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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报告 强拆案例分析心得(3篇)

时间:2024-05-31 08: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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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报告 强拆案例分析心得(3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一

201*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年,是我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到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三大最突出的短板,关系到“五个福泉”建设和决胜全面小康。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归纳总结出现存风险隐患七大类三十七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可控。

我市出台了《福泉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责任风险实施方案》,针对存在的七大类三十七项重大风险,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事项,明确责任人,确保具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压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委副书记为总负责人的工作专班,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或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对七大类重大风险进行全面指挥调度,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随时调度的工作机制,调度会主要是听取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发展趋势,重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及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各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调度机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台账、明目标,并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逐一销账,确保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市督查考评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现存的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始终坚持防范在前、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化解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民生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精准脱贫。及时对建档立卡的错、漏、缺户进行纠错、补漏、完善,对全市扶贫对象进行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的准确率。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按照项目实施“532”比例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严格落实“五公告二公示”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扶贫项目的规划、决策、管理,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关注民生。通过实施“四关爱”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化中小学布局和教学质量,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织密织牢社会兜底安全网,着力解决“病从口入”、城镇“大班额”、抢尸弃尸等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已建立留守儿童之家4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留守儿童困境救助服务点8个、养老院7个。三是及时救助。出台《福泉市201*-201*年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重点,不出事”的原则确定实际救助对象和所需救助款物,规范救灾款物发放流程,确保救灾款物安全运行。通过整合重建项目、建设资金和社会资源,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安置。出台《福泉市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实施方案》,计划201*年投保61200户,省、市两级投保总额为89.11万余元,以提高农村出现灾害后应急处置能力。

(二)城市建设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文明执法。出台《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执法流程,并依托“六位一体”“互联网+”大数据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对文本证据、录音、视频影像等资料记录归档,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实行征地拆迁、赔偿补助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化,建立顺畅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贷款,稳定征地拆迁群众情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要求,要求施工企业缴纳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保证金,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合理合法解决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二是规范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主体工程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转包,严禁以低于成本价包揽工程。坚持“三最”原则,精准摸排调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程序审核,按规范建设,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前,要求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确保城市和景区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文物得到完整保护。三是强化管理。坚持“两个同步”,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着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复查审查工作,对相关“三类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地无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事件发生,全力打造省、州样板工地。加大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物业管理队伍,积极引导小区居民自觉参与小区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5家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发放备案证书。

(三)公共管理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多渠道维护法治。全力打造“一中心”“一平台”,建立政务110服务平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将群众信访、法律咨询、纠纷化解融入一个平台受理、一个窗口服务、一套机制解决,实现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现代高科技,织牢网络信息防控网,拓宽监管范围,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蛊惑煽动群众的信息,对已发生极端、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涉及人员进行依法处理、正面宣传引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高质量提升服务。加大出租车、客运车管理力度,合理制定运营标准,深入开展黑车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严格按照景区星级目标打造标准,加快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行厕所革命,重点对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聚集区域,实行专人管理,明确相关收费标准和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开展导游ic卡扣分检查工作,挤压“黑导”“劣导”生存空间,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树立旅游行业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三是零容忍保护环境。扎实开展环保“风暴”、百日攻坚专项等执法行动,对辖区内清水江流域、乌江流域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重点对辖区内8家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采取夜间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目前,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80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件,共处罚金290余万。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在项目建设中得以落实。目前,已对9家安装自动监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下达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15份。

(四)安全生产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推行“双控”机制。在全州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分别推行“双控”机制,有效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提高运营效率。在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推进科技投入,不断加强井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加大矿山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促进企业规范、高效运营。在煤矿领域,以恒睿集团为主体,整合福泉境内及周边县境内煤矿资源,提高煤矿企业生产力和抗风险能力。在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全市50家矿山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非煤矿山企业8家,有效提升非煤矿山的规模化开采,保障资源有效利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应急防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指导高危企业加大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瓮福集团、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和场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等行业的紧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重大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引导及防范,详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增加安保人员,做好交通引导和安全疏导,杜绝出现因安全防范不力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

