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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星尔雅易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章节期末答案

时间:2022-02-16 0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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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星尔雅易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章节期末答案

超星尔雅易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章节期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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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星尔雅易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章节期末答案【芦柑答题】经被代理人授权,并代表被代理人在一定时期内处理各种交易事务的人称为______。

一般代理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A.自留山 B.某中学的小汽车 C.某大学的办公楼 D

B本题考核法律允许和禁止抵押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甲公司的股票上市文件公告以后,一些投资者提出质疑。下列哪些质疑有法律根据?() A.公告文件披露了最大的1

AB根据新《证券法》第54条和旧《证券法》第48条的规定,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为应当披露的事项,投资者对A项和B项中的披露有法律依据。根据新《证券法》第52条和原《证券法》第45条的规定,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及主要债权人的同意书不是申请股票上市时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文件,因此投资者对C项和D项的质疑没有法律根据。

环境执法

正确答案:环境执法是国家执法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环境法律规范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的权利义务的过程或者说是国家有关机关将环境法规范适用于具体环境法主体的过程。环境执法是国家执法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环境法律规范中抽象的权利义务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的权利义务的过程,或者说是国家有关机关将环境法规范适用于具体环境法主体的过程。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正确答案:(1)国际法效力根据的概念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指的是国际法何以对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有拘束力是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

(2)对于国际法为什么会有效力这一问题形成的不同学派

①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说产生很早盛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法律本身就是自然法或者说在制定法、习惯法的上面或后面是自然法自然法是绝对公正的。而自然就是本性、理性、正义是社会的本性或者事物的本性法律就是从这些本性中产生或推论出来的。有的自然法学派人物根本否认制定法或者认为制定法(实在法)是从自然法获得效力的。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自然法是普遍的、恒久不变的;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自然法可以由理性发现而不需要国家的同意。

自然法学派在理论上存在的问题是所说的自然或理性缺乏确定性或者说太抽象。

②实在法学派

该学派把国际法主要地建立在习惯(如果习惯是合理的)和条约基础之上即强调人造法人定法而不是自然立法。该学派认为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形式。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体现于习惯或条约的国家的共同同意。奥本海采用同意说作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他认为各国的共同同意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实在法学派在理论上也存在问题对一些问题无法解释没有说明深层问题。

③折衷学派(格劳秀斯学派)

格劳秀斯本人是自然法学派的人物但他把国际法分为两类:a.“万民法”即习惯国际法他称之为意志法;b.关于国家之间关系的自然法他称之为自然国际法。其根源在于人类理性。

折衷法学派保持了格劳秀斯关于自然国际法与意志国际法的区分但认为自然国际法和实在国际法同等重要。折衷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中最著名的是法泰尔他主张将自然法适用于国际法且认为实在国际法或意志国际法同自然国际法有同等重要性。

④新自然法学派

指20世纪出现的以自然法为依据的国际法理论也被称为自然法理论的“复活”或“复兴”。这一学派的一个特点是把某种价值观或法律观奉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主要观点有:

a.人的尊严和理念是至高无上的是自然法或上帝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律;

b.法律观念和法律标准是超越时代法的。

这种观点贬低国家主权在现代国际法中的地位也否定或降低了一些国际法原则或规则的意义。

⑤规范法学派

代表人物是美国籍奥地利人凯尔森。凯尔森从法律的基本规范人手研究认为次级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于更高一级的法律规范而最高级的法律规范即法律的“基本规范”则是一个假设。他因此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协定必须遵守”这一习惯规则而习惯规则之所以有效力是根据一个基本规范即习惯是一种造法事实它具有创造法律规范的效果。

⑥政策定向学派

即偏重政策或以政策为依归的研究方法。其代表人物是美国人麦克杜格尔“政策是政治的根本决策是权力的核心”按照这种观点国际法是“一种决策的循环一种决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是国际法的作用而国际法就是对外政策的表现其效力取决于制定国家对外政策的机构和个人的心态和决定。”对于这种学说可以指出几点缺陷:

a.该学说把国际法与国家对外政策混为一谈实际上取消了国际法国际法确实与国家对外政策有密切关系但是不能把两者等同。

b.该学说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归结为对外政策决策机构和个人的心态和决定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c.这种学说的危险在于它会助长强权政治。

