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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 对园林专业的认识论文(七篇)

时间:2023-12-10 0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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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 对园林专业的认识论文(七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一

实习地点:校园、南京市各个公园、广场绿地景观植物区。

实习目的:通过对植物换盆,公园中大树移植栽植,及后期养护管理的学习,联系课堂上的理论知识,把树木栽培知识更好的学习与应用。

指导老师:杨秀莲报告者:栗丹丹学号:0292108

二、实习路线

南京林业大学树木园——南京宝穿船厂遗址公园——树种调查——南京滨河——南京石头城——南京国防园

三、实习过程

为期五天的实地实习,我们学习了蒲葵植物的换盆技术,亲手进行了换盆,到公园里观看树木的栽植养护管理是实习的重要部分,下面将会重点报告,最后还附录一张树木调查表,这也是实习的一个重要内容,下面着重介绍树木的栽植与养护。在栽培学中,常言道“种三管七”,绿化中种植的都是有生命的植物,不少单位在园林绿化时,往往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养护低水平,造成好景不长。所以园林施工过程当中要重点抓好绿化树种栽植及其养护管理的工作。

1、绿化苗木的载植

苗木的移植,原则上要在苗木的休眠期,一般春季、秋季起苗。春栽宜早不宜迟;秋季起苗,一般在落叶的10月下旬开始。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如夏季起苗,要在凌晨、傍晚或夜间进行,要随起随栽。

移植树木除应注重季节外,在栽植中应该注意的个问题有:

(一)、精耕细作

对土壤要求精耕细作,植树造林用的土地往往不是熟地良田,更需要进行深翻,深度在40厘米~50厘米,以便疏松土壤,增加蓄水保墒的能力。整地要细致,采用沟植的要求整成水平沟,以利灌溉,也比较美观。

(二)、树种的选择

要考虑到树木植株枝叶的色彩、形态、风韵,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起到美化的作用,既要考虑到树木的抗污、抗毒、净化空气的特殊功能,又要考虑到树种是否适应土壤性质,如柳树耐湿性强,栽培分布广。土壤瘠薄的可栽植白榆、松、柏、杜鹃类等;土层较肥厚的可栽植杨树、核桃楸等;盐碱地可进行改良换土,栽种耐盐碱树种,如柽柳、沙棘、沙枣、榆树、小叶杨、紫穗槐等,苗木必须健壮,无病虫害。

(三)、起苗方法

1、裸根起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多数阔叶树在休眠期的移植,其优点是保存根系比较完整,便于操作,节省人力和物力,运输方便。

2、带土球起苗法:栽植成活率高,但其施工费用高。大苗移植时,一般土球直径是植株头径的2倍~3倍。

(四)、树木的修剪

一般来说,起苗过程当中不能带上完好土球的,应将植株老根、烂根剪除,把裸根沾上泥浆,再用湿草和草袋包裹,在装车前剪除枯黄枝叶,根据土球完好程度适当剪除部分茎干,甚至可截干,再结合截枝整形等方法,最大程度保其成活。

(五)、树木的包装、运输与假植

移植规格较大的带土球树木(胸径一般在10厘米~15厘米之间),或对珍贵难成活的树种要做好包装。可用草包、麻袋、尼龙袋等软质材料包装。在包装过程当中,注意要把苗木根对根放在包装材料上,并在根间加湿润物。当苗木的重量达到50公斤,将苗木卷成捆,用绳子捆住,捆时不要太紧,以利于通透空气。

苗木的运输要迅速及时,避免风天运苗。运输途中保持行车平稳,较长距离运输时,中途停车应停在树荫下,且经常给苗木喷水;长距离运输,大苗必须带土坨。

苗木如不能及时定植,必须假植。假植时使苗向背风方向倾斜,用湿润的土壤将苗木埋土并用脚踩实,埋土厚30厘米~40厘米。苗木在假植期间,应注意经常浇水、看管,一般针叶树采用全埋法,即将苗木全埋入土中;阔叶树一般埋全苗的2/3。

(六)、树木的栽植

树坑直径应比树苗的根幅大1/3,清除坑内杂物。株行距应因林木用途而定,如防护林用2米×2米;株行距尽量笔直对称;树身垂直;裸根苗栽植时,埋土到一定深度后,应将苗木轻轻向上提拉,埋后浇水;带土球苗栽植时,不得砸土球。

(七)、养护管理

栽植后,一般最少浇3次水,并要浇透,浇水后根部培土;树木发芽后,有条件的一两天喷1次水,天气干旱及时观察喷药,经常锄草松土。挖坑时,在树坑底部先施基肥;栽植后,可用厩肥或化肥,用沟施或穴施肥料,促其生长。

