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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16 0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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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

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扶贫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我县小康社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至2020年,分两轮对全县191个贫困村和17.2万贫困人口驻村扶贫、包户扶贫,其中第一轮从20xx至2017年,由省、市两级50家后盾单位帮扶21个贫困村,县直及省、市驻平(企业)128个单位帮扶76个贫困村,现就我县选派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扶贫单位的安排

(一)参与单位。部分省、市、县驻村扶贫单位(见附件一)。

(二)驻村布点。县驻村扶贫单位集中安排在27个乡镇的7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和帮扶贫困村一定三年(见附件二)。

二、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派

(一)队伍组建。驻村扶贫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2-3名干部组成,如果有2个以上单位驻村扶贫的,由牵头单位选派一名班子成员以上负责干部任工作组组长,协作单位选派一名科级干部任工作组副组长,牵头单位明确一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任工作队员,负责驻村扶贫日常工作。

(二)人员条件。派驻驻村扶贫的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优先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

(三)挂任职务。各驻点村扶贫工作队员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有2个以上帮扶单位的村,由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兼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四)待遇保障。干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单位按财政规定给予驻村干部按驻村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每个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元的驻村扶贫办公经费。

三、驻村扶贫的主要任务

驻村扶贫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带动精准扶贫对象全面脱贫。

(一)制定扶贫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困村的基本情况,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围绕扶贫“十项重点工作”,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明确结对扶贫责任。驻村扶贫单位所有干部要对该村精准扶贫户实行手牵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全覆盖,因人因户施策,落实扶贫责任和措施,建立结对扶贫机制。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六)强化驻村资金支持。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驻村扶贫单位筹资,每年到村资金不少于6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

(7)明确财扶资金额度。由县扶贫办全力争取省、市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县政府统筹安排到村扶贫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

四、驻村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上发挥牵头作用,县扶贫办负责做好驻村扶贫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全面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责任。

(一)领导联村示范。由30名县级领导联系27个乡镇28个贫困村,带头做好驻村扶贫工作,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扶贫责任。各驻村扶贫单位党委(党组)要把驻村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和工作队队员,切实关心驻村扶贫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乡镇要全力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让驻村扶贫干部安心工作。

(三)加强管理考核。由县委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驻村扶贫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对驻村扶贫单位、工作队员实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单列,不占单位指标。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驻村扶贫干部,单位有合适岗位时,要优先提拔使用;对消极应付、不负责的单位和扶贫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驻村扶贫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成我县小康社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至2020年,分两轮对全县191个贫困村和17.2万贫困人口驻村扶贫、包户扶贫,其中第一轮从20xx至2017年,由省、市两级50家后盾单位帮扶21个贫困村,县直及省、市驻平(企业)128个单位帮扶76个贫困村,现就我县选派干部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扶贫单位的安排

(一)参与单位。部分省、市、县驻村扶贫单位(见附件一)。

(二)驻村布点。县驻村扶贫单位集中安排在27个乡镇的7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和帮扶贫困村一定三年(见附件二)。

二、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派

(一)队伍组建。驻村扶贫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2-3名干部组成,如果有2个以上单位驻村扶贫的,由牵头单位选派一名班子成员以上负责干部任工作组组长,协作单位选派一名科级干部任工作组副组长,牵头单位明确一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任工作队员,负责驻村扶贫日常工作。

(二)人员条件。派驻驻村扶贫的干部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优先选派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

(三)挂任职务。各驻点村扶贫工作队员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有2个以上帮扶单位的村,由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兼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四)待遇保障。干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单位按财政规定给予驻村干部按驻村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0元的伙食补助,每个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元的驻村扶贫办公经费。

三、驻村扶贫的主要任务

驻村扶贫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确保贫困村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带动精准扶贫对象全面脱贫。

(一)制定扶贫规划。全面深入调研,摸清贫困村的基本情况,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围绕扶贫“十项重点工作”,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和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明确结对扶贫责任。驻村扶贫单位所有干部要对该村精准扶贫户实行手牵手、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全覆盖,因人因户施策,落实扶贫责任和措施,建立结对扶贫机制。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六)强化驻村资金支持。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驻村扶贫单位筹资,每年到村资金不少于6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

