工作人员仅2人,执法的力度和办案速度偏下,办案难度大。

四、下步打算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处罚决定,坚决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积极争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职能到位,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高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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