2、绿化养护的技术措施

(一)绿化树木的管理

园林绿化中,树木种植面积并不是最大,但其所占的绿化空间最大,草地、鲜花、灌木、乔木合理搭配,体现了立体绿化的效果。习话讲:“绿树成阴,鲜花盛开”,创造了良好的小气候和优美的环境。另外,许多灌木树种植后可以通过修剪造型,亭亭屹立在草地和景点中,甚至可产生立体动感。

1、 肥水管理

乔木树型高大,根系发达,根深幅广,种植时需要开正方形0.8-1.0立方米的大穴,填上肥沃客土高于平地30厘米才种植。在施肥方面,用肥种类以复合肥为主,n、p、k的比例1-3年的幼年树是5:3:2;三年以上的大树是3:2:1。施肥的次数,植后三年内,每年的春、夏、秋初各施一次,每次用复合肥1-2kg,小树少施,大树多施。施肥的方法是:小树结合松土施液肥,大树在冠幅内地面均匀开穴干施,三年以上高大的乔木原则上可不施肥。灌木树型小,以浅穴或浅沟种植为主,丛生根系浅,视土壤和树势施用适量的复合肥,液施干施结合,观花观果灌木适当增加p、k肥,观叶灌木适当增加n肥施用。绿化树木的水分管理,重在幼树,原则是保湿不渍,表土干而不白。高大乔木,根深叶茂,不存在因缺水影响生长,灌木矮小,根系短浅,盆栽地栽都要防旱保湿不渍,才能正常生长。

2、树型管理

绿化林木,通过艺术设计,认真管理,使之有稀有密,有型有款,座落有置,是绿化成功的关键之一。乔木要求树干笔直挺拔,不要过早拔掉种植时的固定拴护杆,以免引起树杆弯曲。成年大树及时锯掉不规则的树枝,对冠幅大,叶多枝小的挡风枝不锯掉,遇大风雨会折枝断干严重时连根拔起造成损失。灌木要求整齐有形有序,树形是树木不断生长和通过人工不断修剪而成,可修剪成园球型、方型、扇型、磨菇型、抽象图案、线条、柱桩、椎桩等。并要及时清除枯枝落叶。

3、树木的病虫防治

绿化树木主要的虫害有天牛、木虱、潜叶蛾、潜叶虎、介壳虫、金龟子等。近年来在乔木灌木中木虱为害较严重,其次是介壳虫,采用常规杀虫剂、速扑杀、介特灵等均能达到防治效果。主要的病害有:根腐病、炭疽病等,常用的防治药物有托布津、多菌灵、炭疽病等,常用浓度800-1000倍。除了药物防治外,栽培上要经常清理枯枝落叶,保持清洁,同时要排除渍水,必要时修剪后喷药。

(二)绿篱的养护管理

绿篱的养护管理原则是:保证肥水供应,茂盛生长,修剪成篱成墙成形,达到观赏和隔离的作用。

1、 绿篱的肥水管理

绿篱要不断修剪,肥水条件要求较高,初植绿篱,按设计要求的篱宽,挖40厘米深的沟,填上纯净肥沃的客土,或在客土中拌入适量腐熟的有机肥或复合肥,这样植后生长快。施肥原则是:基肥足追肥速,以氮为主,磷钾结合,群施薄施,剪后必施。必要时还进行根外施肥。水分管理,以保湿为主,表土干而不白,雨后排水防渍,以免引起烂根,影响生长。

2、 绿篱的修剪

平面绿篱、图型绿篱、造案绿篱,都是为了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人工修剪而成。修剪的作用:一是抑制植物顶端生长优势,促使腋芽萌发,则枝生长,墙体丰满,利于修剪成型。二是加速成型,满足设计欣赏效果。修剪的原则:从小到大,多次修剪,线条流畅,按需成型。一般的绿篱设计高度为60-150厘米,超过150厘米的为高大绿篱(也叫绿墙),起隔离视线用。始剪修剪的技术要求是:绿篱生长至30厘米高时开始修剪。按设计类型3-5次修剪成雏型。修剪的时间:当次修剪后,清除剪下的枝叶,加强肥水管理,待新的枝叶长至4-6厘米时进行下一次修剪,前后修剪间隔时间过长,绿篱会失形,必需进行修剪。中午、雨天、强风、雾天不宜修剪。修剪的操作:目前多采用大篱剪手工操作,要求刀口锋利紧贴篱面,不漏剪少重剪,旺长突出部分多剪,弱长凹陷部分少剪,直线平面处可拉线修剪,造型(圆型、磨茹型、扇型、长城型等)绿篱按型修剪,顶部多剪,周围少剪。定型修剪:当绿篱生长达到设计要求定型以后的修剪,每次把新长的枝叶全部剪去,保持设计规格形态。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二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区委七届十三次全会、七届十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服务保障、突发应急处置”四个重点,较好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全区新建并投入使用3座清洁楼,改造市政道路9、8万平方米,改造修复破损人行道5、2万平方米、车行道4、6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完成210条市政道路的维护改造、196条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700多万平方米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及90座公厕、48座清洁楼的维护管理,市容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完成新增园林绿地9、4公顷(完成全年的94%),推动垂直绿化和屋顶美化工作开展,重点抓好自贸区范围及周边5个重要节点、五缘湾片区7万多平方米道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探索社区公园建设新模式,打造儿童型公园、文化型灯塔公园、生态型埭辽水库公园,补植季节性观赏植物,提升园区节点景观,公园建设规划得到进一步完善;推动“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海洋与渔业管理、动植物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工作,农水渔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成立区燃气管理中心,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规范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管理,燃气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更新现有的5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对接今年市级下放我区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利事项得到进一步理顺;扎实推进环卫信息化、公园网格化、垃圾分类减量和气象预警系统建设等四大重点创新项目,城区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区市政园林系统建设呈现了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夯实基础,推进市政设施建设