(7)明确财扶资金额度。由县扶贫办全力争取省、市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县政府统筹安排到村扶贫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

四、驻村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在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选派上发挥牵头作用,县扶贫办负责做好驻村扶贫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帮扶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本单位驻村扶贫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全面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责任。

(一)领导联村示范。由30名县级领导联系27个乡镇28个贫困村,带头做好驻村扶贫工作,推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扶贫责任。各驻村扶贫单位党委(党组)要把驻村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和工作队队员,切实关心驻村扶贫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把驻村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乡镇要全力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服务,让驻村扶贫干部安心工作。

(三)加强管理考核。由县委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驻村扶贫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对驻村扶贫单位、工作队员实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单列,不占单位指标。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驻村扶贫干部,单位有合适岗位时,要优先提拔使用;对消极应付、不负责的单位和扶贫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乡镇驻村扶贫工作计划(二)

20xx年,我县已对17.2万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识别登记,为实施精准扶持、精准管理,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我县计划20xx-2017年对扶贫对象实施以下扶持:

1.结对帮扶。一是实行帮扶责任人全覆盖。按照中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实行帮扶责任人帮扶全覆盖。我县有4.9万户贫困对象,对省、市、县直单位驻村扶贫的贫困村的贫困对象,由驻村扶贫单位干部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全覆盖结对帮扶,其他贫困村和大面非贫困村的贫困对象由所在乡镇、村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能人和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其中20xx-2017年省、市、县直单位驻村帮扶97个贫困村的贫困对象(0.80万户,2.79万人),乡镇、村帮扶94个贫困村的贫困对象(0.72万户,2.53万人)和大面587个非贫困村的贫困对象(3.39万户,11.88万人);2018-2020年省、市、县直单位驻村结对帮扶94个贫困村未脱贫的贫困对象,乡镇、村帮扶97个贫困村和大面587个非贫困村未脱贫的贫困对象,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帮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的新局面。二是明确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帮扶责任人帮助贫困户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制定脱贫规划,择优发展1-2个增收项目,提供政策、科技、信息等服务,给予力所能及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并督促资金用于产业增收项目,保证三年稳定脱贫。三是明确驻村单位的到户资金投向。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驻村扶贫单位的到村资金主要用于帮助精准扶贫对象脱贫致富。

2.危房改造。根据20xx年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扶贫部门继续协助住建部门分期分批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住建、扶贫两部门20xx-2020年每年重点扶持10个贫困村100户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每户扶持4万元,其中住建部门3万元/户、扶贫部门1万元/户,驻村扶贫单位和村委会负责危房改造集居点的“三通一平”工程,贫困村之外的贫困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由住建部门按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组织实施。

3.产业扶贫。根据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基地的形式,把贫困户纳入到产业项目建设中来,帮助他们增强“造血”功能。对全县高山有机茶开发和名优水果开发,由县内龙头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按栽培技术标准(或要求)免费提供种苗、生物有机肥、技术指导培训和产品保护价收购,扶贫等相关部门按每亩16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验收和资金拨付。对油茶开发由林业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旅游景区及周边30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参与旅游扶贫产业开发的(如名贵树木、花卉苗木、传统种养业等),待项目申报成功后,按批复实施。同时,结对帮扶要重点突出“短平快”产业增收项目,利用单位扶持资金,因户制宜开展项目建设。

4.智力扶贫。县扶贫办对贫困农户中的特困家庭在读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和高中生、大学生,分别每人每年扶持500元和2000元;对贫困农户子女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的,每人每年扶持1500元;对全县农村孤儿由教育、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救助,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成长。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县政府整合人社局、农业局、扶贫办、移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培训经费对贫困农户不定期开展传统实用致富技能和种养业技术培训;由县扶贫办负责每年选送到省级职业学校培训的贫困村村官和科技骨干各50人以上。

5.金融扶贫。为配合干部结对帮扶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通过对贫困农户进行评级授信,每户贷款授信额度1-5万元,实行小额信贷和贴息扶持,对贫困农户贷款利率实行国家基准利率,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资金困难问题,支持发展扶贫产业,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计划20xx年贷款总额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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