⑦我国法学界的主要观点

我国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上现在一种比较通行的提法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这种意志不可能是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体现在国际习惯和条约中的“各国的协调意志”。其理由是国际法是各国公认的不可能只代表一国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只能是代表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各国的统治阶级特别是不同政治、社会制度的各国的统治阶级不可能设想都抱有共同的意志而只能是“各国的协调意志”。(1)国际法效力根据的概念“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指的是,国际法何以对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有拘束力,是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2)对于国际法为什么会有效力这一问题,形成的不同学派①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说产生很早,盛行于17世纪至18世纪,该学派的主要观点是:法律本身就是自然法,或者说,在制定法、习惯法的上面或后面是自然法,自然法是绝对公正的。而自然就是本性、理性、正义,是社会的本性或者事物的本性,法律就是从这些本性中产生或推论出来的。有的自然法学派人物根本否认制定法,或者认为制定法(实在法)是从自然法获得效力的。正因为如此,他们认为自然法是普遍的、恒久不变的;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自然法可以由理性发现,而不需要国家的同意。自然法学派在理论上存在的问题是,所说的自然或理性缺乏确定性,或者说太抽象。②实在法学派该学派把国际法主要地建立在习惯(如果习惯是合理的)和条约基础之上,即强调人造法,人定法,而不是自然立法。该学派认为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主要形式。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体现于习惯或条约的国家的共同同意。奥本海采用同意说作为国际法效力的根据,他认为,各国的共同同意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实在法学派在理论上也存在问题,对一些问题无法解释,没有说明深层问题。③折衷学派(格劳秀斯学派)格劳秀斯本人是自然法学派的人物,但他把国际法分为两类:a.“万民法”,即习惯国际法,他称之为意志法;b.关于国家之间关系的自然法,他称之为自然国际法。其根源在于人类理性。折衷法学派保持了格劳秀斯关于自然国际法与意志国际法的区分,但认为自然国际法和实在国际法同等重要。折衷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中最著名的是法泰尔,他主张将自然法适用于国际法,且认为实在国际法或意志国际法同自然国际法有同等重要性。④新自然法学派指20世纪出现的以自然法为依据的国际法理论,也被称为自然法理论的“复活”或“复兴”。这一学派的一个特点是把某种价值观或法律观奉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主要观点有:a.人的尊严和理念是至高无上的,是自然法或上帝法,是至高无上的法律;b.法律观念和法律标准是超越时代法的。这种观点贬低国家主权在现代国际法中的地位,也否定或降低了一些国际法原则或规则的意义。⑤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是美国籍奥地利人凯尔森。凯尔森从法律的基本规范人手研究,认为次级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于更高一级的法律规范,而最高级的法律规范即法律的“基本规范”则是一个假设。他因此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协定必须遵守”这一习惯规则,而习惯规则之所以有效力是根据一个基本规范,即习惯是一种造法事实,它具有创造法律规范的效果。⑥政策定向学派即偏重政策或以政策为依归的研究方法。其代表人物是美国人麦克杜格尔,“政策是政治的根本,决策是权力的核心”,按照这种观点,国际法是“一种决策的循环,一种决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是国际法的作用,而国际法就是对外政策的表现,其效力取决于制定国家对外政策的机构和个人的心态和决定。”对于这种学说,可以指出几点缺陷:a.该学说把国际法与国家对外政策混为一谈,实际上取消了国际法,国际法确实与国家对外政策有密切关系,但是不能把两者等同。b.该学说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归结为对外政策决策机构和个人的心态和决定,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c.这种学说的危险在于它会助长强权政治。⑦我国法学界的主要观点我国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上现在一种比较通行的提法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这种意志不可能是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体现在国际习惯和条约中的“各国的协调意志”。其理由是,国际法是各国公认的,不可能只代表一国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只能是代表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各国的统治阶级,特别是不同政治、社会制度的各国的统治阶级,不可能设想都抱有共同的意志,而只能是“各国的协调意志”。

我国《证券法》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交易行为。()

正确

试述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和贯彻。

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简称公众参与原则,亦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即环境民主原则,是指环境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他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 在我国,环境民主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民主意味着将环境保护事业建立在公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的基础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既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保护公民环境权的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我国目前实施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和强化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 公众和国家机关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做出那些影响环境质量的管理措施和政策。 (4) 公众应该和政府部门一起参加鉴定那些规定公共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的过程,对已经形成并正在处理当代环境资源危机的国家行政管理做出合乎需要的选择。 环境民主原则的意义在于:首先,实行环境民主也是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需要,是搞好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其次,公众为了维护并实现其环境权,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自由平等的参与环境管理,其中最基本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实行环境民主,实行环境民主的实质是捍卫公民环境权。再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意味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公众是否认识、愿意接受并积极参与,是实施这些变革的必要条件, 由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性质和特点,实行环境民主已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成功的关键。目前,环境民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环境法的指导原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贯彻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途径是: (1) 在环境法制建设中,强调和实行公众参与重要环境事务听证会和环境保护管理,逐步实现环境决策的民主化、环境立法的民主化、环境执法的民主化和环境法律监督的民主化; (2) 通过环境立法将公民环境权具体化和制度化,这是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定性因素和根本保证; (3) 在环境法规中规定公众有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知情权),国家机关实行环境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在获得和传播环境信息方面的民主化,这既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的前提条件,又是公众参与权和民主程序的一个重要特征; (4) 通过环境立法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成立旨在保护环境资源的公民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或环境保护非政府群众组织,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和环境保护群众运动; (5) 通过环境立法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获得,这是实行环境民主的重要形式; (6) 通过立法规定政府或政府管理部门为环境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和提供援助,在环境法制建设中扩大和保障公民环境诉讼特别是公民公益诉讼。

一般而言,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A.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B.继承开始的效力 C.被继承人遗

ABC继承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属于案件的程序性事项,应适用受诉法院地法。而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继承开始的效力、被继承人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属于案件的实体性事项,应适用继承准据法。

口供的收集方法主要是()。A.鉴定B.检验C.辨认D.讯问

答案:D

甲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患了精神病,一家人对甲的监护问题相互推诿,此时应由()担任监护人。 A.甲的妻子 B.

