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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19-09-08 1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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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李莎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5,18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607,040,000股)的0.8533%,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为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实施度股利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4股后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莎燕女士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IPO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的股票及度股利分配取得的股票,减持计划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减持数量为不超过500,000股,全年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24%。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数量仍不会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莎燕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计划系李莎燕女士在减持期间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1.副总经理李莎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月12日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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