1、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快新设施的规划建设。建成埭辽(2)、中埔、县后3座钢结构清洁楼;新接管改造钟宅二合一环卫设施;泥金钢结构公厕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埭辽水库、江头公园2座钢结构公厕进入开工前准备阶段;梧桐清洁楼(迁建)、厦金湾公厕、仙岳山公园北车行道公厕、环卫停车场、修车厂及配套清洁楼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另一方面,做好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完成金尚、林后2座清洁楼的设备改造,昌宏清洁楼、寨上清洁楼正在进行设备改造;完成徐厝公厕、林后清洁楼等12座楼厕的土建修缮工作,东荣公厕、华光公厕和马垅楼厕正在进行改造;完成9座清洁楼除臭设备的更新改造,金山清洁楼引进新型的除臭设备已开始运行。

2、强化道路提升改造建设。投入3218万元建设蔡塘一路、蔡塘二路等6条道路,目前蔡坑路、枋湖中路、蔡塘学校东侧道路已完工施工,蔡塘一路、蔡塘二路已基本完工;投入2300多万元,对华昌路、华泰路等10多条市政道路和设施进行改造,共改造车行道36000多平方米、人行道39000多平方米。

3、强化辖区夜景管理力度。投入250多万元,对辖区内近80个夜景节点设施进行维修维保,维保各类灯具33000多套、开关电源和配电箱70多个。

(二)绿满,提升园林绿化品质

1、打造五缘湾特色花海。投入约6600万元,对佐世保路、安岭路、钟宅西二路、洪塘等8条道路及商住区周边道路和绿化景观实施改造。

2、提升自贸区及周边景观。投入约2000万元,对自贸区周边(鳌山路、万翔商务区)等绿化基础薄弱道路进行提升改造。

3、做好道路绿地维护改造。坚持管、建、维相结合,确保管辖的122条绿化道路(绿地总面积约27万㎡)良好的景观效果;修剪片植苗及地被约45万平方米、行道树栽植1、2万株,补植被台风和潮水损坏的绿地21000多平方米、灌木16万多株。

4、强化公园景区品质建设。仙岳公园引水上山工程正在施工,西门至炸药库步游道及北侧停车场建设已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紫荆园绿化美化景观提升正办理手续准备招标资料;公园激流勇进等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工作已进场施工;薛岭山公园北入口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验收;埭辽水库景观设施改造已进场施工;灯塔公园筹办福建省第五届菊花(厦门展区)展览已于11月1日开幕;虎头山公园正协调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

5、打造生态立体园林景观。由各街道分别对选定的点位进行垂直绿化,已完成包括校园围墙、小区及单位庭院围墙共60个垂直绿化点的绿化美化工作;继续推动殿前片区屋顶绿化,完成124户近25300平方米屋顶绿化;督促街道做好古树名木的巡查,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病虫害、枯枝等情况,重点防治古树名木白蚁,确保其得到有效保护。

(三)洁净家园,加大市容管理力度

1、推进道路卫生专项整治。开展死角专项清理,重点清理路边装修垃圾、土堆、责任外卫生死角,清掏绿化带、树穴,共清理垃圾废弃物约34吨;进行果皮箱日常消杀和清洗,发现破损果皮箱及时上报、修理,累计维修果皮箱712套,更换1383套;开展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专项清洗,1—10月份共清洗210次;加大“三乱”整治力度,对“三乱”重灾区实行专人定点清理,做到有专人管理、有巡查、有落实的“三有”措施,新出现“三乱”污染白天留滞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做到日污染日清理。