(五)经济金融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招好商优环境。紧抓201*年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机遇,制方案、层责任、明目标,采取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紧盯磷石膏综合利用为主的磷化工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为载体的全域旅游大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助推农民工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优化招商服务,以企业“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新进项目代办,营造好亲商、爱商、助商服务环境。深入开展“千企改造”工作,对效能低污染大的企业进行关闭,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停工改造或搬迁改造,高效发挥企业效率。二是抓预防严惩治。制定出台《福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举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全面曝光最新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方式方法,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案件从严处理。制定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两类公司依法合规运营。三是去杠杆化债务。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的要求,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清理系统内的债务项目,进一步核实底数,精准掌握债权债务情况,区别对待、量体裁衣,通过低成本置换高成本、ppp转化等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余额。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提高专项债务可偿债财力。以通过压缩债务余额和提高可偿债财力双措并举,降低综合债务率,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六)工作作风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紧盯“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有效解决调查研究走形式、走过场以及会议活动铺张浪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二是严守纪律强监督。制定和完善《福泉市六届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原则及相关规定,加大政府性调研、会议、活动等方面惩治腐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之人,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持续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三是精准统计呈实事。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分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确保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严格执行“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结合”,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统计专业开展自查,严守统计工作红线,及时纠正各种统计错误,杜绝错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七)宣传报道类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是坚定立场。在重大政治表述、重大提法上从严把关,严格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高举旗帜不动摇,看齐意识不动摇、纪律规矩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方针不动摇,时刻保持与中央、省、州、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程序。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特别是在对党委、政府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中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层层负责,杜绝新闻宣传出现与党委、政府定性不符,用词用语不规范等现象。三是强化引导。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化解舆情风险,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研判、分析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全国及省、州、市“两会”、“党代会”等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责任制,建立120余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舆论热点问题上主动发声,积极引导,化解风险。杜绝对损害地方形象的网络谣言处理不及时、正面发声不力引发持续关联炒作的问题发生。

通过不懈努力,我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顺利,经济社会环境良好,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逐步提高。但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债务限额与融资需求仍有差距,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任重道远。二是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大,来源少,民生领域抗风险能力不足。三是面对新形势下互联网违法增多、非法信贷增多等情况,应对新风险的防范能力有待提升。

今后,我市将重点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好重点风险防范工作。一是主动防范。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稳步推进,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加大对新形势下风险防范工作学习,紧跟时代需求,提升防范本领。二是系统应对。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设计,事前加强风险的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三是标本兼治。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四是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患于萌发之时,充分估计最坏的可能性,对最坏的情景做到心中有数。面对风险时做到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估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处置,确保不出现最坏的情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是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和法定义务,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领导,采取更有力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好重大风险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汇报完毕。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主题化解强拆事件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主体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地产泡沫,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二)坚持完善住房的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三)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要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四)坚持调结构、转方式,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大起大落。

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遏制不合理价格形成,防止出现泡沫;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一)开展房地产风险排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在6月底前,全面普查在建、在售楼盘情况,排查梳理辖区内房地产项目风险点,建立防范房地产风险机制,建立问题台账。要对高价拿地的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财务成本过高的企业,有延期交房、逾期办证风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二)妥善处置“问题项目”

对已出现延期交房、资金断裂、项目停工等问题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问题项目”具体情况,厘清债权,引入资本,盘活存量,制定方案,提出具体解决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逐步化解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

(三)加快清理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

7月底前完成对已实际具备开工条件但未到合同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进行督查,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要对已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但未开工的宗地,逐宗梳理未动工原因,因企施策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因征地拆迁、清场腾地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建设的宗地,尽快解决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

御东地区,随着行政东移和高铁建设,群众纷纷在御东地区置业,从而造成房源紧张,房价增长较快,房价高位运行。因此应适当增加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尤其是御东区,以平衡房地产市场上的供求关系,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大力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将房屋回归居住属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提供金融支持;二是鼓励供应主体多元化,允许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土地年限不变,水、电、气,均按居民标准执行;三是保障租售同权,居住五年以上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落户等公共服务权益;四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扩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对象范围。在我市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二是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效供应。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购买市场库存中小户型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七)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的通道

我市目前商业地产库存量较大,可以通过打通商业用房与住宅通道的方式,将商业用房转化为住宅用房。具体措施为:对在建但尚未销售的商业用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对户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用房可享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支持商业用房转型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可改为电商用房、教育培训、日间照料场所、养老院等用房,也可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必须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将房屋信息全部录入智慧房产信息平台,出售的房屋及时网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坚决遏制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九)规范商品住房价格销售行为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房过程中乱摊费用或借交房之机乱收费用等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当在其售房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明码标价牌和售房标价表,标明位置、户型、套内面积、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禁止虚假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实行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合同价格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

强化智慧房产对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作用,确保房地产政策牢牢把握市场需求、紧跟市场动态、更加科学合理,引导居民购买住房理性消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人,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风险防范工作的完成。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狠抓攻坚进度。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每月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牵头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全程跟踪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方案落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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