B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民通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中(一)、(三)项或第17条第1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民通意见》第14条规定,第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在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题中,甲是因夫妻关系不和而患了精神病,故其妻子担任甲监护人明显不利。

简述假释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罚后,确有悔改表现且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将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包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适用假释的条件是:(1) 执行期限的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已执行以上。(2) 主观上改造的要求,必须是在服刑中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否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自首或者立功”?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的,除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交代所知道的同案犯:主犯除如实供述自己直接实施的犯罪以外,还应当如实供述自己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参与的共同犯罪事实。另外,根据刑法规定,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属于立功,其中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到案以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是属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的情况,并不构成立功。

下列属于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性强制措施的有()。 A.冻结存款账户 B.扣押财产 C.强制收购 D.强

AB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我国历史上著名的______。

《永徽律》

仲裁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其特点有()。 A.自愿管辖 B.仲裁员由当事国自行选任 C.仲裁程序可由

ABD仲裁是指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端交给由双方自己选任的仲裁员来裁决并承诺服从裁决的一种国际争端解决方法。仲裁与司法解决不同,仲裁属于“自愿管辖”的性质,即由争端当事国自愿将争端交给自己选任的仲裁员,仲裁适用的法律是由争端当事国选择的,仲裁程序也可以是争端当事国依协议达成的,只有在当事国没有协议的情况下由仲裁庭自定仲裁规则。

下列表述中,符合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的有()。A.自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

正确答案:BE选项A,自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选项C,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选项D,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北京市某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从事煤矿石的开采,在四川攀枝花开设了一家分公司进行铁矿石的

D资源税纳税地点的确定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一概无效。()

错误

T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因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下列人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有:()。 A.T上市公

AC参见《证券法》第68、69条。B项董事长没有过错,D项必须证明K公司存在过错。

香港仲裁中心是按香港公司法注册的______公司。

非营利性

大陆法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法律是大陆法的主要渊源。()

正确大陆法的一个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它所采取的方法是运用几个大的法律范畴把各种法律规则分门别类地归纳在一起。大陆法国家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是大陆法的主要渊源。

甲向乙订购了一批干果,约定乙应于6月1日之前将干果交给甲,否则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乙便向外地的供货

C在合同法上,除因不可抗力而不履行合同外,当事人应当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一般不考虑违约方是否具有过错。乙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又无免责理由,因此应向甲支付1000元违约金。

()决定了当存在多个主刑和附加刑时,法官可以在法定刑的幅度内进行选择。A、 原则性规定下的自由

正确答案:D

一辆公共汽车在正常运行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货车撞上,造成乘客王某受伤。王某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 A.王

AB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对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法律采严格责任。据此,A项是正确的。货车车主是侵权人,因此B项正确,C项不正确。D项的错误在于重复请求(连带责任不是重复请求)。

甲某将某单位向其支付采购设备开具的一张限额20000元的转账支票,篡改为40000元,并填写相应的大小写金额和收

BD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适用特殊法条的规定,即以金融诈骗罪论处。甲某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是其诈骗行为的手段,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首次将战略选择理论引入劳动关系领域的是()

参考答案:C

某普通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

C

下列哪种情形体现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A.对累犯从重处罚 B.对自首、立功的从宽处罚 C.对中止犯的处

ABCD根据《刑法》第5条,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上述选项都体现出刑罚的轻重与刑事责任相适应方面的内容。

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寄送的商品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招股说明书 D.拍卖公告

ABCD按照《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商品价目表、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拍卖公告均属于要约邀请。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

C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另外,《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乙双方本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5万元,后甲只给付2万元,乙已经收下,视为接受定金合同的数额变更,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尽管定金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定金合同仍然并非无效,只是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伙企业事务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的有()。 A.处分合伙

ABCD

下列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的是A.短期性B.灵活性C.保费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D.多样性

正确答案:D

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过任何活动。现乙国在甲国不知

BCD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因此是沿海国事实权利的客体,不需要任何声明就可以享有。毗连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由沿海国对其行使财政、海关、移民、卫生等管制权利的区域。其他国家不能未经许可在其中进行勘探活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但要() A.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经董事会作出决议

A《公司法》第167条:“…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 A.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B.避孕药品和用具

ABCD

下列哪项协议为民法上的合同()。 A.甲厂与所在街道居委会签订的卫生三包协议 B.甲厂与职工签订的关于计

C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不同于协议书,因为后者可能只是一种意向书,并不涉及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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