2、加大道路路面洗洒力度。共开展清洗人行天桥(地下通道)270车次,清洗道路1873车次、洒水作业2362次,用水量18131车,约144373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污染100多次。

3、开展“村改居”社区环卫工作。配合做好每两个月一次的市市容考评委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考评工作,定期开展“村改居”社区环卫日常考评,累计考评社区自然村90(个)次,日常巡查810多(个)次。今年,在市市容考评委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考评中,我区“村改居”社区连续3次获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通力协作,严格落实专项工作

1、助力“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在市级对“村改居”社区集体发展项目的扶持的基础上,根据《区扶持“村改居”社区预留发展用地建设项目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扶持标准,区财政安排资金对区蔡塘、马垅、后埔、枋湖四个社区分别给予500万元的资金扶持;计划委托高校对我区“村改居”社区“三资”情况进行评估,于年底前拟制出区“三资”管理指导意见。

2、促进海洋与渔业规范管理。为防止我区海域非法种植、养殖现象,我局建立了一套对街道防止新增海域养殖工作的考核制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上消防演练、登船检查及拆除五缘湾内湾浮桥的整治行动;加强宣传与培训,在涉海社区做好相关渔业宣传、劝导工作。

3、抓好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我区共免疫家禽34138羽次,免疫家畜140头次,免疫密度100%,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4、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年来,我区先后启动了9次(ⅲ级6次、ⅱ级2次、ⅰ级1次)防暴雨应急响应和13次(ⅳ级4次、ⅲ级5次、ⅱ级3次、ⅰ级1次)防台风应急响应,防汛工作人员全天候监测雨情、水情,按预警级别做出应急响应决策;紧急转移人员4400人次,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0xx年汛前安全大检查期间,共排查出76处防汛隐患,其中地质灾害类26处、排洪内涝类14处、危房类18处(已认定的169幢)、建筑工地类13处、其它3处、开发建设引发内涝类2处,设立防汛避灾点58处。

5、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全年共受理了14件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完成11个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参与水资源投诉事件的处置工作,其中5起非法地下取水事件;加大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监督检查,对11个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强化燃气安全管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送手机宣传短信、分发《燃气安全使用手册》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巡查,累计检查餐饮场所1198家、抽查218家餐饮场所;每两周对全区所有营业供应站点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供应站的消防器材、燃气瓶是否过期等问题,重点约谈经营存在较大问题的供应站点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

7、清理行政权利事项。我局今年新承接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截止目前,我局履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1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整建制进驻、充分授权和进驻手续齐备;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流程控制在5个环节之内,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创新,探索城区管理模式

1、实行环卫保洁管理信息化。推进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工作,引进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引导公众参与、全民参与,全面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引进巡更系统,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巡查网络,网格巡查员每周上报巡查路线,系统后台对网格巡查情况实行电子监管;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53个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形成以图文为载体的“即发现、即整改、即反馈”的高效反馈机制,日处理信息量约500条;通过安装车载抓拍设备、环卫管理抓抓拍及考评系统,实现对包括实时抓拍、实时视频监控与录像、信息实时查询、巡查路线监控等业务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2、实行公园网格化管理。以仙岳公园为试点,逐步在各公园点推行网格化管理,包括园容网格化、绿化养护网格化、森林防火网格化。按照定岗位、定任务、定责任的“三定”管理机制,及“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先行将仙岳公园划为28个网格(其中森林防火网格5个),每个网格都有1人负责,人均网格面积5000平方米。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对自行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五通、坂尚社区进行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配合开展片区清洁楼的设备改造工作;试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指导居民从源头进行厨余垃圾(湿垃圾)的定时定点投放,由小区物业进行厨余垃圾收集后,运到清洁楼的厨余垃圾专用箱体中转至终端的垃圾分类设施处置;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督导模式,由小区物业招募热心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心强的志愿者担任二次分拣督导员,督导员每天准时到厨余垃圾固定投放点,对居民的厨余垃圾进行开袋检查,向居民讲解正确的厨余垃圾分类方法,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正确率。

4、建立气象预警系统。率先在区、街、社区三级开展气象服务站建设,即“气象预警信息进社区”工程,共建设完成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系统58套。该系统创新了气象信息在预警、预报、实况、台风路径、雷达卫星、重要天气、空气质量、气象科普等方面的实时发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实现区级范围内气象信息发布“社区全覆盖”,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气象预警系统进校园”工作。

1、环境设施建设问题。我区部分新建环卫设施涉及面广,征地拆迁量大,征地中大部分涉及地面有较多建筑物,且用地权属存在历史遗留等问题,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难保障。

2、辖区公园管理问题。辖区公园均为开放式公园,园区人流量大,各公园点均不同程度出现占道经营情况,由于这些现象均具有流动特性,我局又缺乏执法权,上述现象难以彻底根治。

