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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安徽全面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时间:2024-01-01 2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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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安徽全面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大皖新闻讯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省民政厅印发工作方案,对安徽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作出安排,自今年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始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

据民政部的消息,全国目前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1800万对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对婚姻登记异地办理的需求十分强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根据国务院授权,自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2省2市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5月24日,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

日前,按照国务院授权,安徽被纳入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根据省民政厅印发的工作方案,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一方户籍在我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户籍均不在我省但只要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省,可以凭有效居住证件到发放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政部部署要求,双方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我省的,暂不能在安徽省内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业务,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婚姻登记相关业务,不作调整,仍按照原规定办理。

目前,各地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紧锣密鼓部署具体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强化设施设备,组织业务培训,优化服务窗口,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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