3、农水渔业管理问题。因我局无海洋渔业综合执法队伍和渔业船舶专业技术人员,也无相关渔船管理职责,《20xx年xx市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具体任务中有多项内容我局无法正常开展,也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海洋渔业监管安全问题有待解决。同时,我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政策欠缺指导。

20xx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转变观念,正确定位;认真梳理,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提升品位;创新模式,抓好试点”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着力抓好“五缘湾片区、自贸区片区、进出岛通道、主要交通要道”四个重点环境的绿化美化彩化香化,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提高辖区环境优美度、城市宜居度,提升我区投资环境,为建立我区“三规合一”管理体系和实现区委、区政府既定的建设“美丽厦门·创新”目标奠定良好的环境平台,为我区在转型升级上下更大力气而添香增色。

(一)市政设施建设(拟投入28321万元)

20xx年,拟投入23417万元对五缘湾周边的马卢奇路、五缘湾道、泗水路、宿务路、枋湖南路(政务段)、岐山路、火炬北路、新丰路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拟投入4904万元,建设枋湖西路南段及薛岭支路道路、中央天成西侧道路、枋湖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周边道路、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周边道路。

(二)环卫设施建设(拟投入5395万元)

20xx年,拟投入2200万元,新建厦金湾等13座清洁楼、梧桐等4座公厕;拟投入2300万元,建设禾山停车场;拟投入200万元,建设10座爱心服务点;拟投入695万元,对昌隆等29座清洁楼、堤头等2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

(三)园林绿化建设(拟投入22605万元)

道路绿化提升(拟投入19280万元):拟投入3500万元对五缘湾道(环岛路—环岛干道段)、枋湖二路东段、金湖路、环岛路东段等五缘湾片区的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拟投入2100万元对鳌山路、环岛路(自贸区段)等自贸区周边的景观进行整体提升;拟投入1000万元对新丰路、兴隆路东段(厦禾路—小东山段)进行景观提升;拟投入1100万元对杏林大桥引桥、厦门大桥引桥、集美大桥引桥、成功大道辅道(枋湖北二路—枋湖路段)进行绿化提升;拟投入500万元对兴隆路西段(华光路—华盛路段)、绿地小游园进行提升;拟投入6430万元对市行政服务中心、钟宅路、仙岳路等边侧绿地提升、节点塑造、人行道改造。拟投入4650万元对五缘湾市政设施进行修缮。

公园景观提升(拟投入3325万元):拟投入250万元对公园绿化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142万元对薛岭山公园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635万元对仙岳公园景观进行提升;拟投入2298万元对灯塔公园、火炬公园、埭辽公园等其他公园的景观进行提升。

(四)环境卫生管理

树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科学合理的岗位架构图,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做到责任到人,使管理工作更加细致、深入、高效;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岗位职责,进一步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举措,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辖区大环卫管理体系,推进“洁净家园”工作有效开展;加大投入,增加道路洗扫频次,不断提升辖区空气清洁水平;同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五)专项保障管理

1、切实提高防汛应急管理水平。指导各街道、社区加紧完成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提升改造区、街防汛视频会议指挥系统,规范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操作、保障“四个程序”,熟练掌握防汛工作的流程、预案、方案,不断增强解决问题、应急处置和履职履责的能力。

2、建立燃气管理年审积分制。拟推行日常巡查与年审挂钩机制,对各供应站进行年度打分,若低于一定分值,该供应站将不进行本年度年审,目前具体的年审积分制方案正在研究制定。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三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四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 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五

各位游客:

你们好,欢迎你们来到苏州旅游,我是你们的导游。

苏州素有“园林之城”美誉。苏州园林源远流长,明清全盛时200多处园林遍布古城内外,至今保存完好的尚存数十处,分别代表了中国宋、元、明、清江南园林风格。苏州古典园林以其古、秀、精、雅,多而享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之誉,是苏州独有的旅游资源。1997年12月4日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1届全体会议批准了以拙政园、留园、网师园、环秀山庄为典型例证的苏州古典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xx年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届会议批准沧浪亭、狮子林、艺圃、耦园、退思园增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苏州的造园家运用独特的造园手法,在有限的空间里,通过叠山理水,栽植花木,配置园林建筑,并用大量的匾额、楹联、书画、雕刻、碑石、家具陈设和各式摆件等来反映古代哲理观念、文化意识和审美情趣,从而形成充满诗情画意的文人写意山水园林,使人“不出城廓而获山水之怡,身居闹市而得林泉之趣”,达到“虽由人作,宛若天开”的艺术境地。

苏州城历史悠久,私家园林始建于公元前6世纪,至明代建园之风尤盛,清末时城内外有园林170多处。为苏州赢得了“园林之城”的称号。现存名园十余处,闻名遐尔的有沧浪亭、狮子林、拙政园、留园、网狮园、怡园等。苏州园林战地面积小,采用变换无穷、不拘一格的艺术手法,以中国山水花鸟的情趣,寓唐诗宋词的意境,在有限的空间内点缀假山、树木,安排亭台楼阁、池塘小桥,使苏州园林以景取胜,景因园异,给人以小中见大的艺术效果。拙政园享有“江南名园精华”的盛誉。宋、元、明、清历代园林各具自然的、历史的、文化的、艺术的特色。

苏州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旅游城市,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自古以来被人们誉为“园林之城”,其盛名享誉海内外。苏州古典园林历史绵延20xx余年,在世界造园史上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和价值,她以写意山水的高超艺术手法,蕴含浓厚的传统思想文化内涵,展示东方文明的造园艺术典范。实为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与“苏州园林”并驾齐名的苏州风景名胜虎丘、天平山、石湖等风景区也是古往今来海内外游客向往的游览胜地。

明清时期,苏州封建经济文化发展达到鼎盛阶段,造园艺术也趋于成熟,出现了一批园林艺术家,使造园活动达到高潮。最盛时期,苏州的私家园林和庭院达到280余处,至今保存完好并开放的有,始建于宋代的沧浪亭、网师园,元代的狮子林,明代的拙政园、艺圃,清代的留园、耦园、怡园、曲园、听枫园等。其中,拙政园、留园、网师园、环秀山庄因其精美卓绝的造园艺术和个性鲜明的艺术特点于97年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苏州园林是城市中充满自然意趣的“城市山林”,身居闹市的人们一进入园林,便可享受到大自然的“山水林泉之乐”。在这个浓缩的“自然界”,“一勺代水,一拳代山”,园内的四季晨错变化和春秋草木枯荣以及山水花木的季相变化,使人们可以“不出城郭而获山林之怡,身居闹市而有林泉之乐”。

苏州园林是文化意蕴深厚的“文人写意山水园”。古代的造园者都有很高的文化修养,能诗善画,造园时多以画为本,以诗为题,通过凿池堆山、栽花种树,创造出具有诗情画意的景观,被称为是“无声的诗,立体的画”。在园林中游赏,犹如在品诗,又如在赏画。为了表达园主的情趣、理想、追求,园林建筑与景观又有匾额、楹联之类的诗文题刻,有以清幽的荷香自喻人品(拙政园“远香堂”),有以清雅的香草自喻性情高洁(拙政园“香洲”),有追慕古人似小船自由漂荡怡然自得的(怡园“画舫斋”),还有表现园主企慕恬淡的四园生活的(网师园“真意”、留园“小桃源”)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充满着书卷气的诗文题刻与园内的建筑、山水、花木自然和谐地揉和在一起,使园林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均能产生出深远的意境,徜徉其中,可得到心灵的陶冶和美的享受。

苏州园林虽小,但古代造园家通过各种艺术手法,独具匠心地创造出丰富多样的景致,在园中行游,或见“庭院深深深几许”,或见“柳暗花明又一村”,或见小桥流水、粉墙黛瓦,或见曲径通幽、峰回路转,或是步移景易、变幻无穷。至于那些形式各异、图案精致的花窗,那些如锦缎般的在脚下迁伸不尽的铺路,那些似不经意散落在各个墙角的小品.....更使人观之不尽,回味无穷。

“中国园林是世界造园之母,苏州园林是中国园林的杰出代表”,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1次全体会议对苏州古典园林的评价。近年来苏州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 古典园林自然遗产公约》及《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等,积极保护园林,巩固扩展申报成果;深入挖掘园林文化内涵,弘扬吴文化。坚持“修旧如旧”原则,按照“保护、疏导、恢复、发展”方针,使园林之城名副其实。苏州园林和绿化局从世界同行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运用国际标准实施对古典园林的保护、管理和规范,建立现代化的园林管理体制:一是恢复性保护;二是挖掘性保护,如拙政园再现明代文征明《三十一景图》,沧浪亭重现林则徐珍贵遗迹等;三是建设性保护;四是接轨性保护,拙政园被评为全国首批4a级景点,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留园、狮子林、网师园也被评为4a级景点。苏州园林不断推出一系列特色旅游活动,如虎丘艺术花会、金秋庙会,拙政园杜鹃花节、荷花节,留园吴文化活动,网师园特色夜游及怡园水仙展,狮子林时令花展,天平红枫节,石湖串月,沧浪亭兰花、菊花展,耦园水乡特色游等;苏州园林还抓住“保护、开发、管理、服务”四个环节,使古典园林成为体现苏州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20xx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20多年来,苏州园林艺术自1980年首次出口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明式庭院“明轩”后,“品牌”效应凸现,先后设计、建造并获多项荣誉:日本池田“齐芳亭”、加拿大“逸园”、新加坡“蕴秀园”、日本金泽“金兰亭”、美国佛罗里达“锦绣中华”微缩景区、香港九龙寨城公园、雀鸟公园、美国纽约斯坦顿岛“寄兴园”、99昆明世博会“东吴小筑”(获综合大奖)、美国波特兰“兰苏园”等,使苏州品牌的园林在五湖四海安家落户,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也吸引了欧、亚、美等专家学者来苏州考察古典园林。

第28届世遗会在20xx年6月28至7月7日在苏州召开,是中国政府承办最高级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会议。将近100个国家、500多名代表到会,及中外记者等,共800多人。有利于世界进一步了解苏州,苏州进一步走向世界。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六

大家好!

苏州园林,在汉族建筑中独树一帜,有重大成就的古典园林建筑。苏州园林又称苏州古典园林, 以私家园林为主。

其中沧浪亭、狮子林、拙政园和留园并称苏州四大园林,代表着宋(公元960~1278年)、元(公元1271~1368年)、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20_年)四个朝代的艺术风格,被称为苏州四大名园。这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汗水的结晶!

苏州园林吸收了江南园林建筑艺术的精华,是中国优秀的文化遗产,理所当然被联合国列为人类与自然文化遗产。苏州园林善于把有限空间巧妙地组成变幻多端的景致,结构上以小巧玲珑取胜。狮子林、沧浪亭、拙政园、留园统称“苏州四大名园”,素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之誉。苏州园林代表了中国私家园林的风格和艺术水平,是不可多得的旅游圣地。

狮子林位于苏州市市城东北园林路,因园内“林有竹万,竹下多怪石,状如狻猊(狮子)者”,又因天如禅师维则得法于浙江天目山狮子岩普应国师中峰,为纪念佛徒衣钵、师承关系,取佛经中狮子座之意,故名“狮子林”。

狮子林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园林路,毗邻太平天国忠王府和拙政园,占地1.1公顷,开放面积0.88公顷。

狮子林长久以来一直以假山闻名,被称之为“假山王国”。狮子林的假山大致可分为东西两部分,东边的被称之为旱假山,西边的被称之为水假山。太湖石被独具匠心地塑造成各种山峰、峭壁、山谷、洞穴等景观。园中有9条假山山脉、21处洞穴,数不清的怪石。还有各种姿势的猊狻石,包括舞狮、吼狮、斗狮、嬉狮等。假山中有迷宫似的小径蜿蜒上下,进出洞穴。游人往往能看见听见对方,却要走很长的路才能见到对方,而且能发现令人出乎意料的小径。狮子林为苏州四大名园之一,至今已有650多年的历史。江苏省苏州市城区东北角的园林路23号,占地1.1公顷,开放面积0.88公顷。元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僧天如禅师为纪念其师中峰禅师建菩提正宗寺,元末名僧天如禅师维则的弟子“相率出资,买地结屋,以居其师。”因园内“林有竹万固,竹下多怪石,状如狻猊(狮子)者”;又因中峰禅师曾倡道天目山狮子岩,取佛书“狮子吼”之意,易名为狮子林。

沧浪亭,世界文化遗产,位于苏州市城南三元坊附近,在 苏州现存诸园中历史最为悠久。沧浪亭占地面积1.08公顷。“沧浪亭”始为五代时吴越国广陵王钱元璙近戚中吴军节度使孙承祐的池馆。宋代著名诗人苏舜钦以四万贯钱买下废园,进行修筑,傍水造亭,因感于“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题名“沧浪亭”,自号沧浪翁,并作《沧浪亭记》。欧阳修应邀作《沧浪亭》长诗,诗中以“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卖四万钱”题咏此事。自此,“沧浪亭”名声大振。苏氏之后,沧浪亭几度荒废,南宋初年(12世纪初)一度为抗金名将韩世忠的宅第,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巡抚宋荦重建此园,把傍水亭子移建于山之巅,形成今天沧浪亭的布局基础,并以文征明隶书“沧浪亭”为匾额。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再次重建,遂成今天之貌。沧浪亭虽因历代更迭有兴废,已非宋时初貌,但其古木苍老郁森,还一直保持旧时的风采,部分地反映出宋代园林的风格。

留园:坐落在苏州市阊(音:chāng)门外,始建于明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另一资料:留园修建于明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原为明代徐时泰的东园,清代归刘蓉峰所有,改称寒碧山庄,俗称“刘园”。清光绪二年又为盛旭人所据,始称留园。留园占地约30亩(另两资料:2顷、约30000平方米),留园内建筑的数量在苏州诸园中居冠,厅堂、走廊、粉墙、洞门等建筑与假山、水池、花木等组合成数十个大小不等的庭园小品。其在空间上的突出处理,充分体现了古代造园家的高超技艺、卓越智慧和江南园林建筑的艺术风格和特色。

园林专业导论论文心得体会精选七

工程名称: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设计图内所示的苗木种植,水电安装、雕塑及铺装工程。

2、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苗木统计表;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限额。

第三条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该项目进行。工程暂定价为3700000.00万元人民币,暂定成本价为3100000.00元人民币。纯利润分成七三分成(甲方为七成,乙方为三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包干方式,即以包苗木本体费用、掘苗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假植费、检疫费、栽植费、铺装石材本体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铺贴费、垫层费、养护费、水电设备安装费、材料费、维护费、垃圾外运费、平整场地费、种植土及运输费(包括种植土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措施、因场地运输或种植破坏其它工种之修复、现场发生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包税费、包利润、包管理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保护成活苗木、成品铺装、水电、包保养、保修(保养期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及保养期间发生水电费、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等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二)结算办法:

1、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签证的实际成活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暂定总价=按双方现场确认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3、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前一期相应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与长期合作协议投标截止日前一期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相比上涨超过10%(含10%)或降低超过5%时(含5%)时,苗木单价根据上涨或下降幅度同比调整,养护费用不作调整;

4、以上确定的清单价格,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深化设计等因素的变化而做任何的调整;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如因对定额子目的套用、定额规则解释不清或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工期

(一)工期自《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45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按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执行,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

3、苗木、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施工及分项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玉溪市的相关地方法规。

4、乙方需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图及有关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乙方需提交材料送样样板,材料样块必须经甲方及驻现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给甲方。工程变更较大时,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核点工程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乙方按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8、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评定要求,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3700000元(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结算:

1、园林绿化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7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2、工程竣工并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且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的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3、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顺延。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5、增项或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另行审计计量进入决算。其中:雕塑、高压电安全维护设施、避灾避难应急用水用电设施,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土方挖掘一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保养期

1、成品保养期为两年,从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必须采用熟苗,苗木不成活、成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出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付宇峰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6、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玉溪(市)绿化委员会验收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后30日内领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1、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它

1、按本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8、附件(共3件)

1)附件一: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2)附件二: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3)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乙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一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一、进场管理

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

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

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与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二、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审批。

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

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场地移交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项目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

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

四、开工报告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

五、施工质量管理

(一)材料进场报验

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附上《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二)施工样板报验

1、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报项目部验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

3、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

(三)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

1、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2、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

3、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

2、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计划;项目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实施工期违约处罚。

3、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点后,应在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进度控制点时间签证表》或《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办理进度签证手续。

4、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工期顺延,施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工程延期申请》,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予确认。

附件二:

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1、(即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

2、;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算起,除下列特殊说明外,本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24个月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

;

绿化工程保养期24个月;

除上述外,其它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有关政府部门所发的指令为准。

绿化工程保养期从通过甲方、建设方及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绿化委员会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并移交之次日起计;但在保养期内所更换的绿化苗木均从更换验收合格之次日起重新计算该绿化苗木的保养期。

三、养护标准

本工程的养护标准为;

四、质量保修责任

1、甲方或建设方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以后,乙方须在接获甲方或建设方维护工作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护,保证足够的维护材料维护服务人员执行维护工作,并在双方协商经甲方、建设方确认的期限内完成维护工作。若乙方超过24小时后才进行维护工作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因设计缺陷、建设方、甲方供应供材料质量、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缺陷仍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要求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在不限制甲方采取其他方式获得补偿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加损失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以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可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争取乙方同意。

3、如果同一位置或同一缺陷或成因而维修两次依然不能彻底处理好,甲方和建设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执行,乙方不得异议:

(1)乙方执行,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建设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在书面通知的限定期限内执行一次性彻底维修;

(2)另外委托专业公司代为处理执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在工程款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征取乙方同意。

4、乙方在处理维护工程中,午膳时间不允许停工(除非甲方、建设方特别提出)。另如午膳时间出现突发性维护问题,甲方或建设方有权先代为即时处理,涉及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建设方不能处理的,可立即安排乙方到场处理(乙方须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五、质量保修金的计算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10%,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于工程款中直接预留,且不计取任何利息。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六、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1、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如下约定返还:

在保养期(包成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同时返还乙方保修金(金额=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

在每次支付保修金前,甲方均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

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后,乙方仍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否则,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扣除相应的费用。

七、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或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其他工程款项中扣除。

(下一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本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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